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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19-00151 | |
发文字号:保政发〔2018〕24号 | 成文时间: |
发文机关:保德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保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德县助力山西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省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经济体制改革 | 发布日期:2019-01-18 |
时间:2019-01-18 来源:保德县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保德县助力山西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省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保德县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1日
保德县助力山西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
试点省建设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18〕25号)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助力山西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省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忻政发〔2018〕26号)精神,加快建立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和新型标准体系,助力我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建设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统筹规划我县助力山西综改试点省建设工作内容,建立和完善标准化体制机制,加快标准化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普及应用和深度融合,提升标准化整体水平,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以高标准倒逼转型升级,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抢占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制高点,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建立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为我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全面落实统一管理、分工负责要求,强化标准化主管部门的牵头、协调和监督职责,有效发挥有关部门在相关领域的标准制定、实施作用,建立完善高效权威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和具有保德特色的标准化协同工作机制。
政府引导,市场自主。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自主相结合,加快构建适应我县发展的标准体系。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既维护标准的公共属性,保障公益类地方标准供给,推动治理体系标准化,又突出标准的市场属性,大力推动市场自主制定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增强核心竞争力。
依法推进,助力转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标准化在我县特色农业、现代服务业和社会公共管理等领域普及应用和深度融合,推动我县优势特色技术标准成为山西省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乃至国家标准,全面提升标准化助力转型发展的基础与支撑作用。
(三)总体目标
在标准化推进机制上取得新进展。政府引导与市场驱动的标准化工作局面不断深化,建立标准化工作统筹协调机制,部门标准化工作职责更加明确,标准制定和实施监督机制日益完善,统一协调、运行高效的标准化推进机制逐步形成。
在标准水平提升上取得新进展。围绕我县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需求,组织制定一批严于、优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和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与企业标准,提升标准整体水平。
在标准化推广应用上取得新进展。标准社会化程度显著提高,将标准化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探索构建各行业领域标准体系,标准化助力转型发展的贡献不断提高。
到2020年,力争完成以下指标:
创建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2个;
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量达5个以上。
二、主要任务
健全和完善标准化体制,紧跟我县转型升级步伐,重点推进特色农业、服务业、制造业领域的标准研制工作,积极构建小杂粮、有机旱作、旅游、民政等领域标准体系,基本形成市场规范有标可循、公共利益有标可量、社会治理有标可依、转型升级有标引领的新格局。
(一)加快标准制修订
1、县直有关部门积极组织本区域、本行业地方标准项目的申报。
2、推动具有竞争优势的社会组织、产业技术联盟和企业主持和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加强标准与科技互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将具有引领、规范作用和市场应用前景的标准作为各项成果认定和考评的重要内容。(县经信局、县市场局、县教科局、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我县地方农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农业部门根据地方特色农产品提出地方农业标准项目,并组织起草、技术性审查。标准化主管部门做好申报、立项等工作,并积极推动对已发布实施五年以上的农业地方标准规范进行清理、复审,建立健全县农业标准体系。(县农委、县市场局、县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探索推动团体标准
实施《团体标准培育发展指导办法》,按照政府引导、协会主导、企业主体、技术支撑的“四位一体“工作模式,鼓励我县优势、特色行业领域的社会团体,根据地域性产业特点积极制定申报团体标准,通过团体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迅速转化为技术成果,推动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升级。(县经信局、县教科局、县科协、县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放开搞活企业标准
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先进标准,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认真落实《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管理办法》,强化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实现在企业产品标准服务平台100%声明公开。(县市场局牵头,县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有序推进示范试点
按照“培育储备一批、推动建设一批”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标准化试点示范的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示范项目的引领带动作用。
1、以“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为切入点,围绕畜牧、养殖设施瓜菜、小杂粮、中药材等特色农业优势产业,积极培育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申报保德小杂粮标准化示范县,通过示范县建设,运用标准化方法对全县的小杂粮产业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引导全县小杂粮走上“标准化”“精细化”“品牌化”发展道路,实现我县杂粮产业“一建立、二提高”的目标,即建立健全小杂粮标准体系,提供小杂粮产业水平,提高农民收入。(县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农委、县粮食局、县市场局具体实施)
2、以成功通过国家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验收的五台山、芦芽山、雁门关三大景区为标杆,努力打造我县旅游业品牌,在我县各景点推广旅游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整体水平,服务我县旅游业建设。(县旅游服务中心、县市场局负责)
3、实施“两红”绿色生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创建工作,加强规范性、科学性指导,确保示范项目顺利通过年度考核与验收。(县农委、县市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和工作职能,积极申报新型领域国家级、省级、市级标准化示范试点,尤其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与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并组织开展创建。(县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标准化专业队伍建设,建立我县标准化专业组,吸纳各行业领域项尖人才为标准化发展提供智力支撑。着力培养标准化管理人才,形成一批理论与实践并重,既懂专业又擅于标准化管理的综合性人才。组织开展标准化知识培训,普及标准化知识,将标准化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各行各业主管部门和标准化管理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标准化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县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三、实施步骤
按照《山西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2018年):强基础
各乡镇、各单位要提出本行政区域助力山西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部署本行政区域标准化工作。县直各部门要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协同配合,按照本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意见,落实责任分工。
(二)第二阶段(2019年):上水平
在标准化工作基础、标准化创新能力、标准化服务水平上取得阶段性成果,创优科技创新、标准研制与产业融合发展机制加强新型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推进标准社会化。
(三)第三阶段(2020年):见成效
在标准化管理体制、标准化体系建设、标准水平提升、标准创新供给方面取得标志性突破,建成并理顺具有保德特色的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形成政府主导制定的职责范围内公益性标准与社会团体、企业等市场主体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标准成为政府开展宏观调控、产业推进、行业管理、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管等治理的重要手段,标准化融入经济社会各领域,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充分发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强化对标准化工作的统筹协调、构建统一管理、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抓好工作方案各项目标任务的督促落实。(各乡镇、县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经费保障
财政部门将标准化工作经费在年度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县直各相关部门要统筹安排本部门的标准化工作经费,加大标准化工作经费支持力度。(县财政局,各乡镇、县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落实奖励政策
按照《忻州市标准化突出贡献奖管理办法》,对在标准化工作中具有突出贡献、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组织和个人予以奖励。(县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各乡镇负责)
(四)强化宣传教育
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标准化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标准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利用“世界标准日” “质量月”等活动,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对标准化重大政策和重点工作的宣传,不断提升全县人民的标准化意识。(县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