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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4-03163 | |
发文字号:保政办发〔2024〕23号 | 成文时间:2024-06-24 |
发文机关: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德县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乡村振兴 | 发布日期:2024-09-12 |
时间:2024-09-12 来源: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保德县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4日
保德县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管理的通知》(晋农组办发〔2024〕10号)、山西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负面管理清单的通知》(晋财农〔2023〕76号)精神,按照2024年我县财政衔接资金规模和各级财政下达有关项目资金任务情况,结合我县乡村振兴规划、年度计划和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乡村振兴工作有关会议精神,立足“重点帮扶县”定位,坚决落实“四个不摘”、“一个不变”要求,以“巩固”和“拓展”为根本抓手,精准施策,狠抓落实,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县,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划,注重绩效。充分发挥政府在财政衔接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由政府统一规划,财政衔接资金发挥效益最大化。
(二)健全机制,协调配合。建立健全财政衔接资金工作机制,明确各行业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强有力的协调配合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
(三)突出重点,强化管理。按照部门审核论证、乡村具体实施的模式,以产业发展为重点,以农民增收为核心,创新投资方式方法,认真落实好衔接资金绩效管理。
三、财政衔接资金投入情况
2024年我县财政衔接资金规模为20195.958万元。各级资金到账情况为:
1、中央衔接资金7609万元;
2、省级衔接资金3834.968万元;
3、市级衔接资金838.99万元;
4、县级衔接资金7913万元。
四、衔接资金项目安排情况
2024年我县财政衔接资金规模为20195.958万元,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具体实施项目如下:
(一)产业项目13457.607699万元(中央衔接资金5058.675万元、省级衔接资金2733.32万元、市级衔接资金825.12万元、县级衔接资金4840.492699万元)
1、保德县2024年脱贫户发展特色种植补贴项目23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2、保德县2024年各乡镇各村有机旱作农业谷子品质提升示范基地有机肥采购项目1089.288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3、保德县2024年各乡镇各村有机旱作农业谷子品质提升示范基地种子采购项目189.149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4、保德县2024年各乡镇各村有机旱作农业马铃薯品质提升示范基地种子采购项目1326.276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5、保德县红枣收购奖补项目2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6、保德县种粮大户奖补项目2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7、保德县土地流转奖补项目6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8、保德县2024年支持高质量庭院经济发展奖补项目472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9、保德县2023年“三品一标”认证市级奖补项目4.6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0、保德县2024年未成林补植补造项目1577.82万元。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11、保德县2024年高地堎张家峁林草提升工程项目300万元。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12、保德县2020-2022部分造林工程异地补造项目108.7万元。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13、中铁援建保德县先锋光伏电站项目310万元。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4、保德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1543.809499万元。
责任单位:县能源局
15、保德县2024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350万元。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各金融部门,各乡(镇)
16、保德县2024年养殖特惠补贴项目880万元。
责任单位: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各乡(镇)
17、保德县2024年养殖业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补贴项目300万元。
责任单位:县畜牧业发展中心
18、保德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21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
19、东关镇王家滩村仓储项目7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东关镇
20、东关镇张家圪坨村物流中心项目7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东关镇
21、桥头镇见虎墕村人居环境整治服务项目7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桥头镇
22、桥头镇铨家坪村果蔬产品保鲜库建设项目7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桥头镇
23、桥头镇石堎村土地流转和托管服务项目7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桥头镇
24、桥头镇土地托管项目15.68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桥头镇
25、义门镇庙峁村乡村旅游玻璃栈道功能完善提升项目140万元。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义门镇
26、义门镇义门村榨油厂提升项目6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义门镇
27、义门镇袁家里村深化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日光温室10kV及0.4KV电力配套项目30万元。
责任单位:县能源局,义门镇
28、义门镇袁家里村深化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马铃薯种薯繁育基地10kV电力配套项目40万元。
责任单位:县能源局,义门镇
29、义门镇梁家村物流中心建设项目70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义门镇
30、义门镇岳家沟村设施农业种植改造提升项目7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义门镇
31、黄河中游保德县故城村乡村旅游提升示范项目2000万元。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杨家湾镇
32、杨家湾镇孙家梁村粮食生产托管补贴项目3.72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杨家湾镇
33、杨家湾镇花园村粮食生产托管补贴项目12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杨家湾镇
34、杨家湾镇段家沟村粮食生产托管补贴项目7.3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杨家湾镇
35、杨家湾镇前会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7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杨家湾镇
