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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3-10859 | |
发文字号:忻政发〔2023〕9号 | 成文时间:2023-05-26 |
发文机关:忻州市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日期:2023-05-26 |
时间:2023-05-26 来源:忻州市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忻州市“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忻州市“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
为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水平,根据《山西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和省委省政府《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驱动发展的决策部署,以建设知识产权强市为目标,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能、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激发全社会知识产权创新活力,有力支撑忻州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保护。理顺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机制,健全知识产权大保护体系,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切实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质量引领。注重高质量知识产权培育转化,发展新动能,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
坚持统筹协调。树立系统观念,强化部门协同、区域协作、社会共治,统筹推动知识产权与经济、科技、文化和社会融合发展,提高知识产权综合治理效能,发挥综合效益。
坚持开放合作。加强内外联动,推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互联互通和传播利用,深化对外合作交流,构建知识产权区域协作、互惠共享的新发展格局。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我市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总量进入全省中等行列,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大幅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和创新发展水平明显增强,保护严格、运用高效、管理科学、服务优质的知识产权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1. 知识产权创造质量稳步提升。完善知识产权创造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指导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在知识产权数量再上新台阶的同时,培育一批高质量知识产权,实现知识产权数量与质量同步提高,打造知识产权竞争优势。
2.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显著增强。知识产权创新运营机制更加健全,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渠道更加顺畅,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更加有效,知识产权转化效益显著提高,知识产权市场价值进一步凸显。
3. 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更加优化。知识产权政策体系更加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手段更加有力,形成司法保护、行政保护、仲裁调解、维权援助、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强烈,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显著提升。
4. 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完善知识产权人才梯队建设,搭建多元化、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培养一支规模大、结构优、层次高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夯实知识产权工作基础。
5. 知识产权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业有序发展,服务机构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进一步促进创新成果更好惠及人民。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
1. 激发知识产权创造活力。强化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政策导向,坚持“量质并重、以质为先”原则。完善知识产权创造激励政策,重点加大对高价值专利培育、转移转化、知识产权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探索建立以高价值创造为核心的激励机制。规范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和版权登记行为,建立健全质量监测机制,引导创新主体完善知识产权申请前评估机制。探索版权作品创作创新的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开展作品版权自愿登记。(市市场监管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培育专利密集型产业,围绕忻州特色优势产业,引导企业培育一批对产业发展和竞争力具有支持保障作用的高价值专利。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加强驰名商标保护。健全地理标志产业发展利益联结机制,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吸引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地理标志产业融合发展。完善企业绿色知识产权统计监测,推动绿色专利技术产业化。(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指导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开展专利布局,通过自主研发、合作开发、许可转让、股权并购等多种途径,在关键技术领域形成一批专利组合;指导企业在并购、股权流转、对外投资等活动中加强知识产权资产管理;鼓励企业依据业务发展需要开展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激发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创造动力。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科研活动全流程知识产权管理,将知识产权工作融入科技创新全过程,引导高校健全完善职务科技成果披露与奖酬、专利申请前评估、科研成果转移转化、知识产权专员等管理制度。引导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集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管理运营为一体的专业机构,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价值专利。探索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加大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激励。鼓励高校院所将专利技术转化成效纳入考核评价指标。(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高知识产权运用能力
1. 健全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制。聚焦本地优势主导产业,依托省级知识产权转化专项项目,结合实际申报知识产权转化项目。支持各行业龙头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共建产业综合创新平台。开展地理标志资源摸查工作,发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作用,聚焦“杂粮之都”,打造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产业集群品牌和区域品牌。(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效能。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布局。支持企业围绕产业技术创新,构建以高价值知识产权为纽带的知识产权产业联盟,着力解决行业“卡脖子”技术和知识产权转化难题。支持企业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等的制定。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培育与帮扶力度,指导中小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鼓励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将产品、服务竞争优势转化为商标品牌竞争优势。(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优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做好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调查,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库,筛选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扎实、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入库。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银企对接,鼓励银行机构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模,帮助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管理机制,完善质押处置机制。推动开展专利保险、知识产权证券化等工作。(忻州银保监分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成效
