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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加快5G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的通知

 时间:2019-11-01      来源:忻州市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忻州市加快5G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和《忻州市加快5G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忻州市加快5G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抢抓5G发展机遇,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快5G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若干措施的通知》(晋政发〔2019〕2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建设网络强市目标,坚持信息基础设施的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地位,合理统筹利用城市公共资源,以应用需求为导向,加快部署建设5G基础网络。聚焦5G产业链关键环节,以示范工程和重大项目为先导,全方位推进5G融合应用,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让5G发展成果更好造福全市人民。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底,忻州市中心城区5G网络基本实现连续覆盖和商用;全市5G基站累计达700座,5G示范应用场景1个,5G在垂直行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初步显现。

  到2022年底,县(市、区)主要城区实现5G网络连续覆盖,全市5G基站累计达3000座,5G示范应用场景超过3个,5G与垂直行业应用深度融合的新业态、新模式基本成熟,垂直行业新动能接续涌现,5G对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赋能作用明显增强,对壮大全市数字经济的贡献成为新亮点。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5G网络建设部署

  1.编制5G基站建设规划。2019年底前,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忻州铁塔”)要本着“能共享不新建,能共建不独建”的原则,统筹各电信运营企业提出的5G基站建设需求,牵头完成5G基站建设规划。2020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5G基站建设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将5G基站站址、机房及管线、电力等配套设施纳入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将交通干线与重要交通枢纽场所基站纳入建设规划。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编制国土空间、住房建设、交通设施等规划时,要同步落实5G基站站址、机房、电源、管道等配建空间,并明确规划、建设与管理要求。(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2.加强公共区域向5G基站建设开放。每年3月底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5G站址规划向电信运营企业、忻州铁塔公布公共建筑、绿化用地、物业资源开放清单,免费开放公共建筑、杆塔和地下市政管道等资源,支持5G基站建设,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基站建设和运行维护中违规收取额外费用。住房建设部门要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的《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要求,加强和规范新建住宅与商业楼宇预留5G宏站、微站、室内分布系统等设施建设,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5G网络建设)纳入建筑物的必备配套。各级房地产主管部门要督促物业企业配合做好住宅小区移动通信网络覆盖工作,支持5G基站建设与维护。(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市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3.稳步推进5G网络建设。按照市热点区域-主城区-县城重点区域的次序推进5G网络建设。加快以5G网络为重点的无线宽带城市建设,推进全市交通干线与重要交通枢纽场所、热点区域5G网络建设,构建连续覆盖的5G网络。加快各经济开发区、五台山、雁门关、芦芽山、老牛湾、忻州古城、云中河景区等重点区域5G网络建设。(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二)大力发展5G产业

  4.建设5G科技创新平台。鼓励基础电信企业和高等院校、行业企业深入融合、创新发展,联合建设5G创新应用实验室。推动建立5G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公共平台。结合我市特点,在煤炭、煤化工、制造业、教育、交通、医疗、电力等垂直行业,建设5G融合应用技术创新中心和成果转化基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

  5.培育引进5G企业。扶持本地软件开发、传感器、智能终端、人工智能等领域发展基础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企业,尽早布局5G产品研发等工作,培育本地5G产业。开展精准招商,大力引进技术先进、产品市场竞争力强、发展空间大的5G知名企业;鼓励5G设备制造、芯片产业、应用等方面知名企业在忻州建立制造基地、研发中心,带动5G产业整体发展。推动省内外5G骨干企业与我市重点工业企业对接合作。(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6.推进区域5G数据中心建设。通过优惠的电价、优厚的政策支持、完善的配套服务,鼓励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及国内知名的5G创新企业入驻,免费为新型小企业服务。把“放管服”落实到位,满足区域5G应用的低时延、存储、云计算等服务,为5G产业发展提供平台和服务,快速推进5G产业发展。依托已经建立的数据中心,由政府统一规划,形成集中优势,通过优惠的政策,鼓励5G相关创新企业入驻。(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三)开展5G应用试点示范

  7.5G+智能矿井。依托我市煤矿企业优势,大力推进智慧矿井建设,通过大数据+智能硬件,实现智能化+远程操控,尤其在掘进、采煤、运输和安控机器人等方面加大力度,推动“无人值守”“集中控制”“远程控制”等技术的广泛应用,实现智慧矿井提升生产效率和安全保障。2022年底前,争取建成1个5G+智能矿井示范项目。(牵头单位:市能源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应急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各煤炭企业)

