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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德县2020年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20-10-12      来源: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保德县2020年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8日

  

保德县2020年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2020年全县深化“放管服效”改革要紧扣省委、县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认真落实以促进项目建设为根本,助力全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以审批服务便民利企为导向,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以数字政府建设为牵引,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持续对标对表,加快打造“六最’营商环境,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主要任务

  (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集中调整各部门权责清单。结合全县机构改革和“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情况,对县、乡两级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责任事项进行集中调整。梳理汇总形成县、乡两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2020版)。组织编制全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逐项明确清单事项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适用范围、有效期限、中介服务等要素,2020年底前集中公布,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办理、监督。(县委编办、县行政审批局<县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清理规范各项行政管理措施。推动将县级层面设定的行政备案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进一步规范目录管理、登记注册、年检年报、指定认定等行政管理措施,分类编制事项清单并明确办理流程,依法依规整治变相审批。(县行政审批局<县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制定全县企业开办标准规范,提升企业开办全程网办能力,探索实行企业登记、刻制公章、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职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等事项线上“一表填报”、-次实名认证,线下“一个窗口”领取全部材料。推动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开办、银行开户服务等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2020年底前县级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大幅压减工程建设等领域企业资质资格。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大幅压减企业资质资格认定事项,力争2020年底前将全县工程建设等领域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压减三分之一以上。深化资质审批方式改革,拓展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范围;持续完善网上申报审批系统功能,优化审批流程,对企业资质办理实现“一网通办”。加强个人执业资格管理,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县行政审批局负责)