1. 加强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建设。大力推动《山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条例》实施,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加强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知识产权保护规则跟踪研究,制定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措施。探索综合运用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地理标志等多种手段,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实施地理标志保护促进工程,聚焦忻州特色农业,制订地理标志保护政策措施,推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聚焦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创新发展,完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探索制定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专项政策。(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新闻出版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以侵犯商业秘密、假冒注册商标、跨国境制假售假、侵犯著作权等犯罪活动为重点,依法从严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有效执行知识产权司法裁判。依法适用侵权法定赔偿,有效执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严格执行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积极发挥公证在侵权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证据辅助作用,着力解决权利人举证难问题。加强知识产权审判法官的专业化培养和职业化选拔,确保案件审判质效。完善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加强技术调查人才库建设。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完善不同诉讼程序、诉调程序之间转换机制和规则。开展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工作,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健全省市县三级执法联动机制,推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资源向基层一线延伸倾斜。开展重点产业、关键领域、重要环节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对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的处罚力度。充分利用省知识产权行政裁决技术调查官库,完善侵权案件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建立健全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制度,将我市享有较高知名度、具有较大市场影响力、容易被侵权假冒的注册商标,纳入重点保护范围。加强版权全链条保护,完善软件正版化长效机制,加大软件正版化督查力度。加强植物新品种行政执法力量,建立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专项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坚决查处侵犯商业秘密违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进出口侵权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忻州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协同机制。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公证机构。健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公证存证、仲裁、调解之间的衔接,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健全部门间重大案件联合查办和移交机制,健全重大案件公开审理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建设。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服务,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状况、发展趋势、竞争态势进行研究。指导电商平台加强知识产权涉嫌侵权行为处置,强化专业市场监管,指导参展企业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知识产权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归集与公示制度,将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涉企信息汇集并依法公示。推动建立跨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落实山西中南部地区、晋陕蒙三省四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制度;加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技术支撑。推进执法装备和手段现代化、智能化,实现“智慧监管”。强化互联网、邮政、快递等渠道侵权假冒查验技术能力建设。支持知识产权纠纷当事人依法使用时间戳、区块链等方式保全证据,提高知识产权取证和举证效率。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全流程监管,通过源头追溯、实时监测、在线识别等技术手段,强化知识产权监控与保护。全面贯彻落实案件移送、会商研判、检验鉴定等制度,探索建设知识产权鉴定技术实验室,提升知识产权证据获取以及存证能力。探索开展数据化打假情报导侦工作,逐步推动刑事侦查与行政执法相关数据技术应用的融合共享,实现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线索网上推送、受理和监督。(市市场监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高知识产权管理能力
1. 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完善知识产权人才规划布局,扩大知识产权人才队伍规模,提升专业人才素养。鼓励引导部门、教育机构、行业协会等加大对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训力度,推动高校开设知识产权课程、知识产权专题讲座,提升在校学生知识产权素养。依托山西大学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实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涉外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代理、知识产权运营、企业知识产权高管人才队伍建设专项培养计划,加强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党政干部知识产权素质培养,将知识产权课程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和选学内容。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持续提升青少年知识产权意识。(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推进知识产权专业智库建设。推动建立忻州市知识产权专家库,同省知识产权行政裁决技术调查官库、太原市知识产权专家库形成专家联盟,共享技术人才资源,发挥好知识产权专家咨询作用,为我市知识产权政策制定和重大知识产权问题提供决策咨询和智囊支撑。充分调动社会力量,为企业知识产权战略需求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3. 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弘扬“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加强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和制度保障,培养公民自觉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行为习惯,自觉抵制侵权假冒行为;倡导创新文化,弘扬诚信理念和契约精神,大力宣传锐意创新和诚信经营的典型企业,引导企业自觉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利用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世界图书和版权日等,深入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社区等开展多层次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开展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培育工作。(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水平
1. 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便利化水平。梳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发布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加强知识产权公共咨询服务,推进“互联网+知识产权服务”,强化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信息推送服务,推广应用各类线上业务办理系统,便捷高效服务社会。(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公共服务网点布局,鼓励高校、科研单位、图书情报机构、产业园区、企业创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中心。围绕“六新”,加强特色化知识产权信息工作站及服务网点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与行业产业信息互联互通。支持专业机构围绕忻州重点产业,开发高端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产品。培育壮大本地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引进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引导服务机构贯彻实施国家服务规范标准,提升知识产权代理申报、分析评议、运营实施、评估交易、保护维权、投融资等服务水平。(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新闻出版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强知识产权服务监管。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恶意商标代理、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不以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恶意注册等违法违规行为。结合企业年度报告、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落实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发挥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职能,加强行业自律。(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重点工程
(一)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
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加强部门联动协作,侦破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确保犯罪行为得到应有的惩罚。聚焦重点产业、关键领域、重要环节,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持续开展专项行动,确保整治到底、威慑到位。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现全市县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组织全覆盖。建立完善市场主体诚信档案“黑名单”制度,将知识产权侵权假冒企业纳入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重点抽查名单,强化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强化老字号企业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和商标跨区域保护,探索中医药产业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模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商业秘密保护工程
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力度,提高商业秘密保护治理水平和效能,加强商业秘密行政执法与民事、刑事司法审判的联动配合。加强商业秘密司法鉴定能力建设,提升司法鉴定水平。提升市场主体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指导市场主体制定并严格执行全面的商业秘密管理制度,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国家级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及法律风险培训,强化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市市场监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工程
