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31 23:41 大 中 小 来源:保德县发展和改革局
保德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设在发改局,由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兼任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国防动员工作。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加挂在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由县国防动员委员会联合办公室承担。
一、主要职责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监测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
(三)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方面的情况,参与研究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五)承担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
(六)推进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七)提出全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划,推进区域经济合作。
(八)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执行国家、省、市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全县应急物资相关的储运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九)负责全县社会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定社会事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
(十一)研究起草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政策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
(十二)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三)统筹能源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提出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四)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地方性价格政策措施;建立市场价格监测体系,完善价格信息网络;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建立和完善价格管理制度;完善信息发布制度。
(十五)承担价格鉴定、认证、评估及价格争议纠纷调解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开展物价政策咨询服务工作;指导价格的社会监督、公共服务、信用建设等工作。
(十六)组织对主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的成本调查及定价成本监审工作。
(十七)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八)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含食用油)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进出口计划和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全县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
(十九)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地方粮食流通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开展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十)负责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承担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二十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省、市投资项目。
(二十二)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
(二十三)增加数据工作职责。
1.负责统筹推进数字保德、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
2.协调推进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牵头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标准规范。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引导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
3.研究拟订全县大数据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标准规范,组织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
4.组织拟订全县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协调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
5.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组织推动公共数据资源采集汇聚、确权授权和开发利用,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
6.协调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统筹拟订全县数字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推动实施。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组织开展数字经济发展监测工作。
7.在具体承担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职责中,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负责拟订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
8.协同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监管工作。
9.负责数据领域跨县合作。
10.负责数据管理和服务其他相关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数据局)要以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为主线,以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为重点,构建适应数据特征、符合数字经济发展规律、保障全县数据安全、彰显创新引领的数据基础制度。打通数据流通使用的堵点难点,充分挖掘数据要素潜能,以数字化驱动生产生活和社会治理方式变革。推动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发展,打造数字产业集群,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新动能。聚焦数据发展战略前沿,加强数据领域重大科技攻关,推动数字经济领域跨县合作,构筑竞争新优势。
(二十四)增加民营经济发展职责。
1.负责全县民营经济发展的规划、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2.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完善全县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机制,会同有关方面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评价意见和改革措施建议。
3.研究编制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和推进民营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集聚化发展。
4.建立健全全县民营经济发展监测体系,跟踪监测和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
5.建立完善与民营经济经营主体常态化沟通机制,建立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和服务体系。组织开展民营企业与政府部门、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等单位的合作对接,跟踪民营经济重大合作进展并协调推动有关方面给予支持。
6.加强民间投资服务,推动民营企业提升竞争力。指导协调全县民营企业外经、外贸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民营企业外资引进和利用工作。
7.提出政府扶持民营经济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建议,负责民营经济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相关专项扶持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8.指导全县民营企业教育培训工作,配合开展人才开发、智力引进等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开展民营经济领域理论问题研究,开展民营经济发展宣传。
(二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股牌子 )
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党群、干部人事、文秘、档案、信息、财务、内部审计及后勤管理等工作。协助考核工作。负责协助涉案财产、物品的价格鉴证和价格争议的审核工作。受委托对各类有形和无形财产、各类物品进行价格评估或认证。
协助全县三次产业的谋划布局和规划制定。承担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及三次产业的运行分析、调度和评价的技术性、服务性工作。承担优化全县三次产业的营商环境相关服务工作。为推进全县重点产业、重大竣工产业项目投产达效提供服务保障。协助抓好全县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等相关工作。承担三次产业信息收集、统计和发布工作,建立健全三次产业的基础台账。承担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省市级基本建设资金等政府投资资金建成投产的产业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测评估和项目达产达效的后评价工作。
负责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社会粮食流通企业的业务指导,管理国有粮食企业的资产设施及人员。负责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建立健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负责全县粮食市场的供求和价格监控,按时上报粮情监测动态,及时掌握市场变化情况。负责应急保障网点建设,组织实施应急保障的粮食和物资储备。负责组织各级储备粮油的调运、收购、入库、储存、轮换,并监管储存期间的质量、数量,确保储备粮油存储安全。
负责组织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建设项目。负责协调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组织开展供给体系、创新发展、体制改革领域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长期性问题的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二)综合办公室
综合办公室加挂数据工作股、民营经济发展股牌子
监测分析全县经济形势和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提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的对策建议;组织编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和平衡财政收支等经济调控的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定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组织编制和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负责组织重大课题的研究;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新兴产业项目。
监测研判全县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解决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资金来源及调控政策;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核重大投资项目和国家、省有特殊规定的重大项目的开工报告;负责投资项目的后续管理;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许可证的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全县工程设计审核的政策和规定;按规定权限,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和概算调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所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有关重大政策;负责与省、市发改部门的交流沟通;掌握国家宏观信息和政策方向,为县宏观经济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争取国家、省、市的优惠政策、重大项目及资金;为县内引进资金、项目和技术服务。
研究分析全县社会资金平衡;参与研究贯彻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分析财政、金融运行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推进国家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政府财政建设资金的筹措和使用政策;组织拟定财税、金融、证券、保险业规划;研究提出直接融资和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建议;参与企业上市的有关工作。协调信用体系建设。
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组织拟定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变化提出计划调整建议;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流通领域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体制改革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农科、农机、农村城镇化、农业产业化等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负责生态修复和水利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负责以工代赈工作。研究提出贫困地区以工代赈政策建议;编制并组织实施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以工代赈项目管理;指导全县以工代赈工作;监督检查以工代赈计划执行情况;组织拟定本县享受西部地区开发优惠政策的规划、措施并协调实施。
负责全县采煤沉陷区治理和煤矿棚户区改造;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国民经济动员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提出全县社会事业发展战略,组织拟定和协调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文物、残联、技校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负责相关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研究提出科技、教育和卫生事业发展战略和政策及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编制科技、教育、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毕业生就业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相关问题;负责科技、教育、卫生事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研究分析工业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和工业经济发展战略建议;统筹工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提出重要工业品的预期调控指标;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实施。
负责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负责交通运输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研究分析和协调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服务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服务业发展战略、重大政策和规划;研究提出全县经济结构调整的目标和规划,拟定经济结构调整相关政策;指导、协调和动态监控结构调整;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
研究分析高新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推动技术创新、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
研究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信息化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建议;统筹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信息化重大项目布局建议。
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和政策;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衔接平衡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规划、计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负责相关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承担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工作,拟订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标准规范。拟订数字保德、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引导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拟订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工作,拟订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并推动实施。协调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协同推动数据要素相关学科专业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组织推动公共数据资源采集汇聚、确权授权和开发利用。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大数据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标准规范。承担协调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有关工作。落实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制度,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组织实施全县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拟订全县数字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推动实施,促进数字产业化,引导产业集聚发展,打造数字产业集群。研究拟订促进产业数字化、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的政策措施,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维护健康的数字经济生态。组织开展数字经济发展监测工作。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
牵头涉及能源发展的重大规划、政策和投资项目管理等工作。统筹能源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提出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制定能源发展综合规划、政策,审核能源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负责能源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组织能源类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有关工作。分析能源发展动态和趋势,协调综合性重大问题。研究分析高新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定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和产业关键技术开发工作。组织推动技术创新、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
(三)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政府投资类项目审批工作。
(四)国防动员股
负责全县国防动员工作。
三、编制及领导班子信息
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党组书记、局长: 翟培利
党组成员、副局长:武荣科
党组成员、县发展和改革事务中心主任:张文硕
四、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保德县府前街劳动大楼5层
联系电话:0350-7322098(传真)、7322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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