  5.深化交通运输领域简政放权。按照国家部署要求,简化道路客运经营许可事项和申请材料,精简道路货运从业驾驶员培训考试。既有省际客运班线在本省辖区内变更途径地和中途停靠站点及车辆更新、延续经营等事项,由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不再征求目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意见。既有市际、县际客运班线,在起点市、县辖区内调整变更途径地和中途停靠站点以及延续经营、更新车辆,不再征求目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意见,由负责审批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许可。申请或者变更毗邻市、毗邻县间道路客运班线的,由毗邻市、毗邻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商一致后,由相应的许可机关履行审批手续。客运企业在班线经营期内更新车辆时,在符合许可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将大座位车辆更新为小、中型客车。积极推进以数据信息共享等方式落实货车“三检合一”,杜绝重复项目、重复检测、重复收费。严格落实清费降本减负政策,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收费清单以外的任何费用不得收取。(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对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的监督。组织对现有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对已取消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按照法律和“三定”规定确定的监管职责,及时调整完善相关许可和监管措施。(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7.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2020年底前在全县范围内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面实施分类改革。制定出台我县落实《山西省“证照分离”改革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按照“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完成《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修订。严格执行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规定,聚焦本县产业发展规划,对接企业需求,全面清理清单之外的门槛和隐性限制,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形成工作台账,逐项推动解决。对外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对清单限制和禁止投资的领域,严格审核慎重处理。(县发改局、工信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准入。落实放宽服务业准入的各项政策,采用政府和市场多元化投入等方式,引导鼓励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服务业。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传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研究建立完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有效推进机制,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股权合作等方式,进入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保、农业、林业、重大市政工程等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和市政公用、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养老、旅游等公共服务领域。以文化、医疗、教育等领域为重点,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市场主体投资经营活动的资质、股比、注册资金、从业人员、营业场所、经营范围等要求,清理在生态环境、卫生、安保、质检、消防等领域设置的不合理经营条件,取消证照办理、设备购置、人才聘用、人才发展等方面的不合理限制,实现市场化配置资源要素。(县发改局、县教科局、县卫健体局、县文旅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10.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执行落实,2020年底前全面实现投资审批事项线上并联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全程线上办理。开展“投资项目审批难点问题征集行动”,梳理县级层面投资审批、投资政策、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逐项分解落实,打通投资堵点。(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拓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范围,出台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类)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提出政府靠前服务具体举措,制定规范并联办理工作流程,完善区域环评、区域能评制度,推动园区一般工业项目“全承诺、无审批、拿地即可开工”。(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对2019年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已形成的审批事项清单进行审查清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取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介机构施工图审查环节,执行建设、勘察设计单位质量承诺制和重要设计质量,提高企业办事效率。(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不见面审批。2020年底前依托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网上办“自助办”,不见面审批。一般性工业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各环节累计审批时限由45天(工作日,下同)压缩至38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在100天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推进“标准地”改革。严格执行“净地”出让规定,推行以“标准地”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按照政府统一服务要求,全面实施区域节能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洪水影响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等区域评价。2020年10月后,各有关单位要加快实施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制度,促进项目开工落地。(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实施环评制度改革。对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等一批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项目,统一不再纳入环评管理。试点对环境影响小、风险可控的项目,简化环评手续或纳入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将项目环评审批时间压缩至法定时限的一半。(县行政审批局牵头)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6.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宣传解读和专题培训工作。通过集中清理和单提单报清理等方式,全面梳理我县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相适应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改尽改、应废尽废。2020年8月底前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和修订工作,在各相关政务服务部门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光荣榜,搭建损害营商环境曝光台,实施正反双向激励。(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7.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认真贯彻《山西省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健全“归口管理、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的综合监管体制。2020年6月底前组织全县行业协会商会对收费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清理取消违法违规收取的入会费、赞助费、会议费、培训费、评比表彰费等,年底前完成清退工作。2020年底前组织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检查,重点检查具有法定职责、行政部门委托或授权事项的行业协会收费行为,杜绝涉企违规收费。(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8.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强小微企业信贷政策效果评估的结果运用,充分发挥金融机构信贷主渠道功能。继续深化金融机构贷款定价参考LPR改革,坚决打破贷款利率隐性下限,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开展“百行进万企”银企对接活动,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缩短融资链条,清理不必要的“通道"“过桥”环节,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贷款附加成本。2020年9月底前组织开展小微企业融资收费问题全面排查和重点抽查工作。(人行保德支行、银监分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9.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加快推进全县担保体系建设进度,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担保增信、分散风险的作用。继续推动融资担保机构空白县采用自筹资金或与县级机构合作等方式设立政府性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快推进县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资扩股改制进程。引导各机构降低担保费率、提高放大倍数、扩大业务规模、增加担保户数、提高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比重、增强风险控制能力。强化企业资金链应急周转保障资金的有效监管,加强承办主体的内控管理,从快从简为企业争取时间,提高资金的流转率,确保转贷资金安全高效运转。健全接续还贷周转资金运行管理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比率和效率。加快纾困基金组建工作,解决上市民营企业的流动性问题,化解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平仓风险。规范发展区域股权市场,稳妥推动资产证券化,做好股权投资类企业的登记备案工作,鼓励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在我县落地创业。(县财政局、县金融服务中心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加大政务失信行为治理力度。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坚决纠正一些地方政府不守信用承诺、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对各类企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等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而受到的损失,依法予以补偿。开展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专项治理,推动解决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县发改局、县司法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构建创新生态环境

  21.创新引领发展。制定《关于加快构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创新生态实施方案》,将科技创新纳入高质量发展体系,以新机制、新模式激发创新活力和效能。着力开展平台创新、合作创新、项目创新“三项工程”,推进技术研发、技术改造、技术推广“三类项目”。鼓励规上工业企业以产业联盟为载体,加强与产业链上下游、知名高校、重点院所、龙头企业合作,紧紧围绕八大标志性引领性产业集群,推动关键技术研发,实施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坚计划,集聚高端创新资源,促进创新合作开展,逐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真正形成“政府引领、企业主体、市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和创新驱动发展格局。编制重点发展产业领域的《技术路线图》,研究发布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研发指南,着力打造我县的战略型科技产业。完善企业技术中心管理体系,强化制造业创新中心考核评估,研究制定技术创新领军企业培育方案,完善资金支持措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落实科技创新奖励政策,对承担省级科技重点研发计划团队、新入库的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的民营科技企业等分别给予科技创新奖励,加大创新制度落实,培育创新文化。(县工信局、县教育科技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2.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简化科研项目管理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申报材料和各类过程性评估、检查、抽查、审计等,进一步优化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支出科目,赋予科研人员更大预算调剂权,减轻项目承担单位财务核算负担,促进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建立健全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科技成果权益分配机制,依法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建立体现增知识价值的收入分配机制、鼓励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获得合理收入、发挥科研项目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扩大科研机构和高校自主权等方面的政策体系,构建体现增加知识价值的收入分配机制,鼓励科研人员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出好成果,推动科技成果加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逐步落实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政策,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带动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探索和构建科研机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离岗创业的新型创业模式。科研机构对其拥有的科技成果,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外,可自主决定采取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开展转移转化活动。持续构建集科技成果展示,供需对接、技术交易、专家咨询与政策激励为一体的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县教育科技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3.深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指导推动我县企业、技工院校开展技能人才评价认定,研究启动第三方评价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做好机构备案及监管服务。(县人社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位分工负责)

