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0 18:28 大 中 小 来源:保德县公安局
尊敬的孙晓东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新婚子女分户难的问题"的建议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提案)提得很好,对改进户政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同时也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局政务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关于新婚子女分户难的情况和问题需要说明的是:我县现行分户标准是依据《山西省户籍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规定第12条进行办理的。具体规定如下:
分户办理情形:农村地区已婚子女夫妻双方与父母居住在同一院落、登记在同一户内的家庭户,可以申请分户。
分户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
2.居民户口簿;
3.结婚证;
4.宅基地证。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公安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结。
三、关于您提出的"关于新婚子女分户难的问题"意见,我们高度重视,工作中我们也遇到过相关问题反映,前期我局已向市局户籍管理部门上报相关问题及意见、建议。2023年1月,市局对分户问题中的合法稳定住所进行了延伸解释:1、非法宅用房和建设的房屋,不予立户。2、办理立、分户和投靠迁移,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住建部门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集体建设房屋的买卖合同、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等房屋权属证明。因相关证件未发放等原因,暂无法提供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提供国土资源、乡(镇)政府等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所有权(使用权)相关凭证或其他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使用权)的凭证。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户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此致
敬礼
部门负责人:姚吉星
科室负责人:卢云花
承办人:卢云花
联系电话:13835034173
保德县公安局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