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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德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省级《整改方案》问题第一条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

 时间:2019-12-26      来源: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

 

      按照《忻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以下简称《整改任务清单》)和忻州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整改工作实行销号管理的通知》(忻环整改发〔201917号)要求,现将保德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省级《整改方案》问题第一条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省级《整改方案》问题第一条)“山西省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对全省生态环境面临的严峻形势缺乏清醒认识,工作紧迫性和主动性不强,在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一些地方和部门新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受长期积累形成的粗放式发展思路影响深刻,发展的路径依赖较为严重。还有一些地方和部门政治站位不高,动真碰硬不够,在推进工作时能拖则拖,部署多、落实少”。经核查,为全面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整改工作,切实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德县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山西重要讲话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全县生态环境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并认真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问题整改,把中央和省环保督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发展问题,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利的举措、最务实的作风,坚决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整改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根据机构改革后党委、政府部门情况,成立了保德县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由县委书记温建军任第一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韩斌任组长,相关县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及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通知》,细化分解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明确了整改事项、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责任单位、责任人,有效保障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整改工作的顺利推进。

2、高度重视,健全工作机制。县委、县政府主动转变思路,提高思想认识。把环境保护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环境保护负全面领导责任。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实行环保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县委把研究生态环保工作纳入县委常委会每季度召开的“1+3”情况分析会。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专题研究1次环保工作。

3、狠抓工作落实,实行常态化监管。环保督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职能,我县坚持联动共管,对一些跨部门的重点、难点问题,指定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并严格按照《保德县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和《保德县环境监管网格划分实施方案》明确的任务分工开展各自工作,形成了环保工作条块结合,各乡镇、各部门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4、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截止目前,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共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79份,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51家企业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累计罚款318万元。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围绕中央和省环保督组反馈意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确保各项整改任务严格按照确定的整改时限和整改目标,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一是保持工作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照《整改任务清单》,继续推进整改工作,切实强化对整改任务的推进力度。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成果严防反弹,对继续推进的整改任务按照完成时限要求倒排工期,挂账销号,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长久抓抓长久。二是坚决杜绝“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现象,不“走形式”、“打折扣”、“搞变通”。坚决动真碰硬,对不履职,不作为和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乡镇和部门负责人真追责、严追责,争取做到问题整改工作干部问责破零。三是提高站位,切实将环境保护作为政治问题、民生问题、发展问题来抓,定期进行研究部署,及时总结经验,健全机制,堵塞漏洞。进一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抓发展也要抓环保、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乡镇及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四是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解决好大气、水、土壤污染等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让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增长点、成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支撑点、成为展现我县良好形象的发力点,让保德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加优美。总之,开展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及督察“回头看”是一项非常好的工作机制,督促我们进一步增强了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坚定了把环境保护好、治理好的信心与决心;进一步落实了党委、政府的环保责任制;进一步帮助我们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全面加强和改进环保工作,是对我县环保工作的促进和鞭策。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环保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突出重点、猛攻难点,群策群力、标本兼治,为建设经济社会与自然环境和谐发展的新保德而不懈努力,奋力谱写新时代美丽保德建设新篇章。

20191226日,保德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验收组对《整改任务清单》列出的省级《整改方案》问题第一条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核查验收,现上报忻州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销号备案。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保德县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91226日至20191230日,共5

受理部门:保德县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0350-7322247

 

保德县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1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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