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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德县巩固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保德县2024年支持高质量庭院经济发展奖补等项目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4-04-26 16:53       大    中    小      来源:保德县乡村振兴局

保巩固衔接办〔202410

 

 

县农业农村局、县能源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

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晋财农〔202145号)、《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保财字〔202115号),经保德县巩固衔接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研究,现将保德县2024年支持高质量庭院经济发展奖补等项目计划事宜通知如下:

一、衔接资金1890.945599万元使用安排计划

1.保德县2024年支持高质量庭院经济发展奖补项目472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2.桥头镇土地托管项目15.68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桥头镇

3.义门镇义门村榨油厂提升项目6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义门镇

4.义门镇袁家里村深化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日光温室10kV0.4KV电力配套项目30万元。

责任单位:县能源局,义门镇

5.义门镇袁家里村深化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马铃薯种薯繁育基地10kV电力配套项目40万元。

责任单位:县能源局,义门镇

6.孙家沟镇窑洼村马铃薯储藏库项目8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孙家沟镇

7.孙家沟镇窑洼村(寨子山小组)优质黄芥种植项目2.412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孙家沟镇

8.孙家沟镇郝家塔村优质黄芥种植项目3.35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孙家沟镇

9.孙家沟镇郭家辿村优质黄芥种植项目4.69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孙家沟镇

10.孙家沟镇化树塔村优质黄芥种植项目4.02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孙家沟镇

11.孙家沟镇杜家塔村优质黄芥种植项目5.36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孙家沟镇

12.孙家沟镇曹虎村优质黄芥种植项目6.7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孙家沟镇

13.孙家沟镇新畦村(东山小组)优质黄芥种植项目25.46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孙家沟镇

14.孙家沟镇袁家庄村优质黄芥种植项目6.67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孙家沟镇

15.孙家沟镇科局村优质黄芥种植项目8.04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孙家沟镇

16.孙家沟镇沟底塔村优质黄芥种植项目5.025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孙家沟镇

17.孙家沟镇孙家沟村(赵家山小组)村优质黄芥种植项目13.4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孙家沟镇

18.孙家沟镇道座山村优质黄芥种植项目6.67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孙家沟镇

19.孙家沟镇青草沟村优质黄芥种植项目13.4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孙家沟镇

20.南河沟乡四井头村红葱种植与配套农机具购置项目32.3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南河沟乡

21.南河沟乡白家沟村农业服务项目8.2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南河沟乡

22.南河沟乡大塔村农业服务项目12.95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南河沟乡

23.腰庄乡后芦子沟村农业发展综合项目105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腰庄乡

24.腰庄乡代家沟村农业发展综合项目22.45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腰庄乡

25.腰庄乡铺房墕村节水灌溉项目183.23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腰庄乡

26.腰庄乡后芦子沟村节水灌溉工程项目153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腰庄乡

27.韩家川乡豆塔村农业发展综合项目28.65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韩家川乡

28.林遮峪乡后村耕地保护河堑建设项目49.6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林遮峪乡

29.林遮峪乡元家山村百亩向日葵示范种植项目7.06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林遮峪乡

30.冯家川乡龙驼沟村黄芥种植项目5.84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冯家川乡

31.保德县义门镇暖泉村排洪渠建设项目32.25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32.保德县土崖塔乡土崖塔村新建100 m³高位水池项目12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33.义门镇岳家沟村村内道路维修项目50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义门镇

34.义门镇暖泉村沙万沟产业道路维修项目50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义门镇

35.孙家沟镇张家沟村街巷道硬化项目58.65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孙家沟镇

36.腰庄乡孙家墕村村容村貌提升项目34.62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腰庄乡

37.腰庄乡孙家墕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29.5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腰庄乡

38.腰庄乡腰庄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19.5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腰庄乡

39.腰庄乡冀家沟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24.3422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腰庄乡

40.腰庄乡代家沟村产业道路硬化项目48.96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腰庄乡

41.腰庄乡可王家里村道路硬化项目13.62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腰庄乡

42.韩家川乡沙坪村连接鸡婆婆蛋鸡养殖厂路面提升项目13.235145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韩家川乡