36、孙家沟镇新畦村种植销售甜糯玉米项目2.2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孙家沟镇
37、孙家沟镇羊路河村种植销售甜糯玉米项目1.8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孙家沟镇
38、孙家沟镇窑洼村马铃薯储藏库项目8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孙家沟镇
39、孙家沟镇新畦村优质黄芥种植项目26.8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孙家沟镇
40、孙家沟镇窑洼村优质黄芥种植项目5.36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孙家沟镇
41、孙家沟镇桑林村优质黄芥种植项目3.35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孙家沟镇
42、孙家沟镇北山村优质黄芥种植项目14.345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孙家沟镇
43、孙家沟镇大塔铺村优质黄芥种植项目5.025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孙家沟镇
44、孙家沟镇王家庄村优质黄芥种植项目3.35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孙家沟镇
45、孙家沟王偏梁村优质黄芥种植项目3.35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孙家沟镇
46、孙家沟镇秦家寨村优质黄芥种植项目10.72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孙家沟镇
47、孙家沟镇窑洼村(寨子山小组)优质黄芥种植项目2.412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孙家沟镇
48、孙家沟镇郝家塔村优质黄芥种植项目3.35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孙家沟镇
49、孙家沟镇郭家辿村优质黄芥种植项目4.69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孙家沟镇
50、孙家沟镇化树塔村优质黄芥种植项目4.02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孙家沟镇
51、孙家沟镇杜家塔村优质黄芥种植项目5.36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孙家沟镇
52、孙家沟镇曹虎村优质黄芥种植项目6.7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孙家沟镇
53、孙家沟镇新畦村(东山小组)优质黄芥种植项目25.46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孙家沟镇
54、孙家沟镇袁家庄村优质黄芥种植项目6.67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孙家沟镇
55、孙家沟镇科局村优质黄芥种植项目8.04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孙家沟镇
56、孙家沟镇沟底塔村优质黄芥种植项目5.025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孙家沟镇
57、孙家沟镇孙家沟村(赵家山小组)村优质黄芥种植项目13.4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孙家沟镇
58、孙家沟镇道座山村优质黄芥种植项目6.67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孙家沟镇
59、孙家沟镇青草沟村优质黄芥种植项目13.4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孙家沟镇
60、孙家沟镇窑洼村壮大村集体经济机械购买项目7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孙家沟镇
61、南河沟乡四井头红葱项目秦家河示范基地8.68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南河沟乡
62、南河沟乡四井头村红葱种植与配套农机具购置项目32.3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南河沟乡
63、南河沟乡白家沟村农业服务项目8.2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南河沟乡
64、南河沟乡大塔村农业服务项目12.95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南河沟乡
65、南河沟乡杨家沟村农业服务项目16.4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南河沟乡
66、南河沟乡土地托管粮食生产补贴项目77.3482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南河沟乡
67、南河沟乡尚家塔村机械托管服务项目7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南河沟乡
68、南河沟乡寨墕村机械托管服务项目7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南河沟乡
69、腰庄乡后芦子沟村农业发展综合项目105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腰庄乡
70、腰庄乡代家沟村农业发展综合项目22.45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腰庄乡
71、腰庄乡铺房墕村节水灌溉项目183.23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腰庄乡
72、腰庄乡后芦子沟村节水灌溉工程项目153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腰庄乡
73、腰庄乡可王家里村农业发展综合项目18.57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腰庄乡
74、腰庄乡冀家峁村购买农机具项目59.03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腰庄乡
75、腰庄乡白家墕村马铃薯淀粉深加工项目7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腰庄乡
76、韩家川乡豆塔村农业发展综合项目28.65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韩家川乡
77、韩家川乡寨沟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7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韩家川乡
78、林遮峪乡后村耕地保护河堑建设项目49.6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林遮峪乡
79、林遮峪乡元家山村百亩向日葵示范种植项目7.06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林遮峪乡
80、林遮峪乡林遮峪村土地托管项目2.46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林遮峪乡
81、林遮峪乡下川坪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7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林遮峪乡
82、冯家川乡龙驼沟村黄芥种植项目5.84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冯家川乡
83、冯家川乡翟家塔村红葱种植销售项目12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冯家川乡
84、冯家川乡翟家塔村壮大村集体经济机械设备采购项目7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冯家川乡
85、土崖塔乡神树梁村百亩锦绣海棠种植项目148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土崖塔乡
86、土崖塔乡乔家塔村果园套种马铃薯种薯项目14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土崖塔乡
87、土崖塔乡依杏塔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7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土崖塔乡
(二)乡村建设行动项目4063.350301万元(中央衔接资金996.901702万元、省级衔接资金88万元、市级衔接资金13.87万元、县级衔接资金2964.578599万元)
