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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19-001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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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 | 主题词:中央环保督察 第三十六条整改任务 阶段整改情况 |
标题:保德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省级《整改方案》问题第三十六条整改任务阶段整改情况公示 |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日期:2019-12-26 |
时间:2019-12-26 来源: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
按照《忻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以下简称《整改任务清单》)和忻州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整改工作实行销号管理的通知》(忻环整改发〔2019〕17号)要求,现将保德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省级《整改方案》问题第三十六条整改任务阶段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省级《整改方案》问题第三十六条关于“2018年以来,太原等4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不降反升。10月份太原市、阳泉市降尘量分别高达15.0和14.8吨/平方公里,在“2+26”城市中居首,但尚未按《山西省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等要求将降尘指标纳入考核。督察发现,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原环境保护等部门未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省直有关部门重点任务分解》要求,扬尘治理不力。一些工矿企业扬尘污染严重,企业集聚区周边道路扬尘突出,砂堆、煤堆、渣堆、土堆、垃圾堆等“五堆问题”显著”。经核查,我县印发了《关于印发保德县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保政办发〔2019〕65号)、《关于分解下达保德县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保政办发〔2019〕74号)、《关于下达保德县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措施任务的通知》(保政办发〔2019〕92号)和《关于印发保德县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9〕115号)文件,并按照文件要求,开展了扬尘综合治理。
1、推进了降尘量监测能力建设。我县按照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在自然资源局办公楼顶安装了1套降尘采
样设备,按时将降尘监测数据上报市生态环境监测部门。
2、加强了城区道路扬尘管控。我县按照国家卫生县城的标准,认真作业,做到了清扫保洁全覆盖;增加了洒水车降尘车次,由每天18车次洒水降尘增加为40车次;扩大了机械化清扫范围和清扫次数,现有的5台洗扫式扫街车和吸尘式扫街车全部出动,由原来每天两次清扫作业,增加为每天三次机械清扫作业;加大了路面冲洗作业,每天出动2台路面冲洗车对人行道、路牙下进行巡回冲洗,提高城区路面洁净度;增加了洒水喷雾作业范围和车次,现有3台大型喷雾式洒水车,每天不间断对城区道路进行喷雾降尘,确保县城街道无扬尘。同时加大了检查力度,每天不间断深入大街小巷检查、巡查,对发现的砂堆、煤堆、渣堆、土堆、垃圾堆及时清理。
3、强化了道路扬尘监管。一是强化散装物料运输源头监管,督促货运源头单位主动履行主体责任和义务,要求货运源头单位采取密闭或其他措施防止出场(厂)车辆发生遗撒,严禁未采取有效封闭措施货车出场(厂)。今年以来截止目前,共巡查源头企业423次,出动巡查人员1293余人次,检查出场(厂)车辆2066余辆次,检查装载货物5万余吨。二是强化公路路域综合整治,加大国省干线及县级公路的预防性养护和路面病害处置力度,及时处理公路沿线砂堆、牒堆、渣堆、土堆、垃圾堆等“五堆问题”。对公路沿线施工临时场地实施硬化,配套了洒水抑尘车辆,严禁未采取有效密闭措施货车进出工地,加大公路预防性养护和路面病害处置力度,有效减少路面病害导致车辆颊簸、倾覆等造成的抛撒扬尘污染。今年以来截至目前国省干线共处治各类病害4800平米,漚縫4000延米;加铺16000ng21.8公里,翠面3200㎡/0.36公里,干线公路技术状况得到有效的改善;加强日常养护工作,投入清扫车辆116台次,清扫采取人工加机械的方式,城区过境公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5%。县级公路累计处治油路补坑槽6529㎡,沥青灌缝65022米,处治水泥混凝土路面断板600余平米,灌縫65100廷米;清扫维护县级公路92余公里。三是强化了路面扬尘监管执法,严查未有效密闭车辆,依法重处违法装载行为。截止目前,共检查车辆1325余辆,处罚车辆5辆,处罚金额5000元,立案23起。
4、开展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为确保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落实到位,我县每月不定期对建筑工地进行例行检查,今年以来截止目前,对7家建筑施工工地进行了日常检查,共计下发整改通知书9份,整改各类扬尘问题10个。
5、开展了工业企业扬尘整治。我县严格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工作的通知》(忻环发〔2019〕30号)文件精神,要求企业加快治理进度,按时间要求完成治理任务,逾期未完成的企业将实行停产治理。并建立了工业企业无组织(扬尘)治理动态管理清单,治理完成1家销号1家,确保无组织(扬尘)治理成效。目前我县工业企业完成无组织(扬尘)治理任务的有32家,其余企业正在积极治理中。同时我县加大了监管力度,2019年截止目前,对36家堆场、料场存在扬尘污染问题的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累计罚款206万元。
2019年12月26日,保德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验收组对《整改任务清单》列出的省级《整改方案》问题第三十六条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核查验收,现上报忻州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备案。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保德县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26日至2019年12月30日,共5天
受理部门:保德县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0350-7322247
保德县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