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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4-04546 | |
发文字号:保政发〔2024〕15号 | 成文时间:2024-12-10 |
发文机关:保德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保德县人民政府关于承接和取消调整26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 发布日期:2024-12-26 |
时间:2024-12-26 来源:保德县人民政府
按照忻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承接和取消下放调整54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忻政发﹝2024﹞12号)要求,我县对应承接12项省政府下放或委托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接10项市政府下放或委托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3项行政审批事项,调整1项行政许可事项(1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行政备案)。
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承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工作,进一步细化改革配套措施,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附件:1、县政府承接省政府下放审批层级或委托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共12项)
2、县政府承接市政府下放审批层级或委托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共10项)
3、县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共3项)
4、县政府决定审批改为备案的行政审批事项(共1项)
保德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