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队、室:
按照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全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忻环发〔2024〕18号)要求,为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不断提高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质量,切实做好我县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督工作,决定在全县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同时设计”阶段。重点检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是否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有关国际条约履约要求和国家产业政策遵守情况等。
(二)“同时施工”阶段。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是否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并配置合理资金;环评报告是否经审批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是否实际开工时间超出环评文件批准之日5年且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建设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是否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一致,发生重大变更的是否重新报批环评;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和措施落实进度是否明显落后于主体工程施工进度;建设过程中是否造成生态破坏或环境污染等。
(三)“同时投产使用”及自主验收阶段。重点检查项目建设单位是否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组织开展自主验收;是否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是否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信息;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调试前是否取得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是否存在配套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环评批复要求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或区域污染源消减措施未落实,其主体工程就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已完成自主验收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向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是否存在自主验收弄虚作假行为,其中包括是否存在伪造或篡改关键信息、关键内容缺失、验收结论错误和其他弄虚作假情形等。
二、检查时间及方式
(一)自查阶段(2024年6月15日—9月20日)
各中队要全面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督检查工作,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专项检查等形式,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按时完成,要做到无缝隙、全覆盖、横向到位、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二)督查抽查阶段(2024年9月20日—11月20日)
各中队要高度重视,市生态环境局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报告、联合执法、现场核查等方式适时进行抽查帮扶,同时对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重点建设项目进行抽查。
(三)总结完善阶段(2024年11月20日—12月10日)
各中队要及时对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汇总,以便按时报送市生态环境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执法检查工作,抓好统筹协调,理清工作职能,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审批、监测、执法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切实形成整体工作合力,确保建设项目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相关责任。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强化日常监管,将已取得环评批复的建设项目“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督检查工作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工作内容,合理制定“双随机”抽查计划,认真组织监督执法检查。要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督促指导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管各方责任落实到位。
(三)突出工作重点。要突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弄虚作假行为的执法检查,重点对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进行检查。强化与审批部门联动,采取“清单式”执法,对辖区内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后投入生产或使用1年内,抽查工作至少应实现一次全覆盖。
(四)强化技术支撑。要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充分运用新技术、新装备、各类生态环境信息平台,“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系统”等科技手段开展执法检查。要充分运用第三方辅助执法机制,借助专家行家等技术团队力量,提升服务保障能力,为精准高效执法提供有力支撑。
(五)严格依法查处。对检查发现“三同时”制度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未经验收擅自投产、自主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未按要求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等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同时,要将建设项目有关环境违法信息及时记入环保信用信息平台,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对在自主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按时报送工作。各中队要按时按要求报送监督检查工作情况,以便及时上报市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张浩
联系电话:15513172828
邮 箱:380650864@qq.com
附件:
1、保德县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台账
2、保德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监督检查台账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
2024年6月12日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关于开展全县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