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山西省政府 忻州市政府 信用中国·忻州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电商专栏 > 正文

保德县东关乡村e镇工作管理制度

 时间:2024-03-06 17:17       大    中    小      来源:保德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规范、合理使用省级财政专项支持资金,切实加强对我县东关乡村e镇项目的管理,按时完成我县东关乡村e镇项目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先行示范作用。根据《山西省商务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培育乡村e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商建〔2022〕58号),《山西省商务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山西省乡村e镇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的通知》(晋商建函〔2022〕376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本制度适用于参与承建保德县东关乡村e镇项目的企业。  

  (二)承办企业是指通过公开招投标确认,并报省市商务、财政、扶贫部门备案的项目实施主体。  

  (四)保德县东关乡村e镇公共服务中心是本制度所称项目主管单位,负责项目统筹谋划及审批管理。由其牵头,市财政、市场监管、农业等部门配合,负责本制度的落实。  

  二、项目管理内容  

  为确保项目开展进度和效果,依据项目管理的重点将项目管理分为进度管理、运行管理、绩效管理、监督管理四个方面。  

  (一)进度管理  

  进度管理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各阶段的进展程度和项目最终完成的期限所进行的管理。项目主管单位应严格对照承办企业提供的项目进度计划表,检查项目实际进度是否按计划要求进行,如出现偏差,及时找出原因,责令承办企业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调整、修改原计划,确保如期完成项目建设。对于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总体进度不达标的承办企业,及时下达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能整改取消承办资格。  

  (二)运行管理  

  运行管理是指为规范项目承办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而采取的管理。项目主管单位应定期走访承办企业,对企业的组织机制、人员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等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如存在问题,应责令承办企业及时整改。对于发生较大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且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承办企业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承办资格。  

  (三)绩效管理  

  绩效管理是指为确保项目建设达到预期效果而采取的管理。项目主管单位应严格对照乡村e镇评价指标体系及《保德县东关乡村e镇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测评承办企业的项目效果,对已达到建设要求的承办项目尽快安排项目核查验收、申请拨付补助资金;对尚未完全达到建设要求的承办项目,要求其加大力度,延期验收;对明显达不到建设要求的承办项目督促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无整改的可取消其承办资格。  

  项目承办单位需及时向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验收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验收申请书;   

  2.项目阶段实施总结报告(需阐述项目投入、完成情况、运营效果、取得成效等);   

  3.项目所达到的预期效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说明性材料;   

  4.财务结算资料;   

  5.其他相关资料。   

  如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不予通过验收:   

  1.未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实施方案中建设内容的;   

  2.提供虚假验收材料、文件、数据凭证或票据的;   

  3.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的;   

  4.其他不通过验收的情况。   

  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承办单位应当在收到未通过验收通知之日起15日内,对项目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次提出验收申请,如再次未通过验收或者项目完成后不按期申请验收的,收回已支持专项资金。   

  (四)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是指对项目承办企业的所有生产经营行为的规范与制约。主管单位应与市场监管、农业部门等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参与示范项目的企业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出现质量安全和过期的网售农副产品问题以及发生欺诈消费者等行为;保证资金的使用安全,严厉打击承办企业虚报、重复申请财政补助资金等行为,一旦发现,即刻追回资金并在政府网站上通报批评或撤销其承办资格;严格数据上报流程,承办企业应按时按质上报生产经营数据,对不配合开展统计工作或存在虚假上报等情况的进行批评公示,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三、项目管理原则  

  项目管理坚持节约、务实、高效的管理原则。  

  (一)节约原则  

  项目建设应秉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原则,对可利用现有资源改造提升的项目原则上应优先利用原有资源进行改造。  

  (二)务实原则  

  项目建设应坚持务实原则,注重提升项目建设的实际效果,反对形式主义。  

  (三)高效原则  

  项目建设应坚持高效原则,注重沟通、及时反馈,在项目节点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  

  四、部门职责  

  保德县培育乡村e镇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与职责要求,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责:   

  1.定期实地考察及业务指导;   

  2.监督,协调、处理项目执行中的有关问题;   

  3.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项目验收和审计;   

  4.组织或委托第三方进行项目绩效评价。   

  5.定期将项目建设进度及验收结果等项目资料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做到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二)财政局职责:   

  1.负责项目资金的监管等工作。   

  2.配合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做好项目管理、验收等工作。   

  (三)乡村振兴局职责:   

  1.负责落实好扶贫部门对电商产业的相关帮扶政策。   

  2.配合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做好项目管理、验收等工作。   

  五、附则  

  (一)保德县东关乡村e镇项目建设中的紧急或特殊事项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决策。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