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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20-08-06 17:21       大    中    小      来源:山西省应急管理厅网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已经厅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6月8日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也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2020年我厅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推进应急管理领域依法治理,为全省实现“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发展思路和目标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2020年我厅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如下:

  一、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宣传宪法作为普法的首要任务

  1.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厅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增强全厅机关干部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宪法宣传“五进”活动,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积极参加开展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充分发挥新媒体在宪法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形成学习宣传宪法的浓厚气氛。

  3.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安排部署,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促进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按照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重要举措分工方案中关于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的要求,做好落实工作。

  二、做好“七五”普法收官工作

  4.抓紧开展自查。对照我省“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对我厅“七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查找普法工作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补齐短板,逐项落实。

  三、加强学法普法,开展法治宣传

  5.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中心组学法制度,推动落实新提任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要求,探索建立我厅领导干部学法清单(附件1),按分管业务领域明确应知应会法律目录,作为领导干部学法基本任务、法治素养评估基本依据和年度述法基本内容。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通过在“七一”前后集中举办党内法规专题辅导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模范遵守《党章》等党内法规。

  6.深入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组织系列宣传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主要修正内容,大力弘扬新时代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意义等。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相一致、公序良俗等法治精神。

  7.参加“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普法活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对机关工作人员宣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使维护国家安全的观念深入人心。

  8.各相关处室和单位要按照我厅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附件2)和我厅2020年法治惠民实事项目(附件3)要求,借助行政审批、执法检查、安全培训和调研座谈等时机,向行政相对人大力宣传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山西省消防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检查和专项检查,集中排查全省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森林防火重点时段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宣传片,在“安全生产月”“12.4”宪法日等活动期间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活动,提高群众安全生产法律意识。继续参加省司法厅“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检验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9.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加强民营企业法律服务,指导民营企业建立法律风险防控机制。通过举办“安全生产月”“12.4”宪法日等活动,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宣传“五进”工作,采取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警示教育光盘、现场演示体验、开展以案释法等方式,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公民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10.继续和省司法厅联合参加应急管理部组织的“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采取线上活动和线下活动相结合的方式,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应急管理法律知识宣传面。围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干部群众了解疫情防控相关法律知识和防护知识,促进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11.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12.落实《山西省推进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采取网上观看或者现场旁听等形式,安排我厅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每年至少旁听庭审一次,提升“关键少数”法治意识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完善制度体系,保障依法行政

  13.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要求,研究制定《山西省煤矿分级分类全覆盖安全监管办法》《山西省煤矿安全隐患调查处理办法》《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安全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责任事故单位安全培训考核特别规定》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出台《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高危行业领域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通知》,发挥保险机构参与企业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产品和事故预防、费率调节工作机制,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14.督促山西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做好全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工作,制定《煤矿采空区(废弃矿井)煤层气地面抽采安全规范》等地方标准,促进规范化管理。

  15.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公布、清理、备案等管理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制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重要的规范性以及涉及重大安全生产政策的规范性文件,要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改废情况,及时清理有关规范性文件。

  16.履行决策法定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坚持合法性审查,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继续施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研究起草应急管理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应急管理重大决策、采取重大执法决定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作用。

  五、严格监管执法,创新监管方式

  17.编制安全监管执法任务清单,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个执法岗位,确保全面依法履行执法职责。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年度执法监督检查计划,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执法力度。在实施依计划执法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等执法方式,不断提高全系统监管执法效能。

  18.深化专项整治。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19.推进煤矿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按照行业牵头、属地负责、科学评定、分类指导、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以企业安全标准化等级、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管理水平以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作为基本依据,进行综合评估,将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企业分为A(好)、B(中)、C(差)三个类别,实施差异化动态监管。

  20.创新运用“互联网+监管”、重点行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等信息化系统,发现企业安全生产问题,实现自动报警预警,为精准执法提供支撑,并实现对省市县三级执法检查的自动记录、考核、监督。建立并落实完善监测监控设备和数据管理、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监管检查工作规则等制度,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可靠,形成管长远、管普遍、管重点的监管执法机制。

  21.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大执法信息化建设力度,对省级已建成的安全监管移动执法系统进行提档升级,推进移动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使用,逐步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决定实时推送、执法信息统一公示和网上查询,进而倒逼安全监管执法上台阶、上水平。

  22.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我省有关要求,着力推进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持续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执法行为。进一步深化普法与执法相结合,提升说理式执法水平;利用重特大事故隐患查处及责任追究典型案例,加强典型案例的释法说理作用。依法严惩安全生产犯罪行为,按照应急管理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要求,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23.开展全系统执法比武竞赛活动,有效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报备等执法监督制度,年内组织一次系统内安全监管执法检查或执法案卷评查,加强层级执法监督。

  六、维护公平正义

  24.牵头组织好“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制定并推进落实《全省“零事故”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时刻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改进信访工作,收集分析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及时化解风险隐患。

  25.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应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严格落实行政复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确保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七、加强考核力度,推进工作落实

  26.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对各处室和单位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加大督促落实力度。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也要将法治建设实效作为衡量本处室、本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推动落实。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及时报请厅党委约谈批评、责令整改,并记录在案,作为年终依法行政考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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