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2-28 10:52 大 中 小 来源:保德县司法局
一年来,我县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制度建设,强化基础,务实创新,努力打造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切实保障和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根据《中共忻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和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忻法治办〔2021〕1号)精神,现将保德县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如下:
一、上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贯彻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重要部署情况方面。
1、切实加强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对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进行重新调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主要领导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牢牢把握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积极谋划、统筹推进法治保德建设,构建科学规范的依法行政制度,完善以“三重一大”决策机制、监督管理机制、严惩滥用权力机制为重点的制度体系,加快行政执法体制、行政审批服务等改革,优化创新创业创造发展环境。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紧紧抓住“关键少数”,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和依法履职能力。
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运行良好。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为推进工作,召开了2次办公会,召开了守法、普法、司法协调小组会议,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工作。
2、省委、市委部署“三零”单位创建工作以来,我县高度重视,科学谋划,采取多项措施有力地推动了“三零”单位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县委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设立了综合、“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宣传、督导六个工作专项组。县公安局、信访局、应急管理局等牵头单位、32家县直各相关单位、13个乡镇及居民事务中心全部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实施方案,促使创建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全面迅速铺开。
经过多次对数据的采集、走访、核对,最终确定我县辖区内,“三零”单位创建主体共有3050个。其中村(社区)352个,企业2371个,单位327个。
(二)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方面
1、强化依法决策,落实了《保德县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试行)》,遵循依法依纪、科学民主、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六议”决策程序,即多方提议、书记动议、广纳建议、个别商议、书记专题会议、常委会决议的集体讨论程序,并由纪委监委、组织人事等部门不定期检查的制度,责任追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严格落实《保德县支持干部改革创新合理容错实施办法(试行)》,确保实现党的全面领导,实现科学决策、民主、依法决策。
2、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质提效,谋划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年度报告制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及时在政府网站予以了公示。
3、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创建活动。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系统工程中的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应当率先取得突破的重要抓手。而行政调解在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中又是化解社会矛盾,解决民间纠纷的重要举措和应有之义。一年来,保德县立足职能,超前谋划,统筹指导,以县政法委矛盾调解中心为试点,将行政调解机制的建设工作主动融入法治政府创建活动,按照“示范先行、典型引领”的工作思路,取得了一定成效。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方面
1、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开展深化“放管服效”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六最”营商环境行动,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推进“放管服效”改革,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开展了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行动,就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水平、扩大试点范围、探索新的路径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快了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落地推进。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全方位推进“四办”改革格局,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营商环境重要指标对标优化成效明显,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进展顺利,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全面提升了行政服务效率。
2、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我县认真组织规范性文件清理。完善了公文办理程序,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意见征求、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备案登记等程序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今年以来,我县无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3、完善了全县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明确了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都要有法律顾问参与;三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在保德县门户网站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公布执法单位40家;通过微博、微信、短信平台、钉钉等平台发布各类预警信息30余次,近3000余条。