  8.5G+智能制造。以智能制造、绿色制造为导向,聚焦有色金属、钢铁、建材等产业,运用5G技术提高传统产业生产制造效能,通过技术升级、模式创新等手段,引导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以高端化、集约化为导向,重点培育壮大法兰行业、电子信息及新型光电、光伏、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融合5G技术发展,实现战略性产业倍增。加快5G产品设计、生产制造、资源和库存管理、产品跟踪服务融合应用。2022年底前,争取建成2个5G+智能制造示范项目。(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9.5G+工业互联网。加快5G边缘计算、人工智能、AR/VR(增强现实和虚拟现实)等新兴前沿技术在工业互联网中的应用研究。鼓励市内龙头企业、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与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共同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测试验证环境和测试床,开展面向工业互联网的5G网络技术试验。支持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提供注册、备案、解析等基础服务,开展多种场景的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鼓励龙头企业利用市内数据中心资源,建设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发满足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需求的多种解决方案;鼓励大型企业实现基于5G的工业互联网在工业现场的应用;推动低成本、模块化的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在中小企业部署应用。(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10.5G+智慧景区。推进市内5G智慧景区建设,通过5G+VR、5G+AR、5G+AI等5G智慧旅游系列应用,加快景区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旅游大数据、物联网、景区VR展示等方面的应用,全面提升景区智慧旅游管理和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文旅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11.5G+智慧农业。加快5G技术、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人工智能在农业领域的应用研究,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种植业、农业、畜牧业、渔业、小杂粮、农产品加工业全面深度融合应用,加快现代农业装备的智能化现代建设。探索农业物联网示范、农产品质量溯源,农业应急指挥,农机作业调度等新型现代农业示范应用,推进“智能+”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12.5G+超高清视频。推进智慧广电5G移动多媒体交互广播电视网建设。支持率先开展5G+超高清视频示范项目建设,扩大4K/8K超高清视频在五台山佛教文化节、雁门关国际骑游大会等演出赛事直播、景点宣传等领域应用。市、县(市、区)电视台要大规模开展5G+4K/8K超高清视频直播活动。(牵头单位:市广播电视台;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13.5G+智慧教育。实施基于5G网络的数字化校园扩容提速工程,依托5G网络技术实现基于高清视讯的远程协同教育教学与在线资源共享,开展5G+AR/VR(增强现实/虚拟现实)沉浸式教学和基于人工智能的教育教学评测与管理;探索建设基于5G网络的教育实时监管与服务体系,提升教育管理与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14.5G+智慧医疗。支持市内三甲医院率先开展5G+智慧医疗示范,发展远程监护、移动式院前急救、远程医疗、远程机器人手术等应用。推进5G技术在互联网医院、医学影像、数字化手术室、卫生应急指挥等领域的应用。(牵头单位: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15.5G+智能交通。推进高速公路、高铁等交通干线和枢纽的人脸识别进站、移动支付等5G+智能交通示范应用。(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16.5G+智慧政务。推动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建设。支持企业与个人利用5G终端开展高精度信息采样,实现“不见面”审批。在消防、安防、生产安全、应急等领域建设基于5G网络的移动监视、遥控、报警联网系统。在移动巡检、执法系统及视频报警平台建设中普及5G图传设备终端和警务终端。(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17.5G+智慧城市。加快5G技术和新型智慧城市融合建设,围绕惠民服务、精准治理、生态宜居、智能设施、信息资源和创新发展等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重点领域,推动5G在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社区、智慧能源、数字城管等场景应用,推动5G+AR/VR(增强现实/虚拟现实)技术在文化教育、赛事直播、游戏娱乐等方面的应用。(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四)构建5G产业生态

  18.组建5G产业联盟。推动产学研协作,支持骨干企业、科研院所等联合组建5G产业联盟,在标准制定、技术研发、测试验证及试点应用等方面开展合作。设立忻州5G产业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对产业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进行咨询评估。(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

  19.加快5G人才引进培育。加大人才引进和培育力度,畅通与省内外顶尖人才对接渠道,加快引进一批领军人才及团队。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培养5G人才,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精准度。鼓励采用兼职、短期聘用、定期服务等方式,吸引国内外信息技术人才来我市创新创业。(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信局)