  24.进一步优化人才服务机制,简化高端人才引进手续,对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开辟绿色通道,按照其业绩、能力和贡献,直接认定相应职称。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由用人单位按照职称评审申报渠道,将其专业工作经历、学术技术成果印证材料报相关评委会审核,直接认定相应职称,职务岗位已满的事业单位可特设岗位聘任。改进优化来华工作外国人管理工作,放宽签发长期签证和居留许可对象范围,优化外籍高层次人才在华永久居留审批服务。对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服务全县营商环境特别需要的外国人才,可推荐其带领的工作团队外籍成员和科研辅助人员,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有效期5年以内的长期签证或居留许可。(县人社局、县教育科技局、县公安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5.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逐步构建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的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大对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执法力度,对侵犯群众切身利益、侵害地方特色、侵害少年儿童权益等违法犯罪实行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精准打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26.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据信用监管公示结果,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大幅度减少守法记录良好的企业检查频次,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的联合执法,最大限度避免重复检查。2020年10月底前基本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县政府相关部门在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7.进一步加强重点监管。对疫苗、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涉及人民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要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严格监管,对公众聚集场所和问题反映集中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检查。完成县本级的疫苗信息化追溯系统,实现疫苗管理全程可追溯。完善医疗器械、化妆品、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等领域的监管规定,加强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加大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8.稳妥有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强化信用监管信息公开公示,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现“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加强企业征信机构备案管理,规范征信业务市场,探索不符合备案条件但从事征信业务的机构退出路径。加快推动地方征信平台建设,推动条件成熟的地方征信平台尽快落地,指导地方征信机构尽早运营,服务小微企业。(县发改局、人行保德支行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9.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全县“互联网+监管”数据汇聚工作,依托全省统一的监管平台,强化对监管的再监管,建立健全与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相适应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各级监管部门履职情况进行效能评估,纳入全县营商环境考核指标,倒逼部门履行好监管职责。(县行政审批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0.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针对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等方面对民营、外资企业设置的歧视性规定和做法,对2019年12月31日前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严厉打击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1.切实维护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公平竞争。2020年底前组织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各种涉及地域、行业和所有制歧视的不合理规定,防止随意附加各种意向性限制条件,集中曝光一批不合理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和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2020年底前初步建成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同时推进政府采购信息系统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衔接,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的线上支付。(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

  32.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出台《保德县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0年底初步完成民生服务、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应急管理等主题信息资源库,开展政务数据试点应用,推动数字政府建设与民生服务深度融合。(县行政审批局<县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3.进一步提升政务大厅服务水平。巩固“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成果,完善县审批局集中审批服务模式。优化办事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推动2020年底前实现市、县两级办事流程统一、申请材料统一、办理时限统一、办事标准统一、网办事项统一的“五统一”审批服务新模式。加快构建完善全县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2020年底前再出台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政务服务标准。持续改进窗口服务,普遍推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在政务大厅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强化作风纪律建设,2020年底前全面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县行政审批局<县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4.推进纳税便民利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加快电子发票的推广应用,为纳税人提供免费的电子发票开具服务,2020年底前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持续拓展网上办税功能,2020年底前主要涉税服务事项基本实现网上办理,90%主要办税事项提供全程网上办。推行主税附加税费合并申报,整合主税附加税费申报表,在增值税和消费税申报、查补税款时自动生成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申报税额。(县税务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5.深化减证便民行动。各级审批服务部门全面清理并公布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清单之外不得索要证明。2020年6月底前各部门梳理公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共享数据支撑,梳理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事项,探索推出一批“无人审批"事项,凭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即可实现自助办理。(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

