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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德县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8-30      来源: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保德县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731 

   

  保德县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2)1746号)、《关于加快补齐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短板弱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2)1863号)及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23年修订)》(晋发改资环发〔2023〕208号),为加快推进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确保项目有序推进,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结合保德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城乡统筹、共建共用原则,加快补齐县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短板,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为推动县域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共建共享的原则,按照《山西省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23年修订)》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保德县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全面补齐河保偏三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短板,确保项目2024年开工建设,2025年底投入使用。 

  三、组织机构 

  为加快推进保德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成立保德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领导组。 

   长:韩朝炜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张埃平   县委常务、常务副县长 

       白侯平   政府副县长 

   员:代晓军   县政府办副主任 

       翟培利   县发改局局长 

       赵震宇   县住建局局长 

       吕剑锋   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局长 

       张永旺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耀光   县财政局局长 

       张成武   县工信科技局局长 

       杨新东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高润平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霍建新   义门镇党委书记 

       王志新   杨家湾镇党委书记 

       张国宁   海通燃气公司董事长 

       李永春   国网保德供电公司经理 

       乔建峰   移动保德公司经理 

           联通保德公司经理 

           电信保德公司经理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赵震宇兼任,成员由各相关单位组成。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实施项目建设工作,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四、部门职责 

  (一)县自然资源局负责项目用地、选址及建设过程中的所涉及土地的征收、出让及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等工作;配合行政审批部门在特许经营中标单位办理建设手续中出具相关审批意见;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县住建局负责组织编制特许经营项目方案;并组织公开招标选定特许经营者;配合行政审批部门在特许经营中标单位办理建设手续中出具相关审批意见;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县发改局负责组织专家对项目特许经营方案进行评审及审批工作,配合行政审批部门在特许经营中标单位办理建设手续中出具相关审批意见;协助特许经营企业落实国家和地方适用该项目的政策支持;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县行政审批局负责优化办理程序,采用容缺容错及承诺制的受理模式,配合特许经营中标单位加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县水利局负责落实项目水源情况,确定项目水源具体方案及选址;做好水源接入工作;配合行政审批部门在特许经营中标单位办理建设手续中出具相关审批意见;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县财政局负责配合住建局完成特许经营权的采购工作;在项目建成后将生活垃圾处理费用列入年度预算;协助特许经营企业落实国家和地方适用该项目的优惠政策。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县工信科技局负责协调通信公司做好项目通信接入工作;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县公安局负责该项目推进过程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矛盾纠纷调处及维稳工作;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负责配合特许经营中标单位做好项目环评及相关手续的办理;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协助完成土地征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矛盾纠纷调处及维稳工作;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国网保德供电公司负责确定项目用电方案及选址,配合特许经营中标单位做好电力接入及并网工作;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海通燃气有限公司负责配合特许经营中标单位做好燃气管线铺设接入工作;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通信公司负责配合特许经营中标单位做好通信接入工作;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摆上重要议程,放在突出位置,作为重点工程来抓,确保建设任务落实、落细、落地。同时,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层层抓好落实,积极推进项目建设。按照各乡(镇)、部门职责积极推进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对在项目推进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请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 

  (二)建立健全项目建设工作机制。按照县建设任务时限要求,建立工作体制,健全推进机制。明确任务目标,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建立以县住建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国家电网、燃气公司、通信公司等部门协同的协调机制,合力推动项目建设。 

  (三)做好项目落地服务保障工作。各乡(镇)、部门要切实把项目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主动担当作为,全力推动项目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项目落地后,要明确目标任务与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严格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加大推进力度,全力推动项目建设提质增效;同时,主动对接、靠前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推动项目快落地、快建设、快投产、快达效。 

 

   相关解读:《保德县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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