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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德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德县审管信息联动办法(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1-07-31 12:03       大    中    小      来源:保德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保许改组办发〔2020〕3号 
各涉改单位: 
  为确保全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后行政审批事项审管工作有效衔接,构建审批与监管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保德县审管信息联动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保德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    
  保德县审管信息联动办法(试行) 
  根据《保德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保发(2020)7号文件和《保德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审管衔接备忘录》要求,为确保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后行政审批事项审管工作有效衔接,构建审批与监管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结合我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建设保德县审管联动信息平台,通过信息技术建立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和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双向推送渠道,实现行政审批与监管信息的及时、有效联动。 在审管联动信息平台建立或运行之前,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和相关职能部门之间采用电子邮箱进行信息双向推送。     
  二、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确定了分管领导1名,设置了6个信息收发邮箱和6名审管信息联动工作联络员与涉及改革的21个职能部门进行信息联络,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分别设置信息收发邮箱并明确1名分管领导,1名审管信息联动工作联络员,以书面形式将联系方式告知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如信息收发邮箱和联络员有变更和调整的,要及时将变更调整情况书面通知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三、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在受理及完成行政审批决定的同时将相关信息通过电子邮箱推送相关职能部门,信息推送行为结束即为对方接受信息。相关职能部门审管信息联动工作人员要每日查阅邮箱信息,同步启动事中事后及日常监管工作。 
  四、相关职能部门在事中事后监管中作出的与行政审批相关的决定、建议或意见等要在1个工作日内向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推送信息。如遇相关法律、法规修订或政策调整、具体实施要求发生变化等情况,相关职能部门应自收到变动通知当日立即向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推送信息。 
  五、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要加强联动,通过开展协同配合,形成审管合力,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提高行政审批和监管效率。对双方因信息接收不到位而发生的问题,其责任由双方按本办法规定承担。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保德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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