  20.加强5G产业交流合作。积极举办5G应用创新大赛、技术和产业论坛、行业展会等专业交流活动,提高产业活跃度和忻州影响力。依托科研机构、大型企业、行业组织,组织开展5G产业论坛,在5G产业发展、科研成果、技术创新等领域加强与省内外的全方位交流合作,激发5G产业创新活力。通过各类赛事活动,进一步打造5G应用试点示范。促进企业间交流合作、共同发展,构建5G产业生态体系。(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全市5G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公安、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农业农村、能源、行政审批管理、城市管理、国家电网忻州供电公司、电信运营企业、忻州铁塔等部门共同参与的5G通信网建设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建立相应的协调推进机制。(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二)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市财政统筹相关专项资金支持5G网络建设、技术创新、产业发展与示范应用。将工业企业利用5G改造提升生产设备等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市技术改造扶持政策范围。对符合首购条件的5G相关产品;按照国家和省级有关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5G领域相关专项资金和项目落户我市。(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三)加强网络基础设施保护。各县(市、区)政府要将5G等各类无线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网络基础设施的保护,依法惩处危及网络基础设施安全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网络基础设施的犯罪活动,严肃查处野蛮施工破坏网络基础设施的行为。无线电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频率资源的管理,规范公用干扰器使用,加大频率干扰查处力度,确保5G网络可靠运行。电信运营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网络基础设施的安全防范措施。(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无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四)强化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加强5G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安全的整体布局、顶层设计和综合防控能力建设,基础信息网络与安全防护设施要同步规划、建设和运行。5G网络建设单位要按照谁提供服务、谁保障安全,谁认证、谁负责的原则,依法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等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提升5G应用安全防护能力,终端、网络、平台、应用层,谁提供服务,谁保障安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政策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附件:忻州市加快5G产业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

  忻州市加快5G产业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范建民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吴瑞峰   市工信局局长

  成    员:张振华   市工信局二级调研员

            闫补荣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

            董晓林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高宏波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吕建军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陈  利   市交通运输局三级调研员

            张海全   市农业农村局二级调研员

            郑建军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郭东升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永平   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周明仁   市科技局副局长

            燕兰田   市商务局二级调研员

             吕晓刚   市能源局副局长

            曲金章   市应急局四级调研员

            赵泽伟   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

            石建卿   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赵乙国   市无线电管理局局长

            苗银厚   市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蔺志鹏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安文波   国家电网忻州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李彦昌   中国移动忻州公司总经理

            王  云   中国电信忻州公司总经理

            吴  刚   中国联通忻州公司总经理

            王志春   忻州铁塔公司副总经理

  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吴瑞峰兼任。

  联系人:贾子娟    联系电话:3334054

  忻州市加快5G产业发展政策措施

  为深入实施网络强市战略,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建设发展,提升全市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水平,现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加强5G网络建设保护

  1.编制5G建设规划。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针对5G网络特点,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做好辖区内信息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的修编和发布工作,重点明确铁塔、基站、管线、局房及相关配套设施的规模、布局、用地安排及相关控制要求。信息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在相关城市建设工程中严格遵照实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制订国土空间、城乡住房建设、交通设施等规划时,要同步落实5G网络站址、机房、电源、管道和天面等配建空间,并明确规划、建设与管理要求。(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2.推动社会公共资源向5G建设开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年应制定并公布社会公共资源开放清单,免费开放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资控股企业所属城市道路、高速、绿化带、公共绿地、公园广场、公交站台、校园、医院、机场、港口、客运站场、地铁、路灯杆、管道等公共场所设施和政府投资为主的各类建设项目,支持5G及通信网配套设施建设;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基站建设和运行维护中违规收取额外费用。(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3、加强5G电力资源保障。国家电网忻州供电公司应简化申请流程和报装资料,在用电申请、电力增容和直供电改造上为5G网络建设提供最大便利。对具备转改直供电条件的基站,纳入直接供电改造计划优先改造。公变区域基站全部采用直供电。专变红线内,新建建筑预留通信基站专用供电设施。由忻州铁塔公司牵头会同电信基础运营商和国家电网忻州供电公司进行对接,共同提出转供电变更直供电基站计划。市市场监管局要组织查处对5G基站违规加收电费和电价外附加收费等行为。

  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将通信基站进行智能电表改造,并以市为单位统一计算用电量。市能源局要积极推动基础电信企业、忻州铁塔由市统一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鼓励基础电信企业建设和运营5G基站,2020年—2022年,对参与市场交易的5G基站实缴电费超出目标电价0.35元/千瓦时的部分,由省、市、县(区)按照5:2:3的比例给予相应支持。(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国家电网忻州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4、加强5G用地资源保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年将需要独立占地的5G基站和网络建设用地需求纳入年度计划,合理安排用地,及时办理权证。支持基础电信企业按公用设施用途落实用地,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供应。移动通信基站等用地面积小、分布点多的用地计划,可采取配建方式供应土地并依法取得地役权。(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5.加强5G网络基础设施保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5G等各类无线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网络基础设施的保护,依法惩处危及网络基础设施安全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网络基础设施的犯罪活动,严肃查处野蛮施工破坏网络基础设施的行为。因城市建设、规划调整等需要改动、迁移通信杆路、管道、基站、机房等通信设施的,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标准予以补偿;造成通信设施损毁的,应予以赔偿。无线电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频率资源的管理,规范公用干扰器使用,加大频率干扰查处力度,确保5G网络可靠运行。电信运营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网络基础设施的安全防范措施。(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无线电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二、加快5G产业培育

