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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 法治蓝天下茁壮成长

 时间:2022-07-15 18:29       大    中    小      来源:山西省政府门户网站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近年来,全省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深化对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规律的认识,全面提升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水平,持续推动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健全完善审判机制模式
  提升未成年人司法审判效能
  “目前,全省三级法院均已建立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审判庭室或审判团队,大同、临汾、长治、晋城四地法院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实行集中管辖,并实现‘三审合一’;全省有17家法院挂牌成立了少年法庭,太原、阳泉两地法院已实现少年法庭全覆盖。”6月1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撑起未成年人保护法治蓝天”新闻发布会上,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宏介绍,近年来,省高院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改革,大力加强未成年人审判组织和少年法庭建设,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在发布的典型案例中,记者注意到一起离婚纠纷案,案中的原告任某与被告王某是夫妻,婚后育有一女,后二人产生矛盾,在女儿六岁时准备诉讼离婚,审理时法官却发现,二人都很在意孩子,想要争取抚养权。“对涉及未成年人的家事案件,法院不是简单一判了之,而是从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出发。”审理该案的法官说,我们下达了《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又用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方式,教育、劝诫年轻的父母认识到家庭对孩子的重要性,最终让双方重归于好,挽救了一个家庭。
  上述案件只是个例,全省法院都在积极创新寓教于审的未成年人审判模式。省高院召开专题会议积极推广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未成年人审理模式和审判措施;阳泉中院率先探索“圆桌审判”模式,有效缓解未成年被告人的紧张心理和不安情绪;太原市晋源区法院在全省首创“少年法治”微信小程序,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线上平台;沁源县法院聘请妇联、教育等单位的人士实行专门陪审员制度……全省各级法院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积极探索犯罪记录封存、专家心理疏导、合适成年人到场等未成年人审判新模式、新举措,在依法办案中注入人文关怀,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助推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提质增效。
  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
  加强全方位司法保护
  在一起虐童案中,继母王某的犯罪行为给晓云(化名)造成严重伤残,终生需要护理。法院认定被告人王某作案手段残忍,后果严重,情节恶劣,依法应予严惩,对王某以故意伤害罪、虐待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像上述案例一样,全省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不手软,特别是对杀害、性侵、虐待未成年人,对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坚决从严惩处,决不姑息。与此同时,全省法院也非常注重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力度,积极发挥司法能动性,主动帮扶被害人重建信心、健康成长。
  “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发现,有些被告人虽然已经受到法律的制裁,但事后我们得知未成年被害人存在恐惧、焦虑的情绪反应,为最大限度保护和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在征得其父母同意后,法官与心理辅导老师会针对被害人的心理情况、年龄特点和家庭环境,制定心理干预服务计划,对被害人进行专业化的心理援助。经过长期的心理重建,孩子最终走出了阴霾。”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说。
  司法保护是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重要防线。在未成年人犯罪的审判实践中,全省各级法院普遍采取在庭前进行全面社会调查,庭中贯穿法治教育和亲情感化,庭后开展心理疏导和回访帮教等一系列司法措施,努力在每一个案件中让未成年被告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社会的关爱,创造一切机会帮助未成年被告人悔过自新,实现对未成年被告人犯罪矫治和再犯预防的目的。
  李某从小在父母的溺爱下成长,沾染了诸多社会恶习。一天,仅仅因为与父母发生争执,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犯罪后果。“我们联系被告人亲属积极参与亲情感化,指派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法官对他全程跟进开展专业心理疏导,促使其幡然醒悟、痛悔罪责。”该案主审法官告诉记者,经过疏导,李某在悔过书中写到“已经反省到了自己的错误,以前家人的过分宠爱让我认为父母的关心是理所当然,感谢法官给予我的教育和帮扶,出去后一定要给妈妈一个家。”
  拓展综合治理司法职能
  提高法治宣传、司法建议水平
  太原市晋源区法院与区妇联成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在诉前调解、案件审理和延伸帮教等环节形成一体化服务,打造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综合保护体系;阳泉中院与当地检察院、团市委和师专附中成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发展中心”,为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评估和疏导、矫治服务,帮助未成年人更好回归校园和社会……近年来,全省法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工作中,注重与检察、公安、教育、民政、团委、妇联和社区等职能部门对未成年人进行联动保护,加强未成年人审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完善涉未成年人纠纷的诉调联动、多元解纷、犯罪记录封存、社会观护和司法救助机制,努力提升对未成年人的救扶保护和教育矫治效果。
  不仅如此,还通过开展“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送法进网络”和法院开放日等活动,将鲜活的案例和法律知识带到课堂上、社区里和网络中,让中小学生零距离感受审判活动,亲身体验模拟法庭,教育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在学习、生活情境中增强危险识别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为进一步提高司法建议工作水平,省高院指导全省法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普遍树立源头预防意识,注重结合个案审判,针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短板漏洞和薄弱环节,有建设性地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司法建议。近三年,全省各级法院通过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向公安、教育、民政、工商、街道社区等部门、单位发出司法建议和家庭教育指导令263件,既实现了联动保护,也促进完善了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治理体系。
  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是人民法院责无旁贷的历史使命。全省法院将不断探索完善未成年人审判和司法保护工作新方法、新模式、新机制,切实推动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努力为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为未成年人保护事业作出山西法院新的更大贡献。(闫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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