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至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在太原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清宇主持第一次、第三次全体会议,副主任陈安丽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副主任贺天才、王纯、张志川、吴俊清出席。
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74人,出席65人,符合法定人数。
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会议议程后,首先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随后,听取关于《山西省五台山文化景观保护条例(草案)》《山西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和研究意见的报告;关于《山西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关于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修正草案)》的说明和审议意见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被提请任命人员作的供职发言。
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山西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新修订的《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关于修改《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的决定,关于批准《大同市促进博物馆发展条例》《大同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条例》《朔州市森林资源管理条例》《朔州市长城及古堡保护条例》《吕梁市乡村绿化条例》《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阳泉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阳泉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阳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晋城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临汾市地方立法条例〉的决定》《临汾市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名单,决定免去李成林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会议向通过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指出,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更加自觉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围绕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九个方面重点任务履职尽责,不折不扣落实省委和唐登杰书记的指示要求;更加自觉地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行使权力,确保中央决策及省委部署通过法定程序得到全面有效贯彻,为全省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副省长汤志平、赵红严、熊继军,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冯军、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景海,省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