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山西省政府 忻州市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机构设置

保德县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4-11-29 15:29       大    中    小      来源:保德县医疗保障局

  保德县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县医保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是县医保局所属事业单位。 

  一、县医保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  

  ()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负责县直及市以上驻保德县机关、事业、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贯彻执行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贯彻落实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省内合作交流。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县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待遇保障与医药服务股 

  (三)医药招采股 

  (四)基金监管股 

  (五)医疗救助科 

  (六)工会 

  三、领导信息 

  县医保局机关行政编制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 

  郭俊鸣:党组书记、局长 

  陈慧军:党组成员、副局长 

  四、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址:保德县同舟广场文化大楼二楼 

  联系电话:0350-7362800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