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山西省政府 忻州市政府 信用中国·忻州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要闻 > 通知公告 > 正文

保德县关于启用“固定式交通违法采集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时间:2022-09-30 18:04       大    中    小      来源:保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为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努力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为全县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关于“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利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事实的,应当经过法制和技术审核,确保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符合标准、设置合理、标志明显,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之规定。保德境内的34套交通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经调试、验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设备技术规范》、《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验收技术规范》、《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和《违法停车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等规范,现向社会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期5日。

  此次公示的34套交通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自本公示期期满后,开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进行抓拍处罚。请广大驾驶人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行车。

  注:

  闯红灯设备:对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停放车辆;逆行、不礼让斑马线、违规掉头、机动车在导向车道内变更车道;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路口停车、驾驶人和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接打电话、抽烟和其他妨碍驾驶的行为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的行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卡口设备:对机动车闯禁行、违反禁止标线通行、驾驶人和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接打电话、抽烟和其他妨碍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对城区道路违反规定停放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附:保德县“固定式交通违法采集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保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1、保德县“固定式交通违法采集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xlsx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