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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2-04965 | |
发文字号:保政任〔2022〕2号 | 成文时间:2022-01-29 |
发文机关:保德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保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刘晋生等任职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发布日期:2022-05-19 |
时间:2022-05-19 来源:保德县人民政府
经县人民政府2022年1月29日党组会议通过,下列同志试任一年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21年1月8日算起。
刘晋生任县公安局桥头派出所所长;
高宝胜任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保留正科待遇)。
下列同志试任一年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21年1月19日算起。
张鹏春任县财政局副局长;
刘建军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马志伟任县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副主任。
保德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