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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德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时间:2021-10-12      来源: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健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工作机制,增强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与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与救援能力,迅速、有效地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最大限地降低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经保德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修订的《保德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 

                            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922 

    

  保德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为健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工作机制,增强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与救援等能力,迅速、有效地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快速反应、科学施救的原则。 

  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忻州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等。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全县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过程中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对工作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应急救援按照《保德县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执行,抢险救援处置参照本预案有关内容执行。 

  1.5 事故分级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危险化学品事故一般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事故四个等级(详见附表4)。 

  2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体系 

  全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由县各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 

  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分别负责应对较大、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当上级成立现场指挥部时,接管下一级指挥部和吸收其有关成员纳入上一级指挥部,组织开展应对工作。 

  跨市级行政区域的较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对工作,由市指挥部指挥,报请省级指挥部协调;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对工作涉及市行政区域内两个县级行政区域的,由对发生事故单位有属地安全监管责任的县级指挥部指挥,市指挥部予以协调。 

  2.1 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副主任、县应急局局长、县工信局局长 

      员: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根据应急救援实际情况,指挥长可抽调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局局长、县工信局局长共同担任。县应急局成立应急处置专班,承担县现场指挥部综合协调、调度、联络、会务以及应急响应等级提高后与事情级应急指挥部门的对接等工作。县指挥部、办公室、专班、成员单位及职责,详见附表1,表2 

  2.2 县现场指挥部 

  当发生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县指挥部在事故发生单位(或事故发生地)成立县现场指挥部,设现场指挥长、现场副指挥长,下设九个应急工作组,即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警戒保卫组、应急监测组、医学救援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善后工作组、技术专家组。各组的设立及人员组成可结合实际进行调整,可吸收县级指挥部人员和救援队伍人员组建。县应急局专班人员分配到各组参与工作。县现场指挥部指挥机构及职责详见附表2 

  2.3 应急力量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力量主要有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危险化学品专业救援队伍,企业和社会救援力量等,必要时请求市级救援力量支持。     

  3  风险防控 

  根据全县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危险化学品事故主要分为: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 

  县应急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事故预防主体责任,推进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消除事故隐患。 

  4  监测与预警  

  各级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要根据危险化学品种类和特点,完善监测网络、划分重点监测区域、确定重点监控目标,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进行监测预警,并对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的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进行监测预警。 

  5  应急处置与救援 

  5.1 信息接报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后,事发单位要按照规定向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 

  5.2 报送及核实    

  县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按照规定逐级报送,发生重特大事故,应当越级报送。 

  县应急局接到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按照规定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需要核实的,要及时核实事故有关情况。 

  5.3 先期处置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故范围,及时疏散撤离相关人员。 

  5.4 县级响应 

  级响应由低到高设定为二级、2个响应等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依据响应条件,启动相应等响应。各等级响应条件详见附表3 

  5.4.1 级响应 

  符合响应条件时,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启动级响应。县指挥部办公室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响应条件消除时,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决定结束响应。 

  符合响应条件时,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指挥长报告,指挥长启动级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县指挥部办公室立即通知应急专班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应急专班人员到达现场后,要全面了解事故前期应对情况,做好成立省现场指挥部各项准备工作。 

  2.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立即向指挥长请示,提出赶赴事故现场的副指挥长、成员单位领导和专家建议,并通知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 

  3.县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情况,迅速指挥调度有关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参加抢险救援。 

  4.县指挥部领导、成员和专家到达现场后应迅速成立县现场指挥部及其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相关救援工作。 

  5.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侦检工作,确定事故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及其危险特性,分析研判事故影响范围和程度,划定事故核心区、警戒区、安全区。 

  6.组织开展事故会商研判,研究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和保障方案,并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及时调整应急救援方案。 

  7.做好对周边人员、场所、重要设施排查和安全处置(包括重要目标物、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和安全处置工作),防范次生灾害。 

  8.做好环境、气象应急监测和交通、通讯、电力等应急保障工作。 

  9.协调媒体加强事故抢险救援宣传报道,根据市指挥部指令及时发布事故信息,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 

  10.认真贯彻落实忻州市安委会、市应急管理局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 

  5.4.2级响应  

  符合响应条件时,指挥长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报告,建议启动级响应。启动一响应后,在做好二级响应重点工作的基础上,建议做好以下工作: 

  1.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 

  2.贯彻落实市政府工作组的意见和建议。 

  3.提请市应急管理局增派市危险化学品专业队伍、专家等救援力量。 

  5.5 响应调整 

  当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情况极其特殊,事故超出县政府应对能力,县指挥部提请县人民政府向市政府及主管的有关部门请求增援。 

  当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处于可控范围,受伤、被困人员搜救工作接近尾声,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已经查明或正在排除,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进展顺利,可适当降低响应级别,由事发地人民政府组织应对。市级指挥部要与县级指挥部做好各项工作交接,要留专人负责协助县级指挥部做好后续工作。 

  5.6 响应结束 

  响应条件消除后,经县现场指挥部确认,报告县指挥部或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县级二级或一级响应结束由县指挥部宣布。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要妥善处理事故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置、救济、补偿和保险理赔,征用物资和救援费用补偿,灾后恢复和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6.2 调查评估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工作,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评估,并按规定上报。 

  7  附则 

  7.1 宣传、培训和演练 

  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采取多种形式向公众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员工宣传本预案。将本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县指挥部办公室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和县级政府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7.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应急局负责解释。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图:保德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响应程序示意图 

  附表:1.保德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2.县现场指挥部指挥机构 

        3.保德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省级响应条件 

        4.保德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分级 

  附图

  保德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响应程序示意图

   