推进建立地理标志保护机制,强化地理标志专用标识使用监管,开展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十四五”期间,争取获批建设1个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加强原生地种质资源和特色品种保护培育,强化特色品质保持技术集成和监测。开展地域特色农产品资源普查,建立资源目录。推进地理标志农产品与绿色有机农产品、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等融合发展,打造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加强地理标志监管,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行为。(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版权保护促进工程
加大版权保护力度,加强版权执法监管工作,持续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专项行动,积极查办侵权盗版案件;继续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完善版权保护体系,推动传统文化、传统知识等领域的版权保护,继续推动版权密集型单位版权工作机制建设,重视版权资产管理使用,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利用新技术加强版权保护。加强版权示范创建工作,拓展示范创建的广度和深度。强化版权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版权发展环境。(市新闻出版局、市文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
加大高价值专利支持力度,在展会、推介会等活动中优先宣传推广包含高价值专利的产品;推荐参评山西专利奖应以高价值专利为前提,力争“十四五”期间实现山西专利奖“金奖”“银奖”零的突破;开展院士工作站、国家或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知识产权专项服务,支持为“六新”领域专利申请提供优先审查服务。加强宣传培训,指导企事业单位培育高价值专利。(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商标品牌建设工程
依托行业协会、商会、园区等,布局建设一批商标品牌指导站。持续深入推进一企一标,一社一标,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小企业的注册商标拥有率。持续加大品牌宣传和保护力度,遴选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商标品牌,讲好品牌故事、树立品牌形象。建立健全产业集群品牌培育机制,引导有关组织围绕地方特色产业申请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统筹推进“山西精品”建设,打造具有较高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区域品牌。(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七)实施专利导航工程
引导企业、高校院所、行业协会等推广实施专利导航国家标准,突出专利导航服务、评价培训、组织实施标准化引领。开展专利导航示范项目,加强专利导航项目评价,规范专利导航市场化服务。深化专利导航运用模式,健全以产业数据、专利数据为基础的专利导航决策机制。推动实施重点领域、重点产业专利导航项目,引导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产业专利布局,助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和安全。(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程
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优势企业培育,聚焦“六新”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一批具备竞争优势的知识产权强企。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围绕产业技术创新,构建以高价值知识产权为纽带的知识产权联盟。指导企业开展海外知识产权布局,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走出去”。鼓励引导中小学积极创建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学校。(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
引导中小企业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国家规范,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加大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力度。提升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促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拓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融资渠道,加大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力度,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丰富金融产品供给。(市市场监管局、市新闻出版局、忻州银保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实施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工程
聚焦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需求,支持各类园区布局建设知识产权综合运管服务中心,“一站式”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等相关工作。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业联盟,加强联盟内机构行业自律和协作。加强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公益性培训,鼓励服务业机构品牌化、高端化发展。(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一)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促进工程
探索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基金,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加强部门联动,支持金融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搭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平台。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协同联动,探索构建多样化知识产权投融资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入园惠企”行动。(市市场监管局、忻州银保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实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加强公共服务骨干节点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园区、高校、协会通过自建、联建、共建等形式建立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统一提供知识产权政策咨询、信息服务、公益培训等服务。推动建立跨地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协同协作机制,加强区域间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三)实施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加强高水平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常态化邀请知识产权法律、政策及相关学科专家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派遣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参加知识产权培训,逐步扩大规模,实现“十四五”期间全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干部受培训比例不低于80%。加强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从业人员参加职称申报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加强知识产权中、高级职称人才储备,力争“十四五”期间我市中级以上职称知识产权人才实现大幅度增长。(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实施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工程
深入开展“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专利周”宣传活动,弘扬“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推动知识产权文化与创新文化、传统文化、诚信文化和法治文化深度融合,营造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开展多形式的知识产权普及教育,推动知识产权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健全知识产权新闻发布制度,建设以政府活动宣传、媒体传播报道为主体的知识产权传播阵地,构建知识产权大宣传格局,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文化氛围。(市委宣传部、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健全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机制,统筹指导、协调、推动本规划落实工作。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知识产权规划实施工作推进机制,强化责任意识,密切协调配合,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好本规划部署的各项任务措施。
(二)强化经费保障
完善多渠道投入机制,推进规划任务落实。各级财政要按照知识产权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对知识产权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加强预算管理,探索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优化资金使用方向和程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创新投入模式和机制,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知识产权融资体系。
(三)加强监测评估
完善规划实施的第三方监测与定期评估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效果评估,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广泛听取创新主体、服务机构的政策需求,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研究制定应对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各地、各部门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及时总结,加强复制推广;各部门要定期向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和工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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