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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乡镇(居民事务中心)权责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1-05-19      来源: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事务中心,县直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明晰乡镇(街道)权责厘清县乡关系的指导意见》(晋编办字〔2019219号)和中共忻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落实明晰乡镇(街道)权责厘清县乡关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忻编办函〔201930号)有关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各乡镇(居民事务中心)权责清单予以公布。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事务中心要严格执行权责清单,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权力运行,主动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 

    二、各乡镇(居民事务中心)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行政权力承接、取消和职能调整等情形,需要对权责清单做出调整的,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事务中心要提出申请,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初审,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县委编办审核确认后,方可做出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事务中心应制定清单事项工作流程图,明确程序环节,编制清单事项的施工图说明书,确保清单清晰、准确、可操作。 

    

    

                         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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