  附表1 

保德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人员 

指挥机构职责 

指挥长 

分管应急副县长 

县指挥部职责: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指挥较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较大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的其他事项。 

  县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制定、修订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出县级层面应急响应等级建议,并指导协调落实响应措施;组织调动有关应急力量参加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行动;协调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置工作;按规定报告和协助发布事故及应急救援信息;指导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对等工作;负责建立专家信息库。 

  应急专班职责:启动县级二级、一级响应后,县级专班成员立即赶赴现场;了解事故情况和前期处置情况;迅速拟定现场指挥部组成及职责分工建议、通讯录等材料;做好指挥部会务及相关联络工作,协调督促各组贯彻落实指挥部有关要求;及时掌握各组工作进展情况;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副指挥长 

县政府 

副主任 

县应急局局长 

县工信局局长 

  

成员 

  

县委宣传部 

副部长 

根据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救援新闻发布和报道,积极引导舆论。 

县发改局副局长 

负责协调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落实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动用计划和指令。 

县工信局局长 

承担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职责;负责应急状态下紧缺物资生产组织工作,按照现行医药储备体系,负责医药用品的调拨供应。会同市应急局参与市属企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和善后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市属企业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通信保障,调动各种机动应急通信装备及保障力量,开展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县公安局 

副局长 

负责组织和指导属地公安机关维护事故现场及周边的治安秩序;做好事故现场、周边道路和远程交通管制、疏导;协助进行人员疏散、转移等职责范围内的救援工作。 

县民政局 

副局长 

负责遇难人员遗体火化工作及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救助。 

成员 

县财政局 

副局长 

按照分级负担原则,负责县级事故应急专项经费的预算、拨付和监督使用;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专项经费预算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有关经费的保障制度。 

县自然资源局 

副局长 

会同气象部门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引发的地质灾害的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 

市生态环境保德分局副局长 

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对大气、水体、土壤环境污染影响的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提出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的防控建议。 

县住建局 

副局长 

负责指导涉及城镇燃气事故的应急抢险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负责组织协调交通运力,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运输工作;为应急救援车辆提供绿色通道,免收车辆通行费;协调有关部门为应急救援物资、人员提供民用机场保障。 

县卫健体局 

副局长 

负责组织督导事发地卫生健康部门,协调调派专家团队,开展事故伤病员救治和相关人员医疗卫生保障。 

县应急局 

副局长 

承担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的各项工作;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演练;负责危险化学品应急队伍、装备和设施建设。 

县市场局 

副局长 

负责参加危险化学品企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抢险和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能源局 

副局长 

负责协调电力企业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电力保障工作。 

县气象局局长 

负责定时向市指挥部提供短期和中、长期气象预测;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提供气象分析数据,为应急指挥提供辅助决策支持;适时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县消防救援 

大队队长 

负责根据指令,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灭火救援和处置工作。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完成指挥部交付的其他任务 

 

 

  

  附表2 

  县现场指挥部指挥机构 

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指挥长 

由指挥部指挥长担任 

全面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组织救援工作,组织制定应急救援实施方案,调度指挥各方面救援力量进行处置;对不服从指挥、行动迟缓、贻误战机、消极怠工、工作失职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副指挥长 

由指挥部副指挥长担任 

协助指挥长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承办现场指挥部分配的工作任务。 

综合协调组 

组长单位 

县应急局 

传达上级指示、文件精神;承办现场指挥部的综合协调、督办、联络、会务的信息收集整理等日常工作;贯彻落实指挥部交办的事项;及时汇总、报告事故人员伤亡情况和救援进展情况;承办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成员单位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抢险救援组 

组长单位 

县应急局 

负责掌握事故现场动态,制定救援方案;指挥、协调现场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救援结束后,负责现场的检查验收。 

成员单位 

县消防救援大队 

警戒保卫组 

组长单位 

县公安局 

负责事故现场人员转移、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等工作。 

医学救援组 

组长单位 

县卫健体局 

指挥调度医疗卫生力量,确定定点医院,协调调派专家,展开伤病员抢救、转运和院内救治;为指挥人员、抢险救援人员和集中转移安置人员提供医疗卫生保障。 

成员单位 

医疗集团 

应急监测组 

组长单位 

市生态环境保德分局 

负责事故现场气象、环境应急监测工作。 

  

成员单位 

县气象局 

  

专家组 

根据事故情况抽调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 

研判事故险情和趋势,审定应急抢险方案,为现场指挥部提供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协助指挥部制定应急救援方案。 

后勤保障组 

组长单位 

县发改局或县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负责保障救援人员、装备和物资的需要;负责运力、油料、电力、通信等供应保障;负责救援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生活保障。 

成员单位 

县工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能源局 

新闻宣传组 

组长单位 

县委宣传部 

根据指挥部提供的信息,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的新闻报道,积极引导舆论。 

成员单位 

县应急局和相关县政府有关部门 

善后工作组 

组长单位 

县政府或市直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负责做好人员安置和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抚恤及其他有关善后处理工作。 

成员单位 

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 

  各组组长单位和成员单位由现场指挥部指挥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和调整。 

    

    

    

    

    

    

    

  附表3 

  保德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市级响应条件 

一级响应 

二级响应 

启动条件: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失联、被困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中毒)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3)市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级响应的情形。    

启动条件: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失联、被困或危及1-3人生命安全,或者10人以下重伤(中毒)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00人以下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附表4 

  保德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分级 

危险化学品事故灾害 

  分级 

特别重大事故 

重大事故 

较大事故 

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说明: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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