  36.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扩大优质服务供给。大力发展养老、托幼、家政和“互联网+”教育、医疗、文化、旅游等服务,在省制定相关文件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促进“互联网+社会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有效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高供给质量。依法落实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制度,实行市场主体投资养老服务“零门槛”。开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优化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项目的申报工作,不断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机制,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试点。推进“互联网+”与健康医疗深度融合发展,完善县统筹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全民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和居民电子健康卡系统,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推进“晋享云课堂”教育教学共同体项目,完善我县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县发改局牵头,县教科局、县民政局、县工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体局等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7.持续优化各项便民服务。指导督促商业银行优化服务,解决银行卡解绑和异地注销难、“睡眠卡"收费不透明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快推动解决继承财产支取难问题。持续优化老年证、居住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等证件或手续办理流程,便利群众办事。(县银监办、县公安局、县卫健体局、县人社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8.进一步优化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发布县级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同步做好线上办理事项的规范统一,2020年6月底前基本实现县城范围内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持续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2020年底前省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100%、有床位的定点医疗机构80%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完善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服务,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在医保准入、定点管理、异地就医、费用结算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一视同仁,2020年6月底前实现网上申报、承诺准入、定点互认。(县医保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9.优化公证服务。进一步扩大“最多跑一次”公证服务事项范围,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及国内单方法律行为类公证事项实现让当事人只跑一次。优化办证流程,缩短办结时限,通过跨部门数据信息共享等方式减轻当事人举证负担。进一步提升公证信息化水平,加快推广电子公证书、在线电子证据保全保管、债权文书网上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等技术。大力发展海外及偏远地区远程视频公证服务,实现公证资源均衡覆盖。深化事业体制公证机构改革,开展公证服务提升专项行动,释放公证服务活力。(县司法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对改革的政策保障

  40.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机制。运用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理念和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以全省域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为重点,将企业群众满意度调查、重大改革项目组织实施、政策法规执行及成效等统一纳入考核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大考核奖惩力度,以考促改、以考促进、以考促优,倒逼各部门刀刃向内、主动创新、狠抓落实,加快推动全县营商环境进入全省前列。2020年底前实现将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行政审批局牵头)

  41.复制推广改革典型经验做法。持续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深入复制推广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制度创新经验,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倡导先行先试、主动对标对表,谋划探索一批具有突破性、引领性的改革新举措,打造更多我县“放管服放”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示范新标杆。(县工信局、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2.加快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出台加快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和正负面清单,规范政商交往,建立政商联系沟通机制。常态化开展企业商会意见建议直通车、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和商会制度、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政企季度对接、法律援助服务等工作,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及时倾听和回应市场主体的合理诉求。县领导负责指导帮助民营企业明确定位、厘清思路、落实转型升级方向、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等工作。县政府职能部门主要围绕帮助民营企业防范化解风险、依法保护民企产权、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等方面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开展对接活动。持续开展“法律三进”活动,以“法治体检”等形式,为企业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推动法治民企建设。与县检察院、法院建立联动工作机制,通过联合开展走访调研、专项督查活动、座谈会等,共同推动支持和服务民营企业家创新创业主题活动,营造企业家良好法治环境,为民营企业化解各类经济纠纷、健全商事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更专业和实在的服务。(县委统战部、县发改局、?县工商联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改革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放管服效”改革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领导责任,狠抓政策落地。各相关部门要对涉及的重点任务建立工作台账,进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运作,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年底逐一对账见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破解改革难题。各级各部门要紧盯改革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协作攻关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破解堵点难点。对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土地供给、综合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改革事项和政务信息共享等难点问题,要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攻关,尽快实现突破,切实使改革成效惠及企业和群众。

  (三)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督办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放管服效”改革举措、实际成效,宣扬典型经验、成功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13710”信息督办系统“利器”作用,把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纳入“13710",实时跟进督办,推动我县各项举措不折不扣落实落细。从8月份起,各牵头和责任部门每月10日前向县行政审批局报送事项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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