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11 11:13 大 中 小 来源:保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保德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县社会保险中心以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保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办法,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负责组织实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推进实行统一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编制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统筹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落实企事业人员调配政策。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监督各县直部门组织的人事考试的考务工作,并对违反考纪行为进行查处。
(八)负责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承担全县政府系统评比达标表彰和县级表彰等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一)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十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综合股
(三)工资福利股
(四)专业技术管理股
(五)基金监督
(六)统计规划股
(七)调配股
(八)信访接待股
(九)工会
三、领导信息
保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编制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张智才:党组书记、局长
郭建斌: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乃明:党组成员
四、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 址:保德县新大街劳动巷
联系电话:0350—8780977(传真)
邮 箱:bdxrs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