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30 19:42 大 中 小 来源:忻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让广大群众获得更加便利可及的基本医疗服务,市卫生健康委结合我市实际,草拟了《忻州市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了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等10家相关单位意见,并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二、政策依据
制定本措施的主要依据为《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山西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23—2025年)》等政策文件。
三、主要内容
本措施共五章19条66点。
第一章,强化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统筹和布局优化,共4方面27条举措(第1条至第27条),进一步优化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强化和拓展县域医疗卫生体系服务功能,加强乡村医疗卫生体系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以及加快推进县域内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化。
第二章,发展壮大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共5方面20条举措(第28条至第47条),旨在拓展多渠道引才用才,创新人才使用机制,完善收入和待遇保障机制,盘活用好县域编制资源,分类解决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保障等问题。
第三章,改革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运行机制,共3方面9条举措(第48条至第56条),分别推进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提档升级,健全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投入机制,建立健全城市支援健康乡村建设机制,实现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第四章,提高农村地区医疗保障水平,共3方面6条举措(第57条至第62条),进一步推进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加大医保基金支持力度,优化农村医保管理服务。
第五章,加强组织领导,共4方面4条举措(第63条至第66条),强调了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协同配合,强化考核督导,以及营造良好氛围等四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