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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构建打击私采滥挖联防联动机制的通知

 时间:2020-07-08      来源: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坚决杜绝私采滥挖行为,切实保护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构建打击私采滥挖联防联动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安全生产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狠抓责任落实、加强协同配合,全面遏制和严厉打击私挖滥采行为,切实维护好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二、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山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土资源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移送涉嫌国土资源犯罪案件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8〕203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活动的通知》(晋政办发〔2014〕25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8〕72号)、《全省打击非法采矿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晋公通字〔2018〕77号)等文件规定。

  三、目标要求

  按照“发现在初始,控制在源头,制止在萌芽”的工作思路和“巡查在日常,监管在平时,打击在力度”的工作方法,对各类私采滥挖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始终坚持零容忍、严查处的高压态势,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起,实现关闭率100%、查处率100%,斩断利益链条,形成长效机制。

  四、联动机制

  在县矿业秩序整顿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完善权责明确、协调统一的打击私采滥挖联防联动工作机制,确保打击非法采矿工作持续高效运行。

  (一)建立领导责任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扛起本辖区打击私挖滥采的责任主体,乡镇长是第一监管责任人,分管副职主要监管责任人。严格落实乡镇领导包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点工作机制,明确“三包”职责和责任人。

  (二)建立巡查报告制。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打击私采滥挖的第一发现人和第一报告人。要严密监控本行政区内各类私采滥挖行为,及时发现制止并报告县政府和县打击私采滥挖联合执法大队。要建立巡查队伍,落实专人巡查检查,同时要组织村委会积极做好巡查报告工作,乡级每周至少巡查1次,重点村每天巡查,巡查要有记录、建台账、零报告。

  (三)建立联动工作制。各乡镇巡查发现私采滥挖点,立即组织人员依法制止取缔,并电话报告(3日内将情况书面报告)县打击私采滥挖联合执法大队。县打击私采滥挖联合执法大队要加大力度组织开展巡查检查和突查暗访,发现私采滥挖行为要依法立案查处。对于区域内私采滥挖严重、问题突出的,由县打击私采滥挖联合执法大队、相关部门(单位)、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联合整治,组织实施县、乡、村三级联合打击行动。

  (四)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各乡镇要确定打击私采滥挖的工作联络员,报县打击私采滥挖联合执法大队备案,人员如有变化第一时间报告更新。建立微信工作群,形成县、乡、村三级联络网。加强信息沟通交流,相互通报有关情况,对通报的情况要及时查处并予以反馈。

  (五)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发现私采滥挖窝点,要采取收缴机械、设备、工具,断路、断电、断水,没收矿产品,暂扣作业人员等有效措施,重拳打击,全面调查,该立案查处的依法立案查处,该追究法律责任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应责任。对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未能及时发现私采滥挖行为,或发现后不制止、不报告的,或者参与、支持、纵容的,一律移交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六)建立社会监督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县、乡均应建立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电子邮箱,并对举报人身份严格保密,如提供重要线索或对破案有帮助的可给予一定的奖励。同时积极加强舆情应对,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各乡镇要将“三包”责任人(姓名、职务、电话)、工作联络员(姓名、职务、电话)、举报方式(电话、邮箱)和巡查报告(重要或紧急情况随时报告),以书面形式及时报送县矿业秩序整顿领导组办公室(县打击私采滥挖联合执法大队)。巡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巡查人员、时间、地点、发现问题(现场、矿种、盗采方式、程度,等等),后附不同角度的现场照片2张以上。

  联 系 人:王星林13383401855

  韩禄荣15392601811

  刘 杰13603505411

  电子邮箱:18335022202@139.com

  举报电话:110

  0350-7306110

  0350-7306288

  

  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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