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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2-03179 | |
发文字号:保政办发〔2022〕1号 | 成文时间:2022-01-08 |
发文机关: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德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领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 发布日期:2022-01-19 |
时间:2022-01-19 来源: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保德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单位各部门职责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8日
保德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12月22日全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暨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部署视频会议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特别是6月10日代县大红才铁矿发生的重大透水事故和12月15日孝义市发生的非法盗采煤炭资源引发透水致人员被困案件,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着力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按照保德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保安委字〔2022〕3号)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领域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以落实安全生产“543”工作机制为发力点,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拉网式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行动。力争通过排查整治,不断压实各级责任,特别是企业主体责任,做到及时发现隐患、切实整治隐患、全力消除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推动全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保德转型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运输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保障我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成立保德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 长:白侯平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韩向科 县项目推进中心主任
崔晓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张成武 县工信局局长
马 腾 县公安局政委
赵震宇 县住建局局长
孙彦林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耀光 县林业局局长
赵俊强 县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项广平 县公路段段长
各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崔晓望兼任,副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张建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杨啸云担任。
主要负责“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统筹协调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办公室可实行集中办公,强化统筹协调,定期召开会议,组织督查检查,开展考核评价、信息报送等工作。
三、重点内容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一)共性内容
1.严厉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
2.严厉打击新、改、扩建项目未经审查验收擅自组织建设或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3.严厉打击停产停业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行为;
4.严厉打击非法转包、分包及资质挂靠的行为;
5.严厉打击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为;
6.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
7.严肃整治相关单位为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供电、供水、供气、供应民爆物品的行为;
8.严肃整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
9.严肃整治安全生产虚假培训、制售和使用假证、无证上岗的行为;
10.严肃整治未按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行为;
11.严肃整治重大隐患未依法落实“双报告”规定或未按规定期限整改的行为;
12.严肃查处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专项内容
1.集中排查整治道路运输企业安全隐患。认真排查整治“两客一危”和重型货车运输存在的安全隐患,严格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营运车辆的安全性能检查和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一律不得营运;加强车辆动态监控,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和非法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整治危货运输车辆异地经营行为,大力推进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全面推广使用危险货物电子运单。
2.集中排查治理路网运行安全隐患。加强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的巡查检查,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及警示警告标志;紧盯重点桥隧和长陡下坡团雾多发路段运行监测维护和隐患治理,持续开展隧道提质升级、公路桥梁安全防护能力提升行动;强化客流高峰时段、易受恶劣天气地质灾害影响路段、事故多发路段的运行监测,及时发布实时路况信息,对重点路段制定疏堵和分流绕行预案。
3.集中清理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隐患。集中清理营转非大客车、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校车、重型货车、重型挂车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违法未处理以及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等隐患问题,同步开展警示教育,消除安全隐患。集中清剿已注销重点车辆上路行驶隐患问题,加快推进“大吨小标”隐患车辆整治。推动高风险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保持路面严管态势。紧盯易肇事肇祸的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重点违法,针对岁末年初能源运输高峰期、商家促销期等道路运输特点,深入推进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两客一危一货”、面包车等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等突出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从严整治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非法拼车包车、非法营运隐患问题,加强对历史未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问题突出车辆的督促告知和拦截检查,以良好的通行秩序防范减少交通事故。
5.深化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要总结近6个月来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取得的经验,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固化成果,推动抓常抓长,保持农用车违法载人严管严查态势。要加快落实《忻州市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压实农村“两委”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要坚持源头治理,推动农村自治力量把牢出村上路安全关,把农用车违法载人等各类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在事故之前。要坚持协同共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原则,推动相关部门强化农村地区重点行业领域交通安全监管,严防务农务工人员集中出行重大安全风险。
6.加强恶劣天气交通安全应急管理。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遇有降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要加强区域联勤、部门联动,共同采取应对措施,确保路况信息发布及时有效,道路交通环境平安通畅。要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严格信息报送流程,扎实做好交通警情特别是重大紧急敏感信息的收集报送,避免迟报、漏报、瞒报问题发生。
四、方法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查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监管部门督查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攻坚行动与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从即日起至2022年3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2022年1月10日前)
各乡(镇)、各领导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并于1月10日前报县道路运输领域集中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同时,各乡(镇)、各有关单位确定1人专项行动联络人,联络人有关信息(见附表5)一并报送。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制定方案,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纠正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消除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情况要上报县属地安全监管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
(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2022年1月—3月底)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对所属生产经营建设单位逐一进行检查;领导组对“百日攻坚”集中行动进行不间断督查。
