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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1-06-22 21:41       大    中    小      来源:忻州市政府网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4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改善我市城镇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全面推进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府于20216月印发忻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发〔202153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为更好地理解和贯彻《行动方案》精神,现对《行动方案》做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进城市更新、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年来,我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老旧小区改造取得了一定成效。 

  2020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强调要大力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2021年5月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攻坚行动方案2021年2025年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41号),全面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攻坚行动,要求补齐设施短板,完善居住功能,提高安全防范能力,优化人居环境,提升服务水平,切实改善老旧小区生活品质,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我市根据上述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改善我市城镇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全面推进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印发忻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攻坚行动方案(2021年—2025年》(发〔202153号) 

  二、总体目标 

  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完成743个城镇老旧小区的改造任务。 

  在全市2020年新开工的181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的基础上,对我市已建立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机制进一步调整完善,到2022年,基本形成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并在;到2025年末,结合我市实际,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和部分2005年底前急需改造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2021年全市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22个2022年初步计划改造118个小区2023年初步计划改造129个小区2024年初步计划改造100个小区2025年初步计划改造93个小区和余有强烈改造意愿但未纳入项目库的小区。 

  三、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立足对标中央、我省精神,对实施范围内的城镇老旧小区纳入“十四五”规划,对老旧小区的改造内容作了详尽阐述,并提出工作要求、明确配套的改造资金来源、政策支持的力度、全力完成目标任务的保障措施 

  行动方案》共分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目标任务。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完成743个城镇老旧小区的改造任务。具体已细化到各县(市、区)。 

  部分是实施范围和改造内容。 

  (一)实施范围为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城镇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包括公房小区、已房改公房小区、经济房等保障房小区、普通商品房小区,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军队所属老小区、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宅小等。对于2000年以后建成确需改小区,或尚未完成建筑节能改造(含需重新做建筑节能改造)城镇老,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已纳入城镇棚计划,不属于本次改造范畴。 

  (二)改造内容包括基础类改造、完善类改造类改造 

  基础类改为满足居居住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改造。主要包括小区内供水、排、供、道路、供气、供热、消防、安防、通信、照明等基础设施;建筑节改造、污分流改造、生活垃圾分类等;增设无障碍通道改造以及提供地防滑、加装扶手、消除差等居家社区适老化改造;建筑物面、外、楼梯、入口等公共部位维修;加装电梯;建设规范小区出入口微型消防站,畅通机动车通道和生命通道;增设完善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和门等防护设施;完善邮政快递、房等设施;拆除违法建设及影响灭火救援障碍 

  完善类改造:为满足居民改善生活需求改造。主要包括美化建筑立面;治小区及周边绿化,实施灯光亮化;改造或建设停车场(库)、电动汽车(行车)充电设、文化休闲、体育健身设施等配套设施。 

  类改造: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推进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改造。主要包括养老托幼、卫生务、便民市场、社区服务场所等公共务设施套建设,屋顶绿化、水铺装、雨水调蓄、雨水花园、排设施等海绵化改造,基服务设的智慧改造等。 

  部分是工作要求。一是要编制改造规划和行动方案。县(、区)要结合本地小区改造规划、拟改造小区实际和业主需求,制定出台城镇老小区改造攻坚行动方案二是要优化审批手续办理。要精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审批事和环节,提高项目效率。三是要抓好设计施工验收。改造设计方案科学,施工要安全科学、保质、环保、文明等,工程竣工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四是要完善长效治理机制。要构建“党建引领、社区管理、业主自治、物业服务、行业指导”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暂不具备专业化物业管理条件的,由街道通过社委员会托管。要加强城镇老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和筹。 

  部分是改造资金。一是加大财资金入。将城镇老改造入保障性安居工程争取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等。(市、区)级财要加大对城镇老小区改造资金支持。二是落实居民出资责任。要按“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探索建立居民资机。鼓励居民通过直接出资、使(补建、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参与改造。三是创新金融服务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探索开发适合城小区改造特点金融产品,加大对城镇老小区改造信贷支持力度。支持规模化实施营主体运用公司信用类债券、项收益票据等债券融资四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原产权单位对改造给予资金等支持。公房产权单位应出资参与改造。鼓励导社会和民间资本通过直接投资、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筹多种方式参与城镇老小区造。 

  第五部分是政策支持政策支持包括落实税费减免加强地支持 

  一是落实税费减免。专业经营单位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造所发生的费用,可以作为计税基础,按规定计入企业当期费用税前扣除;所发生的维护管理费用,可按规定计入企业当期费用税前扣除。在城镇老改造中,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务取得收入免征值税,并减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抚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地,可按现行规定免征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税和城市基础设施套费、不动产登记费等。二是加强用地支持。在不违反规划且征居民等同意的前提下,允许利用小区及周存量土地建设各类环境及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其中,对利用小内空、荒地、绿地及拆除违法建设腾空地等加装电梯和建设类设的,可不增收土地价款。 

  部分是保障措施,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推机制加大宣传引导个方面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全力推进城镇老区改造工作,为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完成城镇老旧小区的改造任务提供坚实保障 

 

   相关文件: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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