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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德县公安局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3-07-10 18:28       大    中    小      来源:保德县公安局

尊敬的孙晓东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新婚子女分户难的问题"的建议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提案)提得很好,对改进户政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同时也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局政务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关于新婚子女分户难的情况和问题需要说明的是:我县现行分户标准是依据《山西省户籍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规定第12条进行办理的。具体规定如下:

  分户办理情形:农村地区已婚子女夫妻双方与父母居住在同一院落、登记在同一户内的家庭户,可以申请分户。

  分户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

  2.居民户口簿;

  3.结婚证;

  4.宅基地证。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公安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结。

  三、关于您提出的"关于新婚子女分户难的问题"意见,我们高度重视,工作中我们也遇到过相关问题反映,前期我局已向市局户籍管理部门上报相关问题及意见、建议。2023年1月,市局对分户问题中的合法稳定住所进行了延伸解释:1、非法宅用房和建设的房屋,不予立户。2、办理立、分户和投靠迁移,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住建部门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集体建设房屋的买卖合同、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等房屋权属证明。因相关证件未发放等原因,暂无法提供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提供国土资源、乡(镇)政府等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所有权(使用权)相关凭证或其他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使用权)的凭证。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户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此致

敬礼

  

  部门负责人:姚吉星

  科室负责人:卢云花

  承办人:卢云花

  联系电话:13835034173

 

保德县公安局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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