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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德县巩固国家卫生县城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5-26      来源: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保德县巩固国家卫生县城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5日

 

  

  保德县巩固国家卫生县城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今年是全县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后巩固提升关键之年。为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提升县城整体形象,根据省市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落实党中央“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体安排和省市县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改革发展安全稳定民生各项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深入开展巩固和提升国家卫生县城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倡导市民发扬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不断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减少病媒生物孳生危害,提升城乡卫生管理水平,以确保创卫成果得到巩固和拓展,进一步助力全县疫情防控决战全胜。

  二、整治内容

  (一)营造健康宣传氛围。扎实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以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助推疫情防控。要以多种形式,持续加强对全民新冠肺炎防控和健康科普知识的宣传,针对疫情防控过程中存在的防护意识不强、防控措施不落实、防护隔离不配合、疫区返回不报告等缺乏社会责任感的问题,开展以“讲文明、讲卫生、强责任、促健康”为主题的优化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文明意识和健康意识,提高群众的自我防护能力和文明卫生素养。(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二)开展病媒生物防控。加强病媒生物监测,大力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以媒虫密度的有效降低减少疫情传播风险,组织专业队伍和人员集中开展病媒生物消杀工作,切实降低病媒生物的疫情传播风险。各部门、单位、家庭开展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持续加强对公共绿地、地下管井、窨井边沟、河道水塘、庭院花池(盆)、易存水的废旧轮胎和废旧器具、垃圾桶(箱)、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和废品收购站等病媒孳生场所的治理。(责任单位:县爱卫服务中心)

  (三)加强重点场所整治。各相关单位要将县城和重点场所环境卫生整治作为抓好当前疫情防控和推进城乡环境卫整洁行动,巩固创卫成果的重点内容。要在巩固前期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对照问题清单,扎实开展集中整治,需重点整治的问题如下:

  1、抓好市容环境整治。

  ①重点抓好县城主次干道、商业街区、背街小巷、住宅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景点、广场等区域的综合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②重点抓好车站的综合整治工作。特别是汽车站院内的公厕整治。(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③重点抓好河道、水域等区域的综合整治工作。特别是随意倾倒垃圾于河道的问题更需下大力气重点整治。(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2、抓好市场秩序整治。清理游商小贩,禁止摆摊设点,杜绝门外摆货、占道经营、马路市场。加强农贸市场、便民市场的管理。(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3、抓好食品安全整治。加强对食品行业的监管,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对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督实行量化分级管理。(责任单位:县市场局)

  4、抓好交通秩序整治。重点解决主次街道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管控不力的问题。(责任单位:县交警队)

  5、抓好重点场所卫生整治。加强对“六小”行业监管,开展综合执法检查,逐一进行规范,能达标的指导其尽快达标,力争把各店铺的证件办齐并完善相关制度。对条件不具备、卫生状况差、难以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责任单位:县市场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

  6、抓好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开展卫生大扫除,清理“四堆”,清除卫生死角,清除垃圾污水,彻底根治“脏乱差”,规范整顿废品收购站。(责任单位:东关镇人民政府)

  7、抓好老旧小区环境卫生整治。重点整治无物业老旧小区随地倾倒垃圾、随意粘贴广告、卫生无人管理等问题。许多无物业小区需要尽快建立物业,完善物业管理制度,以便于统一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单位:县住建局、东关镇人民政府、县居民事务中心)

  8、抓好建筑垃圾管理。建立相应的建筑垃圾管理制度,及时收集、清运、消纳、处理建筑垃圾、装修垃圾。(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9、抓好道路维修管理。部分地段因路面破损易积存雨水,部分下水道堵塞,导致污水溢出路面。(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10、抓好园林绿化管理。补栽缺失的树木,补植绿化带、草坪;修整处理部分绿化带池土明显高于街面、浇灌时有泥水流向街道的问题。(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11、抓好违建整治。对建成区内的违章建筑加大拆除力度,坚决整治乱搭乱建。(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本次整治工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充分发挥单位职能作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固底补短。各相关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对照国家卫生县城(乡镇)标准,积极查找创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要找准短板,瞄准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实施重点整治,解决疑难问题,努力做到工作任务清晰、职责分工明确、推进措施具体、问题整改及时,活动有序开展。

  (三)加强宣传,积极动员。强化疫情防控知识普及,指导广大群众参与疫情防控,倡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动员群众积极开展身边生活环境、工作环境清理整治。主动参与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不断提高文明卫生素质和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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