(三)综合督查、强化落实(2022年1月—3月底)
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领导组副组长要带队开展督查检查,并邀请新闻媒体等单位人员参加,对各乡(镇)和各单位道路运输领域 “百日攻坚” 行动进行督导检查、提级核查和“开小灶”。
五、保障机制
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办公室实行“一闭环、两移交、三公开、四考核、一追溯”工作机制:在处理问题线索上,盯住不放,实行“发现问题、信息处置、移交办理、信息公开、提级核查、重点督导、考核通报”全过程闭环管理。在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上,毫不留情,涉嫌犯罪的,按权责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处理;涉嫌失职渎职的,按权责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处理。在营造打非治违消除隐患氛围上,公开透明,在保德电视台和微信公众号等,对交办问题清单和整改进展情况每周公开、对办理结果及时公开。在考核问效上,将“四个一批”(整改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依法打击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案件、关闭取缔一批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人员)作为评价集中行动开展效果的重要指标进行考核。在责任追究上,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对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且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启动责任追溯机制。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也要参照市、县“一闭环、两移交、三公开、四考核、一追溯”工作机制,结合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切实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确保“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取得实效。
(一)发现问题。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办公室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抽调专人负责接收处置受理群众来电、来信;将群众举报和道路运输领域主管监管部门督查检查等渠道发现和收集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大事故隐患、事故瞒报信息,梳理汇总,形成每日问题线索清单。
(二)广泛发动。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办公室利用保德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宣传发动。
(三)信息处置。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办公室对每日问题线索清单进行逐项编号、建立台账,按照问题线索涉及的责任单位和归属地进行分类,形成问题线索交办清单。
(四)移交办理。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办公室按照问题线索交办清单,隔日向相关单位进行交办。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在收到交办清单后,立即进行核实,如有异议,2个工作日内向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办公室反馈;如无异议,要自交办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向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办公室反馈办理结果,反馈情况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并签字确认。涉嫌犯罪的,按权责移交县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处理;涉嫌失职渎职的,移交县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处理。
(五)反馈奖励。对于办结的实名举报线索,由承办单位在办结后3个工作日内,向实名举报人进行反馈。对于符合《全县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举报奖励办法》中奖励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奖励。
(六)信息公开。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办公室要与县委宣传部建立联动机制,在保德电视台、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对问题线索交办清单进行每日公布,每周公开,对办理结果及时公布。
(七)提级核查。县道路运输领域“百日攻坚”办公室对交办问题线索未按期办结、“接而不办”、“虚假办结”等要提级核查,从重处理,严肃追责问责。
(八)重点督查。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办公室坚持“四不两直”,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形成联合督查组对交办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对问题线索偏少、问题隐患整改率偏低、落实“九项措施”不力的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开展重点督查。对“百日攻坚”集中行动期间发生较大事故的,采取“开小灶”做法,督促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落实“党政同责”,完善制度措施,加大整改和追责力度,健全长效机制。
(九)考核通报。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办公室每月对各乡(镇)、各有关单位集中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公布考评排队结果;集中行动结束后,进行综合考评,报县委、县政府审定,结果抄送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并在保德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公布,同事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总分结合、分工负责”原则,形成“1+N”抓落实工作体系,县政府负责牵头抓总,各乡(镇)、各有关单位是抓落实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各乡(镇)、各有关单位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组织领导本辖区、本行业道路运输领域“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规定,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本行业领域“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和联合执法检查,其他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出的重大问题隐患,要依法落实“双报告”制度,并按要求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建设水平。
(二)从严监管执法。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强化联合执法,形成道路运输领域“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高压态势,坚决落实“九项措施”,做到“四个一批”,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依法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按规定予以顶格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严格落实分管负责人挂牌督办等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对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抽查检查应发现未发现、应处罚未处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依规依纪依法予以追责问责;对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充当“保护伞”的,一查到底严惩不贷;对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存在现实危险或导致发生重大涉险事故的,要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责人及时进行组织处理,并依法依规追责。通过“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真正做到“四个一批”。
(三)强化科技运用。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监测监控、预警预报等信息化监管手段,特别是要通过用电数据监测分析,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是否存在明停暗开、昼停夜开、超负荷生产、未及时停产整顿、不落实基本安全保障措施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和停产停工、紧急停车、自动停产等异常生产行为,提高打击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的效能。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建设完善一批科技化、信息化设施设备,提高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信息化水平。
(四)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设置“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专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主动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公开曝光。
(五)及时汇总上报。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于每周日上午9点前(按附件2、4要求)将上周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县道路运输领域“百日攻坚”办公室。同时,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在每次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时(按附件3格式)至少报送2个负面典型案例。2022年4月3日前,各乡镇、各单位将工作总结报送县道路运输“百日攻坚”办公室。
联 系 人:张 建 冯旭明
联系电话:13934439899 13994163761
举报电话:0350-7322618
邮 箱:bdjtj2008@126.com
附件:
保德县“百日攻坚”集中行动联络人.docx
保德县“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统计表.docx
保德县道路运输“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安全隐患统计表.docx
保德县“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督查检查、群众举报等)事项交办(移送)书.docx
保德县道路运输“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典型案例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