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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西省农业机械化技术集成示范基地项目暨保德县山区粮食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示范基地项目的指导方案

 时间:2021-11-01 16:21       大    中    小      来源:保德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

  为科学规范、精准高质推进农业机械化技术集成示范基地样板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有机旱作农业发展工作计划的通知》精神和全省农机工作会议工作要求,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升农业机械化生产技术集成应用水平、农业技术综合服务能力为目标。培育、创建一批生产规范、服务高效、机具先进配套合理、机艺技术集成规范、示范引领效果明显、可复制可推广的县域农机化技术推广应用典型样板基地,推进我省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 

  (二)基本原则 

  1.规划指导,分类推进。平川区要优化配套、提质增效,推进全程高质发展;丘陵区要完善配套,补短板、强弱项,解决全程化的问题;贫困地区要适度结合生产脱贫对机械化的实际需要 

  2.技术引领,建树导向。优先示范推广“补链”技术和新型技术装备,做好同全省农机主推技术装备的协同;引进智能、优质、高效、先进、环保装备,完善装备配套模式;突出示范作物全程机械化技术集成应用的引领作用,实现提质量、补短板。 

  3.公益主导,主体承建。集成示范基地建设具有公益性推广目的,要坚持项目支撑、主体承担、主体筹建、补助主体的原则。 

  4.示范推进,突出重点。建设规模型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以先进技术装备的引进、集成配套、示范和信息化技术管理平台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推进的效能。以2+7”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技术集成示范为重点,兼顾探索果菜、药茶、畜牧机械化生产试验示范。 

  5.集中连片,规模经营。示范基地建设区域要田块平整、集中连片,有水源条件,可实现大、中型农机具连续性、高效性生产作业和规模化、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 

  6.注重长效,优选主体。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探索建立农机示范推广长效机制和长期稳定的示范基地。要实事求是、以能为先,优先选择基础条件好、服务能力强、公益性农机推广认同度高、意愿强的农业生产服务组织。 

  7.强化管理,规范程序。强化责任意识,强化项目执行力,提高农机管理服务水平,强化监督考核,充分调动承担主体的积极性和专家指导机制。 

  (三)主要目标 

  2021年,在全省10个市的18个县(市、区)和农谷、阳泉市本级实施农业机械化技术集成示范基地项目,项目补助资金1650万元。 

  1.建设农业机械化技术集成示范基地19个。 

  2.示范基地面积达到2.89万亩,带动辐射服务作业面积(含示范基地面积)达到4万亩。 

  3.实现粮食作物耕、种、管、节水节肥灌溉、收、秸秆处理、干燥仓储等环节全程机械化技术装备集成配套。 

  4.举办新技术新机具展示演示19次以上,农机化技术宣传38次以上。 

  5.平川区示范区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8%以上,丘陵区示范区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以上。 

  6.县域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比去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 

  二、基地建设的承担主体 

  县级管理项目实施的承担主体为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承担主体基本条件:有正规的执业资格证照,规范的财务管里,适度的经营管理场所,具备较强的机具配套基础,配备有较完整的管理人员、农机操作手,具备完整的机库棚,场地硬化等条件,具有良好的经营效益,粮食作物示范基地经营规模在100亩以上,经济作物示范基地经营规模在150亩以上,示范基地必须相对集中,能积极主动组织、参与农机推广公益性活动。 

  保德县智慧农机平台建设承担主体为保德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保德县山区粮食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示范基地为1000亩。 

  现向保德县具备符合项目条件的各类农业合作社、农机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广泛征集报名。 

  报名电话:0350-7326266 

    

  保德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 

  2021111日 

   附件1:示范基地分类计划表

   附件2:重点引进装备类型及要求

   附件3:2021年农业机械化技术集成示范基地项目作业动态报表 

附件:
  1、示范基地分类计划表.png
  2、重点引进装备类型及要求.png
  3、2021年农业机械化技术集成示范基地项目作业动态报表.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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