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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德县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时间:2021-08-16      来源: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保德县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保德县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43号)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2021〕55号),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涵盖5大类14个方面22项重点任务。

  一、扩大公开范围,打造阳光政府

  (一)加强转型发展政策主动公开

  1.围绕省、市关于转型发展的战略部署,对产业转型、项目转型、绿色转型、外贸转型、数字化转型、体制机制转型等方面政策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梳理汇总转型发展的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具体举措、典型问题、落实情况及对公众关切的互动回应等,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方便各类市场主体找政策、办服务、解疑惑。

  责任单位:县政府信息中心牵头,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时限要求:每月至少报送1件,持续推进。

  2.主动公开本级政府“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及配套政策文件,系统梳理本地历史规划(计划)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政府信息中心牵头,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时限要求:每月至少公开1件,2021年底前完成。

  3.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目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以及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等,并针对与各类市场主体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做好行政执法公开、政务服务公开、市场监管公开和征地信息公开。还应当将制定和执行的与市场主体相关的创业、创新、人才、规划、产业、项目、市场、金融、税费、奖励、补贴等政策及时公开。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政府信息中心牵头,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时限要求:每月至少公开1件,2021年底前完成。

  4.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持续深化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牵头,县直其他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时限要求:每月至少公开1件,2021年底前完成。

  (二)规范拟发公文公开属性管理

  5.除依法涉密之外,必须全部公开到位。特别是事关重大民生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乡村振兴、促进就业等方面,以及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调价、准入、许可、基建、拆迁等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必须及时、主动公开。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时限要求:及时公开,持续推进。

  6.建立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台账,确保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公文数量占比逐年下降。严格审核未主动公开公文的依据和理由,定期审查,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上级政府文件为主动公开的,公开属性原则上不得拟定为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7.法定公开内容之外,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和作用,或涉及公众利益,有必要让公众知晓并接受公众监督的函复类公文应当公开,相关政府文件属性应当被认定为主动公开。政府部门联合发文的,由牵头单位做好拟发公文属性认定工作。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三)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8.在26个基层政务公开领域实施公开目录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的基础上,继续在交通运输领域、职业教育领域、人防工程领域推行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县教科局(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领域)、县公安局(户籍管理领域)、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养老服务领域)、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县财政局(财政预决算领域)、县人社局(就业创业、社会保险领域)、县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征地补偿领域)、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环境保护领域)、县住建局(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市政服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人防工程领域)、县综合执法局(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领域)、县农业农村局(涉农补贴领域)、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县卫健体局(医疗卫生领域)、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救灾领域)、县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县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县乡村振兴局(扶贫、乡村振兴领域)、县税务局(税收管理领域)。

  时限要求:每月至少公开1件,2021年底前完成。

  9.抓好已公布标准目录的执行。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按要素搜索等功能。对于未按要求进行公开的,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相关通报纳入当年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部门、县政府信息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二、优化便民举措,提升公开质效

  (四)开通“便民答复”专线

  10.保德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增设“便民答复”服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时限要求: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11.当出现申请的政府信息涉密、受理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没有现成政府信息需要另行制作、申请内容不明确且经补正未能确定等情况时,从申请人实际需要出发,视情增加便民答复内容,为申请人提供尽可能周到、全面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直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五)加强政策多样化解读

  12.各乡镇、各部门政策多样化解读率不得低于90%。解读材料除对政策本义进行通俗化、生动化解读外,还应重点对政策的背景、意义、作用、关键词、新旧政策差异等方面进行解读。鼓励使用图表图解、视频动漫、流程演示等解读方式。对政策公布后社会公众的反响和疑问,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延伸解读、补充解读。

  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部门、县政府信息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时限要求:2021年11月底前完成。

  13.充分利用实体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各种新媒体平台、广播电视等渠道,发布政策解读材料,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扩大受众面,提升知晓度。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直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时限要求:2021年11月底前完成。

  (六)积极回应公众关切

  14.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权统一的原则,对不同舆情回应的责任主体进行划分,明确组织协调关系,明确政务舆情回应责任主体;建立完善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完善政务舆情收集、研判、预警、回应机制,严格落实回应责任,避免出现反应迟缓、被动应对现象。政务新媒体要建立健全互动回应机制,畅通互动回应渠道,及时了解社会关注,回应社会关切,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政府信息中心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时限要求:2021年11月底前完成。

  (七)持续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政策措施公开

  15.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政策措施、疫情动态、科普宣传以及对疫苗监管、流通和预防接种等信息的公开。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

  责任单位:县卫健体局、县爱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三、抓好平台建设,拓宽公开渠道

  (八)持续抓好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

  16.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全面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县政府门户网站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

  责任单位:县政府信息中心。

  时限要求: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九)推进《政府公报》标准化建设

  17.积极探索创办县级《政府公报》,不断加强政府公报数据库安全管理,确保数据完整、准确。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时限要求:2021年11月底前完成。

  (十)开设政务公开专区

  18.建设“政务公开”实体店,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开设县级“政务公开专区”,打造成集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政策解读、政民互动、政策咨询、事项办理等功能于一体的线上线下综合服务平台。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时限要求:2021年启动实施,2022年底前建成。

  四、完善体制机制,健全保障体系

  (十一)启用“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

  19.县政府办公室尽快启用“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县直各部门尽快启用“保德县××局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各乡镇人民政府尽快启用“保德县××乡(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专门用于拟发公文公开属性的认定、拟发布政府信息的审核、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办理和函询等工作。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时限要求: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十二)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20.依申请公开全面实行“登记制”和“书面答复制”,即有申请必登记、有申请必答复;书面答复应当包含查找检索相关政府信息的过程事实、处理决定的法律法规依据、申请人行使救济权的期限、途径等内容。同时要严格按照受理、补正、征求意见、做出决定、报批、送达等步骤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力求程序合法、处置合理、答复规范、措辞得当,在保障申请人权利的同时维护好政府公信力。

  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时限要求:2021年底前完成。

  (十三)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

  21.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等发布的政府信息要严格审核,责任到人,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完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审查、备案、发布机制与督促约束,完善部门文件报送政府公报、政府门户网站制度、联络员制度和报送刊登情况通报制度。

  责任单位:县政府信息中心、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时限要求:2021年底前完成。

  五、实施政务公开“亮点工程”

  (十四)积极组织参与省政务公开“亮点工程”

  22.按照省政府实施政务公开“亮点工程”的要求,结合工作实绩、亮点特色、群众口碑和社会效果等方面评价,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依申请公开、舆情回应等方面,分别择优推荐本年度最受百姓认可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单位、最受百姓认可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领域、最具代表性的依申请公开答复案例、社会效果最好的政务舆情回应案例,参与省政府开展的政务公开“亮点工程”评选活动。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时限要求:2021年—2023年每年评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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