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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德县东关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4-12-06 11:37       大    中    小      来源:保德县东关镇人民政府

  一、乡镇简介

  东关镇位于县城西北部,韩府路、神朔线穿镇而过,是县城所在地,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全镇辖24个行政村(2019年并村减干撤并6个村),其中:城区规划村11个、城中村4个,11个社区。辖区内现有人口10.4万,农业人口4.2万,总面积4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约17252余亩。辖区内现有党支部36个,其中镇机关支部1个,农村党支部24个,社区党支部11个。全镇党员共1075人,其中:机关党员45人,农村党员524人,社区党员506人。全镇有村(社区)两委干部259名,其中两委主干38名,村(社区)支书主任一肩挑32名。 

  二、主要职责

  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乡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乡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如下:

  (一)镇党委的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县委及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全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府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同意后,由镇政府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镇政府、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镇政府和各类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换届,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县直有关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全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直各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镇政府的主要职责:

  1、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接受镇党委的领导,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保持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各类企业和经济组织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和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民政事业;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工作;做好科普、老龄、残疾人保障和未成年人保护,以及民族、宗教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法律、法规、计划,组织和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推进土地使用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制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信息网络建设,做好重大危险源的隐患排查,及时报告辖区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协助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和事故应急救援处理。 

  10、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本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直各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协助配合上级部门履行的职责

  作为协助配合上级部门履行的职责,责任主体在上级有关部门,镇党委、政府要积极做好协助配合工作。

  1、经费资金管理。配合财政部门管理使用好下拨的行政事业性经费,监督、管理、使用好各类专项资金。 

  2、民政社保工作。协助做好双拥优抚,核查灾情,救灾物资发放,实施社会救助,农村低保,收养登记,婚姻登记,殡葬管理以及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等工作。 

  3、教育卫生工作。确保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积极协助做好农村中小学校舍维护和基础设施建设。协助组织好疫病及地方病防治,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事业的发展。 

  4、村镇建设工作。配合做好村镇建设规划,宅基地审批,乡村道路建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饮水、广电、电网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移民拆迁安置工作。 

  5、其他工作。协助做好环境保护,市场监管,非法组织处置,扶贫项目实施,预备役训练,流动人口管理,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植树造林,护林防水等工作。 

  (四)职能转变

  1、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重点加强镇政府在产业发展、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社会治安、民生保障等方面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强制和监督检查权。 

  2、转变经济发展职能。适应新旧动能转换和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合理确定镇政府经济发展职能。把全镇经济工作重心转到做好发展规划、推进产业升级、营造良好营商和人居环境上来,促进错位发展、城乡结构调整和农民持续增收。 

  3、优化公共服务职能。推进镇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细化镇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职责,增强服务能力。强化镇政府对涉及本区域内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的参与权和建议权。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直接服务民生的公共事业部门改革,改进服务方式,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动城市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延伸。建立公共服务多元供给机制,加强镇政府对各类服务提供主体的统筹协调和有效监管。 

  4、推进“一站式”便民服务。落实“马上就办”改革要求,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加强乡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逐步将基层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完善综合便民服务功能,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整合优化镇政府内部决策、管理、监督等管理职责和工作力量,为便民服务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向乡镇延伸,实现“一网通办、一站服务”的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加快推进村级便民服务点和网上服务站点建设,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5、实行综合行政执法。镇设立综合执法办公室,作为综合执法平台,统筹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县级部门派出执法机构要接受镇党委、政府统一指导和协调,日常执法活动以镇管理为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实镇执法力量,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镇执法人员的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全面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6、推行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健全综合网格化治理体系,依托党的组织体系,整合综治、司法、公安、应急、信访、民宗等各种资源力量,构建统一的镇综治中心和一岗多责、一专多能的职业化网格员管理队伍,实现“多网合一、一员多能”,提升基层监管执法能力。加强镇综治中心建设管理和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强化信息共享和技术支撑,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参与,促进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7、强化党建工作职责。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镇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强化党组织统筹协调功能,健全党建工作机构,配强党务工作力量,落实经费、场所等基本保障;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全面推行主题党日制度,推动过硬党支部建设,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经营网点、工程项目、服务窗口党建工作力度,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机构设置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乡镇党委、政府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人大、政协、武装部具体事务;负责协调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机构编制、巡察、老干部和工会、团委、妇联等方面工作;负责财务、人事、保密、档案、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行政编制4名,设主任1名(股级)。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镇党建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承担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统筹推进巩固和发展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统一战线、社会工作、群团工作等。

