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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德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万源商贸有限公司新建清洁型煤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

 时间:2021-12-28 10:53       大    中    小      来源:保德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保德县万源商贸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保德县万源商贸有限公司新建清洁型煤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对《保德县万源商贸有限公司新建清洁型煤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在保德县桥头镇桑园村南侧520m处新建清洁型煤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量为30万吨球形型煤。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添加剂储库、以及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8.5万元。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 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严格落实施工期扬尘、噪声、废水、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扬尘管控,施工现场应满足“六个百分百”的具体要求;禁止夜间施工,高噪声设备分时错峰作业,将施工阶段的噪声减至最小;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2、 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线布置在全封闭厂房内,将破碎机、振动筛、搅拌机三个集气罩收集的粉尘引入布袋除尘器,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煤炭洗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70-2021)的标准限值。 

  3、 严格落实运营期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 淋控水、煤泥水及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洗车废水经集水沟收集沉淀后循环利用,全部回用于车辆清洗,不外排。 

  4、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控制措施。设备选型时,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避免集中在同一区域通过基础减震密闭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5、严格落实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布袋除尘器收集的废水沉淀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的,全部回收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机油暂存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6、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必须满足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粉尘1.37t/a。 

  7、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控措施。项目按照分区防控的要求各区采取防渗措施;厂内空地及道路进行硬化及合理绿化,减少区域内水土流失。 

  三、做好信息公开。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与周边公众的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落实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依据《山西省一枚印章管审批条例》、《忻州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你公司应主动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负责项目的现场环境监管,确保各项环保措施按《报告表》及本批复要求落实到位,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负责项目的环境监督检查工作。 

    

  保德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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