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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德县开展2020年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知》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0-12-21 18:17       大    中    小      来源:保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2016年1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从总体要求、全面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处置拖欠工资案件、改进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加强组织领导等7个方面提出22点意见,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2016年8月4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6〕109号),根据《国办发〔2016〕1号》文件,进一步对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出意见。 

  三、2016年10月8日,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方案》(保政办发〔2016〕75号),结合保德县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健全工资支付制度,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保德县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协调领导小组。 

四、2017年9月2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6号),“黑名单”管理制度的建立运行,有利于通过多部门联合惩戒和社会信用体系评价,使得用人单位“一处违法、处处受限”,震慑和警示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让其形成“不敢违法、不愿违法”的自觉守法意识,督促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规定,规范用工行为,推动在全社会范围内建设和谐有序、良性发展的用工环境。 

  五、201811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施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六、2017年11月25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80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80号),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保德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无欠薪市县创建活动实施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7〕171号),对2017年-2019年治欠保支工作做了安排,到2020年,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七、2017年12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96号),提出考核工作从2017年到2020年,每年开展一次,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上级对下一级政府的考核。 

  八、2018年2月13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山西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19号)。 

  九、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抓紧制定专门行政法规,确保付出辛劳和汗水的农民工按时拿到应有的报酬”,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由“治欠保支”转变为“根治欠薪”。 

  十、2019年,根据国务院、省、市精神指导,保德县开展了根治欠薪夏季行动,根治欠薪冬季行动,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山西省根治欠薪夏季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9〕72号)、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的通知》(保政办发〔2019〕121号)。 

  十一、2019年12月30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明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已经2019年12月4日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次为保障农民工群体权益制定专门法规,针对工资支付行为不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欠薪突出、监管手段不足等实际问题对症施策,为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建立了系统化的特殊保护制度,开启了依法治理欠薪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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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德县开展2020年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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