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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17-00853 | |
发文字号:保政任〔2017〕9号 | 成文时间:2017-07-09 |
发文机关:保德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保德县人民政府关于王喜春同志任职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日期:2017-07-09 |
时间:2017-07-09 来源:保德县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办:
经保德县人民政府2017年6月30日党组会议通过,决定聘任:
王喜春同志为县人民医院院长助理。
保德县人民政府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