  6.支持企业创新平台建设。鼓励基础电信运营商、重点企业、高校院所、相关机构建设5G联合创新应用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打造5G领域高水平研发平台,提升原创性研发能力。对5G领域新认定为国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的,省级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市级给予10%的配套资金奖励;新认定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的,省级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市级给予10%的配套资金奖励;新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省级分别给予一次性300万元、50万元奖励,市级分别给予10%的配套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

  7.支持5G创业载体发展。鼓励围绕5G相关产业发展专业化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各类培育载体。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孵化器的,省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的奖励,市级分别给予10%的配套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

  8.积极开展5G产业链项目招商引资。鼓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加大对5G产业链项目的招引力度,实施产业链精准招商。对特别重大的招商引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9.促进企业做强做优。支持5G产业链企业技术改造,企业实际完成投资额(含设备、外购技术及软件投入)1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根据省级奖励标准,给予其实际完成投资额的20%、不超过1亿元的资助,市级按省级资助额的10%、不超过1000万元给予资助。对本地企业生产的小基站和微基站、高端光通信产品、网络产品等5G核心设备进入电信企业集中采购名录,且年度销售金额首次达到5000万元的,省级给予一次性500万元的资助,市级按省资助额的10%给予资助。(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三、支持5G创新应用

  10.开展“5G+”垂直行业融合创新。支持企业开展“5G+”融合创新应用,促进5G与城市精细化管理、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安防、文化旅游、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等应用深度融合。将“5G+应用”纳入技术改造资金支持范畴,省级给予企业实际完成投资额的30%、不超过500万元的资助,市级按省级资助额的10%给予资助。支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推进5G与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超高清视频、工控安全等深度融合,打造若干5G建设和应用先行示范区。(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文旅局、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能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11.加快推动5G示范应用。开展政府重大工程5G应用示范,围绕城市大脑、未来社区、地铁等重大工程建设,发挥“先行先试”引领作用。发挥政府采购政策的引导作用,重点支持5G重大创新产品的应用,对符合规定的首购产品可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由采购人或政府首先购买;各级政府采购主体采购与首台(套)产品相同品目或者品类的产品,且该产品使用了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12.组织5G创新应用大赛。支持企业、高校、研究机构举办5G创新应用大赛,结合全市大数据产业布局、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业互联网体系建设,评选出经济效益高、社会影响大、产业带动强的5G创新应用作为重点示范应用,在资金、网络保障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加快推动垂直行业的创新创业。(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四、优化5G发展环境

  13.提高基站建设审批效率。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各级政府要为5G网络项目审批与建设提供便利。进一步缩短5G通信网建设涉及的规划、建设、土地、环保、无线电等行政审批时间,满足5G快速规模组网要求。将5G基站建设纳入建设项目审查内容,为5G网络建设提供便利。建立基站用电报装绿色通道,提高通信设施用电报装效率。(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无线电管理局)

  14.制定出台5G技术标准及规范。发挥政府引导和各类市场主体作用,调动各方积极性,组织供需对接,推进5G网络和应用协同发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省住建厅出台的《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就新建住宅与商业楼宇预留5G宏站、微站、室内分布系统等设施建设标准进行规范。市住建、交通、工信、公安等部门要出台“多杆合一”智能杆塔建设标准,明确杆塔承重及用电标准,推动多功能杆塔资源合用合建,确保智能杆塔的功能性、安全性、统一性。完善通信网建设标准体系。推动消防、人防、水利等设施通信建设标准编制,制定光纤到户建设地方标准,围绕住宅、公共建筑、市政设施建立满足5G通信网应用发展要求的建设标准保障体系。(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

  15.加大金融支持。发挥基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在5G产业方向加大金融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共同投资5G技术研发和产业发展。在统筹规划、建设的基础上,支持社会资本参与5G基站及配套设施的合作共建。(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16、加强制度创新。争取省级、国家授权支持,在低空空域开放、自动驾驶道路测试、物联设备频率使用等研发、应用环节先行先试,研究制定智能驾驶、智慧医疗、无人机应用等相关管理规定。对新业务、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审慎包容态度,打造有利于技术创新和产品应用的外部环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卫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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