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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滨公园扰民
写信人 写信时间 2024-04-23
信件内容 自天气回暖以来每天早上6点就开始低音炮摧残了,明明只要把锻炼跳舞的低音炮朝向府谷就能解决的问题,沟通多次无果,低音炮搞得人神经呀,这么个事情也不能报警占用公共资源吧。能否让公园的管理者跟沟通一下,把音响换个方向朝向黄河,既不影响居民休息,也不影响居民锻炼。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六条“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回复状态 已处理 回复时间 2024-04-30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复:
为解决公园广场舞音响噪音扰民的问题,我单位执法人员对广场舞团队及健步队的"领队"进行分别约谈沟通,了解各团队的人员数量、跳舞时间等情况,对各团队前期的扰民行为进行说服教育,并要求各组织跳舞时将音响音量调至最低档,合理调整广场舞时间段,坚决杜绝再次出现噪音扰民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