4、推进“放管服效”改革,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全县27家行政执法主体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5、建立了完善的行政权力制约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次数为0.全面推行了政务公开,部门动态按月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即使向公众发布工作信息。
6、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工作人员的培训,县司法局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考试2次,公共法律知识考试2次,全县执法人员培训讲座一次,发放《政府法治900问》60余本。
(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方面
1、县政府聘请了专业的法律顾问团队,各行政机关决策前听取法律顾问意见,严格遵守决策程序制度,设置法治股,对重大执法行为进行了内部法制审核。
2、透过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等多种形式,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及时向上级报告发现的问题。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状况,定期或不定期在相应范围内公开,对违反规定造成重大决策失误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职责。
3、坚持完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推进党内外民主,以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为契机,重点做好各类表彰、人员调整、干部选拔任用、经费开支使用等方面监督,将 “三重一大” 工作贯穿于我县的工作目标之中,使我县“三重一大”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五)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方面
1、加强行政执法管理与监督工作。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全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按照“统一安排、分级实施”原则进行清理,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梳理行政执法机关的机构性质、执法主体类别和执法职权类型等基本情况,重点核查行政执法职权是否具有法定依据等;目前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工作,提供执法主体资格相关材料及情况说明,2020年11月县政府确认公布了第二批行政执法主体,大部分单位已将各单位的“三项制度”落实方案报县司法局备案。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全县执法工作的监督,严格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原则,监督行政执法机关,让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进行,实现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合理。
2、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通过定期公检法会商机制对相关案件办理、案件移送进行研究外,还依托省政法委研发的“206”办案系统,对办理的案件实行了公检法三家的网上互联互通,对所办案件实行了网上移送,实现了无缝衔接,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
3、为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县对行政执法领域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县司法局对五大领域和四大重点领域执法单位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抽查行政处罚案卷、检查执法现场等方式进行了专项检查,查摆出六方面的问题共计十二项,要求执法单位立即进行了整改。
4、严格按照《保德县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清理并公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目前,全县梳理出山西行政执法证过期9个、未过期377个、清退出34个,现场执法人员确保2人以上,执法检查前,主动出示证件、告知执法内容。期间,我县分两批公示了40家行政执法主体,收录了347名执法人员。组织了对全县新申领执法证的112人次的两次执法资格考试,其中,年初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共71人参加,70人成绩合格,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共70人参加,70人成绩合格。
(六)法治保障营商环境和推进依法防疫工作方面
1、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各市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9〕46号)精神,制定了《保德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全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推进会暨一枚印章管审批启动会后,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审批事项划转力度大,实现集中审批最大化。按照改革要求,县里通过动员会、协调会,统一意见,严格贯彻各部门审批事项该放全放的精神,一次性划转到审批局。审批局积极与各涉改单位按照职能对“三定”方案进行了修订,彻底厘清审批事项和权责,各涉改单位按照事项清单,一次性下放审批权力,先后两批从21个部门划转282个事项到行政审批局集中审批。二是审管衔接推送时效好,实现事项监管有序化。按照改革后审管分离的原则,明确了分管领导一名,联络员6名,专用电子邮箱6个,21个涉改部门各确定了一名分管领导,一名联络员,一个专用电子邮箱。审批局与各部门建立了审管信息联动机制,审管信息联动启动及时,成效明显。目前,与市场局、卫健体局等8个部门共现场勘验事项230个,其中符合办理事项216个,不符合办理事项14个。
2、全面精简办事环节,持续优化企业办事环境。一是减少企业开办环节,推进开办企业全程网办。在前期规范完善各审批要素的基础上,以企业开办为重点,切实优化流程,精简材料,提速增效。全力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依托省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 建立包括电子认证、电子签名、在线提交、在线审核、网上发照、电子归档在内的企业设立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实现数据标准的统一和辅助审查。申请人可一表填报信息、一次提交数据,无需二次登录即可实现市场监管、公安、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数据同步采集、业务同步办理、结果实时共享,营业执照、企业公章刻制、涉税事项并联办理。二是压缩企业设立登记时间。通过“名称自主核查”、“经营范围规范化”、“系统智能审批”以及落实容缺受理、网上办照等措施,实现营业执照办理再提速。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利用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技术实现申请人申请及登记机关审批全过程在线完成,申请人无需现场提交任何纸质材料即可完成公司设立登记,并在线领取电子营业执照,实现公司登记“零跑动”。据统计,政策实施后企业提交材料后平均一天可领取执照。企业开办完成后,企业无需领取法人一证通等CA证书,凭电子营业执照即可办理后续税务、社保、公积金、银行等开办企业事项。
