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保德县民用煤供应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0日
保德县民用煤供应工作方案
为切实减少燃煤污染,有效改善全县空气质量,全面做好优质民用煤供应工作,根据上级环保攻坚行动计划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优质煤供应点
为加强散煤污染管控,经摸底调查,确定忻州神达公司晋保煤业、阳煤集团五鑫煤业、阳煤世德孙家沟煤业、忻州神达公司望田煤业为优质煤供应点。
二、供煤标准
全县区域内使用硫分不得大于1%,灰分不得大于16%的煤质,作为居民生活用煤。
三、优质煤需求数量
通过对全县城乡居民家庭生产生活用煤、学校取暖用煤、煤炭企业协议给村民供煤(参照2017年)按乡镇进行摸底统计,全县优质民用煤用量大约为18503户,6万吨,用煤人数59240人。
四、优质煤供应点分配供煤数量
1、晋保煤业,负责供给土崖塔乡、南河沟乡、冯家川乡境内的居民、学校、单位的煤炭用量,大约0.7万吨。
2、五鑫煤业,负责供给林遮峪乡、韩家川乡、孙家沟乡、杨家湾镇境内的所有居民、学校、单位的煤炭用量,大约0.9万吨。
3、世德孙家沟煤矿,负责供给桥头镇、窑圪台乡、窑洼乡境内的所有居民、学校、单位的煤炭用量,大约1.5万吨。
4、望田煤业,负责东关镇、义门镇、腰庄乡境内的居民、学校、单位的所有煤炭用量,大约2.9万吨。
五、优质煤供应管理
1、安监局负责统一协调管理。
2、各供应点印制统一票据,采用用户凭票购买的办法。
3、各煤矿保障片区内所供煤炭数量、煤质指标符合要求。
4、城区各街道、各路段、严禁零散销售车载民用煤炭。
5、城区周边严禁设立民用煤炭销售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供应点及相关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优质民用煤供应工作,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完善机制,确保供应工作顺利推进。各供应点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尽快研究制定符合本供应点(煤矿)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主要负责人为该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并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将各项任务分解到岗、明确到人,确保优质民用煤供应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格督查督导。安监局要采取定期督查、实地督导、明察暗访等形式督导检查我县优质民用煤供应工作的具体实施情况。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力且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电台、网络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开展优质民用煤供应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引导居民群众自觉使用优质燃煤,积极支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在全县上下形成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