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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4-01505 | |
发文字号:保政办函〔2024〕4号 | 成文时间:2024-04-03 |
发文机关: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教育 | 发布日期:2024-05-09 |
时间:2024-05-09 来源: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审视并顺利推进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忻教函〔2024〕45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21年以来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工作专班
组 长: 温旭霞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 长: 韩 敏 县政府办副主任
刘挨生 县教育科技局局长
成 员:冯 云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主持日常工作)
武荣科 县发改局副局长
尚 锐 县卫健体局副局长
崔龙飞 县教育科技局党组成员
韩俊义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刘新平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党小辉 县财政局教科文股股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崔龙飞兼任,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与管理。
(二)职责分工
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教财〔2022〕2 号),对全县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自查自纠。
教科局全面牵头本次自查自纠工作;财政局负责审查资金拨付与使用方面的合规性,并提出整改意见;发改局密切关注市场供需和农副产品采购价格及学校伙食费收费标准的合理性;农业农村局从源头把控,审查学校农副产品采购的合规性;市场监管局重点检查食品安全标准的执行情况;卫健体局关注学生营养膳食搭配及营养健康监测的完善程度;宣传部门要引导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反映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积极推广典型经验,确保自查自纠工作的透明度与影响力。
(三)工作机制
1.常态化沟通,确保信息畅通。工作专班要加强统筹协调,实时跟进任务进度,形成高效的工作闭环。各成员单位要主动报告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密切配合,共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2.真督实导勤办,确保整改到位。各部门要强化联动协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查指导,提出整改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二、工作内容
(一)自查自纠范围
2021年至今,全县23所学校(含9个教学点)农村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情况。
(二)自查自纠内容
重点对照以下7个方面开展自查自纠:
1.职责履行情况。各相关部门、学校职责履行情况。
2.供餐管理情况。供餐模式、供餐形式、供餐质量、食品安全、供餐监管等情况。
3.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资金安排、使用与监管,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使用等情况。
4.采购管理情况。采购需求管理、采购意向公开、采购方式
采购程序、合同管理、履约验收等情况。
5.应急事件处置情况。应急事件处置协调机制建立、应急预案制订、应急事件处置等情况。
6.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情况。绩效评价体系、公开公示制度和监督检查机制、专项监督检查、责任追究责任落实等情况。
7.营养健康监测与教育情况。膳食指导、营养宣传教育、健康监测等情况。
在全面自查基础上,聚焦食品安全、资金安全、采购管理和日常监管等环节,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有关部门和学校等实施主体侵蚀营养膳食补助资金,供餐单位违规经营、供餐质量不高,食材采购不规范和供餐监管不严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确保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扎实有效开展。
(二)深入排查,确保自纠实效。教科局要发挥好牵头单位作用,会同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卫健体局、市场局等部门开展全面排查,要以“严”的要求和“实”的措施,切实把问题找准、查深、挖透。对在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改的立行立改;不能马上整改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从严从快推动整改;需要长期解决的问题,要持续用力、一抓到底。
(三)形成机制,提升管理水平。以此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自查自纠为契机,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沟通协调与监督机制,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不断提高营养改善计划的管理水平,为学生的营养健康提供坚实保障。
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