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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德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山西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响应的通知

 时间:2020-03-05      来源:保德县人民政府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居民事务中心,县直各单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决定,自2020224日零时起将山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二级。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施策,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  

  一、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制度。各乡镇要压紧压实属地责任,由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本辖区内的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依法依规落实科学防控、精准施策总要求。县域内各单位不分行政隶属关系,防控工作均接受属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筹协调。   

  二、严格落实人员排查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法人责任,社区(村)负责对辖区实行网格化管理,及时掌握返工返程人员信息;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机构等指定专人负责摸清本单位返工返程人员底数,了解健康状况。对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人员,要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学观察机构或居家实施严格的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并纳入“五包一”管理,做到包联工作全覆盖。 

  三、严格落实申报登记制度。外省市来我县流动人员要主动向居住地管辖派出所或社区申报暂住登记,并实施14天的健康管理,一旦发现有发热等症状,要及时就医,并向社区(村)或单位报告。申报暂住登记可登录山西公安一网通办平台和掌上派出所自主申报登记。  

  四、严格落实交通检疫措施。在汽车站设立交通检疫留验站,配备必要人员设备,严格落实体温筛检等防控措施,发现可疑人员应当劝阻其登乘,进行暂时隔离,并立即通知卫生健康部门及时处置。强化对汽车站等重点场所及公共交通工具的通风、消毒等措施,驾驶员、乘客须佩戴口罩乘车。 

  五、严格落实公共服务类场所防控措施。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生活必需类场所,在精准有序推动开业的同时,严格落实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进出检、限流等措施,要合理安排营业时间,通过错峰购物、消费等多种方式,降低公共场所人员密度,商超物品尽量提前包装标价,推荐顾客自助购物、自助结算,缩短排队等候时间。  

  六、严格落实社区(村)管控措施。社区要继续实行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到人,联系到户,县直各包联单位配合社区工作人员做好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工作,限制人员聚集活动,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切实落实、不留死角。农村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以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作用,组织动员群众开展群防群控,减少集市等人群聚集活动,做好出外务工人员防疫常识教育。 

  六、加强特殊场所疫情防控。加强监狱、拘留所、纪委监委的留置场所、民政系统养老机构、福利院等特殊场所的防控工作,确立特殊场所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制定本单位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定医疗救助、生活保障、安全稳定等应急处置方案,加强特殊场所内部人员的行为规范教育和管理,暂停特殊场所人员与外界的接触活动,开展预防性卫生措施,落实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制度,重点防控输入性疫情和内部疾病传播。 

  七、严格落实疫情监测制度。按照优化设置、保证可及、便于管理的原则,继续加强病例监测发现、预检分诊,规范发热门诊,发热病例排查与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全县所有药品零售店暂停退烧药品销售行为(含网络销售)。 要综合运用流行病学调查和大数据分析方法,及时发现可疑病例、密切接触者并进行追踪管理。加强对无明确接触史的密切接触者、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追踪溯源。 

  八、充分利用“健康码”系统。大力推广“健康码”系统,规范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利用媒体、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手段,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社区、村委会要指导本辖区居民使用“健康码”系统,动态掌握所管辖人员情况,积极引导交通枢纽、公共交通、小区、乡镇、乡村、企业、医疗机构、药店、商场、超市等机构使用,实现一码通行科学防疫。孤寡老人、远郊农村人员等没有条件通过网络平台申领的人员,可由社区人员负责代为申领并生成纸质“健康码” 

  九、做好物资保障工作。要做好药品、医疗器械、检测试剂的储备和供应工作,确保各种物资供应充分、市场平稳。依法从严从快查处趁机制售伪劣产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骗牟利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及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保持个人卫生,加强体育锻炼,自觉维护公共卫生,自觉落实防扩散措施,提高群众健康素养。  

  十一、着力做好复工复产工作。各用工单位要严格落实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返岗员工登记报备并建立员工健康台账。做好办公场所、工区及公共区域、职工宿舍的通风消毒、环境清理等工作,为员工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实行“进出检”制度,做好员工日常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实施分区作业、分散错峰就餐,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尽量减少人员聚集。  

  十二、有序恢复宾馆、餐饮等服务行业复工复业。严格落实宾馆、餐饮等生产生活服务行业经营场所防控措施,符合安全管理规范和疫情防控要求的,在县公安局、市场局、卫健体局的指导下,按相关程序恢复营业。各经营单位法人要落实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完善防控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清洁、消毒,全面采集上岗员工假期动态、健康状况并登记汇总。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单位要如实登记旅客信息,对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旅客进行排查并及时报告社区(村)或卫生健康部门,按照要求采取相应措施。餐饮单位不得承办聚集性用餐活动,坚决杜绝群体性聚餐、宴席。 

  各乡镇、各部门要继续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具体情况和疫情形势精准施策,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保德县人民政府  

                                 202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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