1、保德县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水源地保护项目45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2、保德县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工程项目20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3、保德县东关镇大黄坡联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11.5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4、保德县东关镇新庄子村新建100立方高位水池项目12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5、保德县桥头镇涧沟村深井维修工程项目47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6、保德县桥头镇吴家梁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10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7、保德县桥头镇碳峪沟深井维修工程项目32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8、保德县桥头镇苏家里村深井维修工程项目32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9、保德县义门镇暖泉村三队深井维修项目30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10、保德县义门镇前新尧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18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11、保德县杨家湾镇故城村和胶泥圪垯小组黄河滩居住户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13.5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12、保德县杨家湾镇石疙瘩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12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13、保德县杨家湾镇花园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15.5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14、保德县杨家湾镇故城村更换老旧水表项目6.5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15、保德县杨家湾镇山头村老旧管线改造延伸项目38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16、保德县孙家沟镇官地坪村老旧管道更换项目4.5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17、保德县孙家沟镇大塔铺村老旧管道更换项目13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18、保德县南河沟乡杏林村老旧管道改更换深井机泵造项目10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19、保德县南河沟乡偏桥-中赵家墕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82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20、保德县南河沟乡南河沟村深井维修项目35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21、保德县南河沟乡尚家塔村泥宇小组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13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22、保德县南河沟乡大塔村新建50m³高位水池项目6.5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23、保德县腰庄乡年墕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75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24、保德县韩家川乡沙坪村牧宇塔小组老旧管线改造工程项目46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25、保德县林遮峪乡南里-郝家庄-元家山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25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26、保德县林遮峪乡下川坪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12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27、保德县林遮峪乡林遮峪村饮水管线延伸项目7.5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28、保德县冯家川乡武家沟村新建100立方高位水池,延伸输水管线项目25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29、保德县土崖塔西山头-冯家川孙家里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57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30、保德县土崖塔乡枣树塔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17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31、保德县土崖塔乡寨上村新建100立方高位水池项目12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32、保德县义门镇暖泉村排洪渠建设项目32.25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33、保德县土崖塔乡土崖塔村新建100 m³高位水池项目12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34、保德县冯家川乡佃子梁村老旧管道改造项目10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35、保德县土崖塔乡乔家塔村更换老旧水表项目3.87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36、保德县孙家沟镇郝家塔村排洪渠建设项目17.45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37、保德县孙家沟镇郝家塔村道路改造工程项目35.2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38、保德县义门镇暖泉村更换水表项目21.7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39、保德县南河沟乡刘家墕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15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40、保德县韩家川乡寨沟村老旧管线延伸改造及深井机泵维修更换项目12.2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41、保德县腰庄乡郭家峁村深井维修项目32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42、保德县桥头镇石塘村新建100立方钢筋混凝土高位水池项目12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43、保德县南河沟乡白家沟村道路改造工程项目300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44、保德县杨家湾镇段家沟村道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38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45、保德县义门镇刘家畔村产业园区道路建设项目79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46、保德县桥西线至安家山通村公路改造工程项目90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47、保德县杨家湾镇花园村至崔家墕公路改造工程项目140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48、保德县孙家沟镇窑洼村连心桥建设工程项目190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49、东关镇城内村饮水管道更换及蓄水池维修项目45.5万元。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东关镇
