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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1-02938 | |
发文字号:保政办发〔2021〕103号 | 成文时间:2021-10-13 |
发文机关: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德县2021年度洁净煤供应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煤炭 | 发布日期:2021-11-02 |
时间:2021-11-02 来源: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产煤企业:
农村地区民用洁净煤供应工作是一项关系到千家万户重要的环保、民生工作,为有效控制我县燃煤污染,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在采暖期的五个月之内,按照“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惠民利民”的原则,为实现洁净煤供应全覆盖的目标,特制订如下通知:
一、洁净煤供煤标准
煤质硫份不得大于1%,灰分不得大于16%。
二、洁净煤供应点分配
为了有效控制燃煤污染,在全县设置三处居民洁净煤供应点。
(一)山西忻州神达望田煤业有限公司:负责东关镇、义门镇、腰庄乡3个乡镇居民的洁净煤供应。
(二)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泰山隆安煤矿:负责桥头镇、杨家湾镇、韩家川乡3个乡镇居民的洁净煤供应。
(三)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泰安煤矿:负责孙家沟镇、南河沟乡、冯家川乡、林遮峪乡、土崖塔乡5个乡镇居民的洁净煤供应。
三、洁净煤供应管理
(一)各煤矿企业必须保障片区内所供煤炭的煤质指标符合要求。
(二)城区周边严禁设立民用煤炭销售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供应点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洁净煤供应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完善机制,确保供应工作顺利推进。各供应点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尽快研究制定符合本供应点(煤矿)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主要负责人为该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并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将各项任务分解到位、明确到人,确保洁净煤供应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格督导检查。我局将采取定期督查、实地督导、明察暗访等形式督导检查我县洁净煤供应工作的具体实施情况。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力且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负责人,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电台、网络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开展洁净煤供应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达到家喻户晓的效果。要引导居民群众自觉使用洁净煤,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在全县上下形成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