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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德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时间:2023-01-18 17:17       大    中    小      来源:保德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一、职能配置 

  保德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保德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卫生健康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和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国民健康及体育工作方针政策,拟定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标准化工作,统筹规划卫生健康和体育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工作规划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体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协调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组织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  

  (三)负责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执行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负责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追踪评价。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的监管实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八)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拟订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拟订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督管理,统筹推进中医药振兴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体育发展规划,协调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县体育公共服务或体育体制改革;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统筹规划全县竞技和体育发展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竞赛,组织和指导体育宣传;制定体育教育规划,发展体育教育;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指导各运动协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负责全县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负责编纂体育文史工作。  

  (十二)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深化医药卫生改革办公室、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组办公室)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综合治理、信访和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组织协调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党组的日常工作;承办党组会议,落实会议议定事项;承办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负责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有关工作。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制度、规划、预案和规范措施,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导、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协调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预防控制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措施,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别发布相关应急处置信息。  

  2.承担卫生健康战略统筹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工作。承担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卫生健康事业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全县卫生健康统计工作。  

  及时发现和报告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承担项目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3.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承担本系统内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各单位退休人员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相关科研项目、医学重点学科建设、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全科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  

  4.承担单位预决算、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卫生项目实施的全程检测和绩效考评工作;承担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测,开展项目资金专项检查,  

  (二)综合股  

  1.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监督指导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负责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承担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督制度组织协调的具体工作。  

  2.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3.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依法管理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的防治工作,承担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4.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相关政策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指导医院药事、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拟定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负责职责范围内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协调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承担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5.指导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推进中医药文化继承发展。  

  6.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管理工作。承担农村和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管理工作。  

  7.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女卫生、儿童卫生、生殖健康工作,推动生育全程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规范避孕药具管理。  

  8.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9.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促进人口与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生育政策落实,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推动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规定落实。  

  10.组织拟订并贯彻落实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1.组织实施全县体育发展规划,推进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保德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袁玉锋     党组书记、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劲夫     党组成员、副局长 

    崔红宇     二级主任科员 

  单位办公电话:0350-7323089 

    单位地址:保德县东关镇府前街1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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