50、东关镇大墕墩村饮水管道、蓄水池、抽水道路维修项目16.9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东关镇
51、东关镇张家圪坨村街巷道路硬化项目34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东关镇
52、东关镇麻墕村道路硬化及新建挡墙项目55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东关镇
53、东关镇前芦子沟村村内公路建设项目58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东关镇
54、东关镇大树梁村道路沥青铺油及零星道路拓宽工程项目30.3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东关镇
55、桥头镇桥头村公厕新建工程项目48.549502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桥头镇
56、桥头镇乔沟村高堎梁段水毁塌方边坡治理工程项目30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桥头镇
57、义门镇岳家沟村村内道路维修项目50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义门镇
58、义门镇暖泉村沙万沟产业道路维修项目50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义门镇
59、义门镇刘家畔村产业道路提升项目50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义门镇
60、义门镇张家峁村通村公路维修项目12.5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义门镇
61、杨家湾镇花园村村内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123.53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杨家湾镇
62、杨家湾镇郭家湾村至崔家湾村公路改造工程项目163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杨家湾镇
63、孙家沟镇张家沟村街巷道硬化项目58.65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孙家沟镇
64、孙家沟镇北山村街巷道路硬化项目40.32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孙家沟镇
65、孙家沟镇桑林村街巷道路硬化项目32.4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孙家沟镇
66、孙家沟镇王家庄村街巷道路硬化项目52.8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孙家沟镇
67、孙家沟镇官地坪村村内道路硬化项目19.98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孙家沟镇
68、南河沟乡丁家塔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21.87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南河沟乡
69、南河沟乡四井头村通村道路改造项目13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南河沟乡
70、南河沟乡禅房村供水设施维修及附属管道项目6.15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南河沟乡
71、南河沟乡中赵家墕村水源地保护维修项目4.9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南河沟乡
72、南河沟乡东庄墕村新建护路石挡墙项目24.64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南河沟乡
73、南河沟乡东庄墕村护堑、村内道路硬化及排水工程项目28.66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南河沟乡
74、南河沟乡南河沟村道路维修改造项目18.67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南河沟乡
75、南河沟乡刘家墕村道路维修改造项目17.52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南河沟乡
76、南河沟乡偏桥村道路维修改造项目14.8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南河沟乡
77、南河沟乡营村道路维修改造项目10.72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南河沟乡
78、南河沟乡舍塔村道路及挡墙维修改造项目18.92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南河沟乡
79、腰庄乡腰庄村农村环境整治工程项目328.1722万元。
责任单位: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腰庄乡
80、腰庄乡孙家墕村村容村貌提升项目34.62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腰庄乡
81、腰庄乡孙家墕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29.5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腰庄乡
82、腰庄乡腰庄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19.5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腰庄乡
83、腰庄乡冀家沟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24.3422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腰庄乡
84、腰庄乡代家沟村产业道路硬化项目48.96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腰庄乡
85、腰庄乡可王家里村道路硬化项目13.62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腰庄乡
86、腰庄乡年墕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22.53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腰庄乡
87、腰庄乡可王家里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44.6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腰庄乡
88、腰庄乡白家墕村道路改造工程项目254.3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腰庄乡
89、韩家川乡沙坪村连接鸡婆婆蛋鸡养殖厂路面提升项目13.235145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韩家川乡
90、韩家川乡柴家湾村基础设施建设入村道路挡墙修复项目4.931254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韩家川乡
91、韩家川乡猯窝村村组道路维修项目11.5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韩家川乡
92、韩家川乡韩家川村寺沟河环境综合整治项目9.78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韩家川乡
93、韩家川乡下塔村基础设施饮水工程维修项目3.59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韩家川乡
94、林遮峪乡刘家塔村道路提升改造项目48.58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林遮峪乡
95、林遮峪乡霍家塔村户道提升改造项目30.6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林遮峪乡
96、林遮峪乡林遮峪村河滩地灌溉项目21.1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林遮峪乡
97、林遮峪乡南里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34.37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林遮峪乡
98、冯家川乡龙驼沟村新建田间道路及排水渠项目20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冯家川乡
