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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公务车辆报废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4-08-01 11:34       大    中    小      来源:保德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招标条件

   :202414辆公务用车报废处置项目 

  招标人:保德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4保德县14辆老旧公务用车报废处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保德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对使用年限久的已注销的公车车辆进行报废处,具备报废处置条件,现进行公开处置回收询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提供以下资料一)凡合法注册并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有效的报废物资(再生资源)经营资质的回收拆解资质复印件(具有或包含与标的需求一览表中标的物相匹配的经营范围)、具有报废物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资质的回收拆解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并能够出具有效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牌号注销证明 

  (二)申请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三)相应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企业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性质处罚记录; 

  (五)年公司车辆报废处置实例复印件 

  (六)有能力接受本次招标的报废处置工作,在回收、运输、贮存、处置过程中,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要求,达到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 

  3.2、参选企业不得出现下列情形之一:(1)被责令停业的。(2)被纳入“黑名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四、递交询价相关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二)企业废旧物资回收(再生资源回收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四)询价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加盖公司印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参选函、承诺函; 

  (六)加盖印章的单车回收报价表(需注明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单车回收等),所报价格为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 

  (七)以上材料需一式三份; 

  五、确定中标单位方式 

  1.申请人必须达到三个单位以上(包括三个)。 

  2.将相关资料签章密封后,于2024810日前邮寄或专人递送保德县直属机关事务中心301办公室。 

  3.确定工作保德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评审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六、时间及地点 

  确定通知书将于评审会结束后半个工作日向社会公布。 

  七、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10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2:00至6:00)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50-8166959 

  八、此公告最终解释权由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 

                       


保德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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