3、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综合服务窗口,推行统一清单告知、统一平台办理、统一流程再造精减程序、靠前服务,不断释放企业投资活力。对企业需办理的15个事项进行了政务服务网站告知、窗口指南告知。为切实把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落到实处,县审批局在项目审批备案时采取了相应措施,有效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一是根据项目性质和企业意愿,对照企业需办理的15个事项和承诺办理的8个事项目录帮助企业确定企业建设需办理事项;二是多方面为企业提供服务;三是对不是互为前置的事项开展并联审批,加快企业事项办理进度。
4、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县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坚持“三线”作战,围绕“四后”“双返”,抓好“两个统筹”;及时落实调整防控措施要求,加强高、中风险地区入保人员健康管理,积极应对舒兰市、北京新发地、青岛市、新疆、上海、天津市疫情输入防控,加强风险排查、卫生整治、邮件消杀等工作;抓好“居住地、就业地、就诊地”和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管控;建成县人民医院和疾控中心核酸检测实验室,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其他人群“愿检尽检”;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加强农贸市场管理,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活动,各项防控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取得了阶段性胜利。截至目前,全县无新冠肺炎感染者,持续保持了“双零”目标。
(七)基层社会治理及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方面
1、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各类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的要求,各乡镇(居民办)、各村(社区)及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民调组织机构,做到有人员、有场所、有标识、有记录。依法自行及时调解辖区内的各类矛盾纠纷。我县始终按照分流、指派,督导各部门做好矛调工作。力求矛盾不上交,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做到小事不出村,中事不出乡,大事不出县,将一切矛盾纠纷尽力化解于基层,化解于无形。
村(社区)着力调解本村(社区)内发生的因婚姻、继承、赡养、邻里关系、轻微侵权等一般民事纠纷和因土地承包、村务管理、劳资工伤、物业管理、医疗纠纷、征地、房屋征收安置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对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应逐级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解决。
乡镇(居民办)着力调解辖区内直接受理的或上级转交的或村级(社区)难以解决上级报来的矛盾纠纷;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处置因矛盾纠纷引发的各类群体性事件。
县级着力调解本县境内发生的下级难以调解或需要多部门共同协作配合出来的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或上级交办的矛盾纠纷案件;着力调解经有关部门调处未成呈报来的矛盾纠纷案件;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处置因矛盾纠纷引发的各类群体性事件。
2、深入推进“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不断加强民事调解建设网络化,及时发现矛盾苗头,依法调解,妥善处理和疏导矛盾纠纷,减少诉讼,防止矛盾激化,避免民转刑案件和非正常死亡的发生。通过信息预防,做好矛盾纠纷信息工作。按照我县政法委矛盾调解中心运行机制,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同时,持续推进矛盾纠纷限期处理、逐级上报机制,以快捷、亲民的工作手法将矛调工作巩固提升。
3、力争做到,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预警在先,苗头问题早消化;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控制在先,敏感时期早防范;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
4、对社会稳定影响较大或解决难度较大的矛盾纠纷、重大疑难案件以及上级领导交办的纠纷案件,经由我县领导包案限期解决。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新机制开展矛调工作。
5、领导督查与跟踪督查交叉入手,融合会议督查,组织实行全程督查,召开纠纷排查调处会,通报情况,讲评工作,部署任务,杜绝有调无果,有头无尾的现象。同时,启动回访机制,与责任追究制,监督协调矛调工作,对于调处的重大矛盾纠纷由专人包案,定期回访,督促履行协议,防止纠纷出现反复,酿成新的事端。
6、一般民事纠纷,乡镇、村、居民办、社区、企事业单位、部门调解机构应在受理案件后,一月内办结或向上级移送;重大复杂或跨部门的矛盾纠纷,2个月内办结,特殊情况的3个月内办结,从制度和责任上保障矛盾纠纷能得到及时调处。
7、以“谁执法谁普法”为抓手,制定了普法责任清单和考核办法,明确了普法责任考核评价标准,健全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推进机关、单位法治文化建设,强化干部学法用法,示范引领全社会学法用法良好氛围。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综治宣传月”、“国家安全日”、“6.26国际禁毒日等系列活动,通过执法司法人员权威解读、律师咨询服务、志愿者宣传讲解等方式,正确引导舆论。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法律进学校”、“法律进民企”活动,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扫黑除恶、服务民营经济、企业走出去等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分专题、分阶段开展集中宣传。开展“法律进农村(社区)”,以听得懂、学得进、记得住、用得上为标准,确实营造全民守法的浓厚氛围。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已建立2个县级法治文化阵地(永康路消防主题公园和滨河路国防主题公园),全县21个乡镇(街道)共496个行政村16个社区实现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工程”、“民企100急诊平台”、“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等11项法治惠民活动,让法治惠民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保德人民,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存在不足和下一步设想
主要表现为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质不高,行政执法行为还不规范,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新情况新问题;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个别部门在履行法定职责过程中,工作不太熟悉,法治建设人才不足,法治工作能力不强,还不能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的需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大统筹推进依法治县力度,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规范行政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县进程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中共保德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