43.韩家川乡柴家湾村基础设施建设入村道路挡墙修复项目4.931254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韩家川乡

44.林遮峪乡刘家塔村道路提升改造项目48.58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林遮峪乡

45.林遮峪乡霍家塔村户道提升改造项目30.6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林遮峪乡

46.土崖塔乡神树梁村果园配套灌溉设施项目9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土崖塔乡

二、项目要素更正情况

根据项目安排及实施情况,将《保德县巩固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保德县2020-2022部分造林工程异地补造等项目计划的通知》(保巩固衔接办〔20249)下达的“冯家川乡龙驼沟村新建田间道路及排水渠项目”及“冯家川乡翟家塔村(冯家沟组)新建田间道路项目更正为:

1.冯家川乡龙驼沟村新建田间道路项目20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冯家川乡

建设内容:新建益农惠农田间道路(红崖梁、王居沟、大理梁),总长度2800米,宽3.3米。

绩效目标:实现农户增产、增收,农业增效,有效提高农户经济效益。

2.冯家川乡翟家塔村(冯家沟组)新建田间道路项目6.9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冯家川乡

建设内容:新建翟家塔村冯家沟小组村河道至寨峁田间道路1.58公里。

绩效目标:实现农户增产、增收,农业增效,有效提高农户经济效益。

三、项目资金管理要求

(一)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各有关乡(镇)、有关县直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保德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保脱贫攻坚指〔201746号),切实担负起管理和监督责任,要分别成立项目实施领导组,完成项目申报、推进、中期检查、验收以及后续管理等工作。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一线监督责任,主动接受纪委、监委、检察、审计、财政、媒体、群众的监督。要引导脱贫群众参与项目的规划、实施、监督、评估全过程。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要由项目管理单位、组织实施单位深度掌握企业经营状况,切实加强事前、事中、事后资金监管,建立健全并落实相关监管制度,全面负责衔接资金使用安全。同时,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要按要求下达项目计划,并及时将资金及项目计划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提高资金项目信息化监管水平。

(二)精准有效使用资金。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关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农〔20234号)、《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晋财农〔202145号)、《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保财字〔202115号)、《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负面管理清单的通知》(晋财农〔202376号)及相关的政策要求使用资金。支出用途主要包括: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其他相关支出。不得用于衔接资金负面管理清单事项。

(三)严格项目公告公示。要严格按照《保德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保脱贫攻坚指〔201844号),做好公告公示工作,并将监督电话一并公告。公示内容包括: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投资额度(衔接资金投入情况)、建设要求、实施地点、实施单位及负责人、实施期限等;项目成果及资金效益,包括衔接资金各项支出情况;其他需要公示公告的如补助标准等。部门要在政务信息网、政府门户网站、社会扶贫信息平台、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公布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统筹资金用于乡村振兴情况。乡(镇)要在政务公开栏、农廉网或者县乡门户网站上,公布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资金效益等。项目村要公示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成果、资金效益等,并对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动态公示。项目结束后,要设立项目公示牌,标明项目名称、总投资、衔接资金投入、项目规模、完成时间等。同时,乡(镇)、村在接到县级下达的衔接资金及批复的帮扶项目后,要在项目建设前和竣工验收后分别公告公示,且公告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不得拒绝公开重要信息,不得暗箱操作,不得公开虚假信息,不得缩短公开时间。未进行公告公示的项目,一律不予竣工验收。

(四)加快组织推进项目。要严格按程序组织实施,根据省级“一项一档”资料清单内容实施推进,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建立项目档案和管护制度。实行项目责任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示制、招投标制、竣工验收制、质量和安全保证制。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原则上在项目批复下达后30天内开工建设,项目竣工不能超过预期30天,项目竣工后30天内完成决算,15天内完成验收。项目原则上在一年内实施结束,特殊项目可以适当延长(延长时间不可超过一年)。同时,按照项目备案要求,抓紧时间完成报账。县委、县政府将组织开展衔接资金项目检查考核,组织专人或聘请第三方机构对衔接资金项目进行评估审计,确保衔接资金使用绩效。

(五)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坚持对腐败行为“零容忍”,对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工作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保德县巩固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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