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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4-03      来源: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切实做好我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重要意义

  随着医疗卫生资源和服务量迅速增长,医疗卫生服务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医疗卫生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技术手段不断进步,医疗卫生行业监管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亟需通过完善相关制度,推动转变监管理念、增强监管合力、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一定要更加充分认识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积极抓好工作落实。

二、构建综合监管体系,明确监管主体和责任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完善医疗卫生行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在法治建设、行业规划、标准制定、行业准入、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建立由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综合监管协调机制,依法承担医疗卫生行业执法监督职责。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规范服务、服务质量和安全、行风建设主体责任。积极培育医疗卫生行业组织,引导和支持其提升专业化水平和公信力。支持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三、加强全行业、全过程综合监管

  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监管,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分类管理要求;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监管,推动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医疗卫生从业人员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秩序监管,加大联合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健康产业监管,建立包容审慎有效的监管机制;探索建立县域医疗集团行业监管新机制,提升监管水平。

  四、创新监管机制

  完善规范化行政执法机制,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对重点机构加大抽查力度;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加强信用记录应用;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定期公开相关信息;建立风险预警和评估机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发现问题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整合市县两级卫生监督、计划生育、职业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设立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建立综合监管结果协同运用机制,统筹运用监管结果。

  五、落实综合监管保障措施,确保监管机制有力长效

  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完善相关措施机制,统一部署、协调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部门要落实监管职责,厘清责任链条,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承担主要责任的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共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建立权威有效的督察机制,每两年左右对各县(市、区)督察一遍,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地方和负有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察。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4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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