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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0-04212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发文机关: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 | 主题词: |
标题: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召开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用电监管系统推进会 |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日期:2020-11-02 |
时间:2020-11-02 来源: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
会议宣读了《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用电监管系统建设的通知》,并要求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主动配合,自行确定第三方专业机构并签订现场端设备安装、运行与维护合同,明确用电安全、数据安全等方面的内容及双方责任。确保用电现场端设备不影响企业的用电安全,监测数据加密传输、安全使用。
朱国华强调,分局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督促企业按时完成监控平台的安装、联网、调试、上线运行。平台正常运行后,现场执法人员可以通过监管平台或手机APP、微信端,及时发现本辖区企业运行异常报警信息,适时监管错峰生产、应急减排执行不到位及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违法行为。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