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至3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太原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清宇主持会议,副主任陈安丽、贺天才、谢红、王纯、张志川出席。
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74人,出席62人,符合法定人数。
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会议议程后,听取了关于《山西省五台山文化景观保护条例(草案)》《山西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规修正草案的说明,关于《山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关于《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修正草案)》《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草案)》《山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和审议意见的报告,关于《山西省旅游发展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和研究意见的报告,关于全省残疾人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检察机关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山西省五台山文化景观保护条例》、新修订的《山西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关于修改《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晋中市地方立法条例》《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阳泉市地方立法条例〉的决定》《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名单,向通过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指出,当前全省上下正在省委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扛牢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等重大使命任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省委对人大工作高度重视,唐登杰书记就发挥人大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作出一系列指示要求。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人大工作的要求,牢牢把握人大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山西实践中的职责定位,紧扣我省承担的重大使命任务,聚焦省委部署安排,扎实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把制度优势在山西转化为治理效能。
副省长汤志平、赵红严,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冯军、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景海,省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