99、冯家川乡翟家塔村(冯家沟组)新建田间道路项目6.9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冯家川乡
100、冯家川乡孙家里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54.17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冯家川乡
101、土崖塔乡神树梁村果园配套灌溉设施项目9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土崖塔乡
(三)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330万元(中央衔接资金330万元)
保德县2024年“雨露计划”资助项目330万元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四)就业帮扶项目2345万元(中央衔接资金1223.423298万元、省级衔接资金1013.648万元、县级衔接资金107.928702万元)
1、保德县2024年就业稳岗增收项目1920万元。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
2、保德县2024年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35万元。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3、保德县2024年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项目390万元。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五、保障机制
(一)细化项目资金预算。编制项目预算计划时,根据难易程度规划资金使用,合并同类项目,集中预算资金,明确重点投向,进一步缩减待分配资金,所有能分解的项目要在年初预算中细化分解到具体项目。
(二)严格落实相关程序。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任务安排项目,全面推行“两报两审”,民主决策。“一报”即乡(镇)将确定的村级项目初审后汇总上报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一审”即县级行业部门审核。发改、交通、住建、水利、农业、林业、畜牧、卫健体、文旅、人社、民政、乡村振兴等行业主管部门收到乡(镇)项目清单后,依据乡村振兴规划和行业部门计划,对相关项目的合规性、真实性、可行性进行审核,并反馈给乡(镇)。“二报”即乡(镇)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及时对储备的项目做好先后次序安排,并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汇总后报送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二审”即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根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任务和资金总量情况,对相关项目进行审定,会议研究确定拟入库项目,并将审定的项目进行公示、入库。
(三)完善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项目库建设。严格执行《保德县扶贫项目库管理办法》(保脱贫攻坚指办〔2018〕3号),通过“县级编制项目库入库指南、村级(项目单位)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省市备案”流程,建立健全项目库,并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管理,以项目库建设促进项目的合理安排。进入项目库的项目应有以下基本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时间进度、责任单位、建设任务、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联农带农机制等情况。实行项目库动态管理,所有项目要按规定程序入库后批准实施,并加强年度项目衔接。未进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安排使用资金。
(四)严格落实公示公告制度。要遵照执行《保德县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实施细则》(保脱贫攻坚指〔2018〕44号),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要媒体、乡(镇)和村级政务公开栏、项目公示牌等进行公开。各级各部门、乡村两级要按照要求将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以及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投资额度、建设要求、实施地点、实施单位及负责人、实施期限等,一律公示公告,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五)加大项目资金监管力度。要遵照执行《保德县扶贫资金监管实施方案》(保脱贫攻坚指〔2018〕52号)。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安排计划,分解下达具体项目计划,具体项目计划文件要明确项目实施地点、具体内容、绩效目标指标、实施时限、责任人等项目资金管理要素。财政局收到部门具体项目计划文件后,及时下达项目资金预算指标文件。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对项目的审批、计划下达、资金监管、项目验收,并做好资金绩效考评工作;各责任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要随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定期向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财政局报告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支付进度及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严格按相关规定及时申请支付资金。各责任部门及项目实施主体要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避免资金闲置、浪费和挪用。各责任部门对支出进度及使用绩效承担主体责任。要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检查机制,继续探索完善资金检查方式,发挥审计、纪检、财政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县政府要组织财政、乡村振兴、行业主管部门对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部门、乡(镇)班子考核的主要依据,奖优罚劣。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职责。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县政府成立领导组,组长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各相关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领导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二)加大农业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一是突出财政衔接资金的导向作用,提高资金市场化运作水平。统筹安排财政衔接资金,形成资金使用合力,发挥资金规模效益。制定优惠投资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投资支持乡村振兴工作。二是发挥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的主体地位。加大宣传力度,落实财政扶持优惠政策,优化村民“一事一议”机制,鼓励群众出资参与项目工程建设。
(三)落实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保德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制度》(保财字〔2017〕42号)、《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保德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工作领导组的通知》(保政办发〔2018〕81号)等文件,落实衔接资金分配使用、严格监督管理,确保衔接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附件:保德县2024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计划报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