  行政编制4名,设主任1名(股级)。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

  负责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及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发展和改革、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和管理、交通运输、林业、水务、农业农村、审计、统计、能源等方面工作;协调配合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负责组织编制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根据乡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乡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规划编制单位依法修改总体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并依照审批程序报批;负责管理辖区内各项建筑活动和施工许可等初审工作;做好乡镇、村供水、排水、垃圾和污水处理、燃气、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建设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行政编制6名,设主任1名(股级)。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平安建设办公室牌子)

  负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指导村委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村务公开、村账乡管等工作;负责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基层平安创建、网格化服务管理和群防群治等相关工作;负责应急管理、信访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落实;负责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行政审批服务、残疾人服务、慈善事务、红十字会事务等社会事务工作;承办乡镇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相关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行政编制5名,设主任1名(股级)。 

  (五)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负责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巡查上报、执法处置等日常执法工作;作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平台,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各领域派驻执法力量、公安等派出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对区域内各类专业执法的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行政编制5名,设主任1名(股级)。 

  东关镇核定行政编制35名。领导职数11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镇长1名、人大主席1名、党委副书记1名、纪检书记1名、武装部长1名、组织委员1名、副镇长4名。 

  党委书记、镇长、人大主席为正科级,其他均为副科级。

  (六)事业单位设置

  1、党群服务中心 

  负责发挥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功能,开展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理论知识、党务政策咨询等活动;提供党员培训活动场所,做好区域内党建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为村镇党组织、党员群众提供相关服务和资源保障;负责党群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建制,核定财政拨款事业编制10名,设主任1名(副科级)。 

  2、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制定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结合实际设置基层来信来访、乡村建设、农业农村服务、畜牧兽医、卫生健康和体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户籍管理、不动产登记、法律服务等便民服务专门窗口,集中办理面向群众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进驻中心事项的公开公示,对进入中心的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受理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及便民服务工作的投诉举报;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日常工作开展。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建制,核定财政拨款事业编制35名,设主任1名(副科级)。 

  3、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 

  负责宣传贯彻有关退役军人法律、法规、政策;负责退役军人信访服务相关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服务工作,对退役军人提供就业指导、帮扶救助、思想教育等帮助服务;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待遇保障工作;指导开展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走访慰问、荣誉奖励以及纪念活动等;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建制,核定财政拨款事业编制5名,设站长1名(副科级)。 

      (七)领导分工

  1、镇领导班子分工 

  翟志伟(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吴高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财政、审计工作。

  郭宇鹏(人大主席团主席):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分管东关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负责镇社区、重点工程、采煤沉陷区治理及搬迁安置工作。同时做好所包联社区的党建等工作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陈培新(党委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各项工作,分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同时兼任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和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负责镇党建、乡村振兴、工会、综治、政协、党校、组织、政工、科协、平安建设、老干部、老龄委、关工委、驻村帮扶、村(社区)绩效考核、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同时做好所包联村(社区)的党建、征地拆迁等工作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姜 军(纪委书记):主持镇纪委全面工作。

  赵晓琴(组织委员):负责镇人事、编制、宣传、妇联、共青团、保密、统战、意识形态、民族宗教、工商联、网信工作。同时做好所包联的村(社区)党建、征地拆迁等工作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兼任东关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陈 光(武装部长):主持镇人武部全面工作,分管东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国防动员教育、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同时做好所包联的村(社区)党建、征地拆迁等工作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王永明(副镇长):负责镇农业农村、畜牧、林业(森林防灭火)、招商、档案工作。同时做好所包联的村(社区)党建、征地拆迁等工作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王美清(副镇长):负责镇人社、民政、三资、卫健、医保、行政审批、教育、文旅、残联、营商环境、民生实事工作。同时做好所包联的村(社区)党建、征地拆迁等工作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马会峰(副镇长):分管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兼任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负责镇司法、依法行政、公安、信访、禁毒、交通、治超、住建、能源、工信、科技、电力、通讯、征地拆迁工作。同时做好所包联的村(社区)党建、征地拆迁等工作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王跃飞(副镇长):分管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兼任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主任。负责东关镇安全生产、市场监管、水利、生态环境、发改(固投)、统计、自然资源、气象、机关后勤工作。同时做好所包联的村(社区)党建、征地拆迁等工作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镇一站一中心领导分工 

  张朝顺(事业副科):负责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杨 宁(事业副科):负责退役军人服务站全面工作。

  杨宏伟(事业副科):负责党群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四、办公电话:0350-7322008 

  五、办公地址:保德县府前大街480号 

   

  保德县东关镇人民政府

  2024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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