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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时间:2022-05-11      来源:忻州市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有关规定,现将繁峙卤城故城等82处不可移动文物核定公布为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附后)予以公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依法依规做好以下工作: 

  一、尽快划定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制作并树立保护标志,建立科学记录档案。 

  二、强化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员队伍建设,落实好法定职责。 

  三、制定保护措施,编制保护规划,切实把文物保护工作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努力形成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我市文物事业新局面。 

  

    附件:忻州市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22511 

 

    相关解读:关于对《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市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的解读

 

 

忻州市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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