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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德县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4-12-11 17:10       大    中    小      来源:保德县交通运输局

  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保德县委办公室、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德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保办发〔201913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保德县交通运输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省市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地方性发展战略建议和相关规章制度。 

  (二)负责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路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拟定全县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公路、水路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和组织全县地方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负责有关重要交通设施的管理、维护和运营。指导和组织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维护、路政、治超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全市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与管理工作,指导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县内水路运输及航运管理工作。 

  (五)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公路、水路紧急抢修抢险工作。承担全县水上交通安全、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航行保障、应急救助、渔船检验、危险品运输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 

  (六)计划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和方向,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七)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组织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开发、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工作。 

  (八)指导和组织全县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承办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局属股级单位。 

  (九)组织管理、指导全县交通战备工作。 

  (十)承担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职能转变。将县水利局承担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县交通运输局。将县交通公路站、县地方海事处、县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公室、县道路运输管理所、等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监督、行政许可、行政裁决等行政职能划归县交通运输局机关。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等方面的工作。 

  第四条  保德县交通运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承办综合性报告、综合性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承办局机关文秘、政务信息、督查、机要、信访、文书档案、保密、值班、接待等工作;牵头组织交通运输目标责任制考核和议案、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拟定全县交通行业财务会计、固定资产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运输发展资金的筹集、管理;负责专项资金、决算、政府采购、外汇、信贷等有关财务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交通行业财务会计工作。 

  (二)交通发展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拟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维护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的平等竞争秩序;承担交通运输科技工作;承担全县县乡村公路、水路工程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工程造价、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指导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作。参与公路、水路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拟定工作;拟定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三)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第五条   保德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第六条   保德县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保德县委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41日起施行。 

  根据中共保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保编办函字(2020)13号关于调整《保德县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将县交通运输局有关行政审批职能划转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二、局领导信息 

  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党组书记、局长:崔晓望 

  副局长:赵建军 

  党组成员:孙建斌 

  党组成员:高双明 

  党组成员、党支部书记:吕钦 

  党组成员:张建 

  党组成员:鲁建清 

  党组成员、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杨啸云 

  三、办公电话:0350--7322618 

  四、办公地址:保德县水利局办公楼(王家滩村) 

  

保德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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