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21 11:44 大 中 小 来源:保德县金融事务服务中心
当前,一些不法分子采取各种非法手段,诱骗金融消费者办理借记卡,通过出售、出租、出借等方式实施违法诈骗活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
案例一:王某发现自己的借记卡突然无法转账,来到银行网点询问原因。工作人员调查发现,王某的借记卡近两日交易笔数高达上百笔,且均为几百元的小额交易。经工作人员再三询问得知,王某自开卡后一直借给朋友使用,对具体的资金往来、交易用途等情况均不清楚。因该卡突然无法转账,朋友才把卡还给王某,让王某到银行查明原因。
提示:银行通过系统监测发现银行账户存在大量快进快出,且每日重复类似交易,与客户身份、职业不匹配等可疑交易,可能涉嫌洗钱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银行会采取止付或限制交易等措施。金融消费者要妥善保管自己的银行卡,注意持卡安全,及时掌握账户交易信息,不要将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透露给他人。
如果出售出租出借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很有可能被不法分子用于诈骗、洗钱、逃税等非法活动,持卡人本人也要承担有关法律责任,涉嫌触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
案例二:张某是一名大学生,其借记卡交易流水显示开卡当日通过网银转入资金达十几笔,金额共计50余万元,单笔金额最高达10余万元,并且资金来源难以追溯。银行工作人员发现上述情况后,立即联系张某询问。张某称自己曾加入一个兼职微信群,群主以“刷单”兼职为名,要求他在4家银行开立借记卡,预留指定手机号(非张某本人手机号),开卡成功后将借记卡交给群主使用。群主承诺开立一张银行卡可赚取220元报酬,约定使用2个月后将该卡进行挂失销户。
提示:不法分子通常利用大学生、求职者等群体求职心切、渴望高薪的心理,以兼职为由,引诱他们办理银行卡,并出售、租借给犯罪团伙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金融消费者不要轻易被网络上不切实际的高额报酬所诱惑,不要出售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账号等,更不能随意买卖银行卡,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用于实施违法犯罪。
案例三:一对老年夫妻来到银行网点,要求办理一张借记卡。老人表示近日接到自称是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电话,声称老人可收到政府补助款100余万元,仅需老人配合办理一张银行借记卡并交由来电人保管。老人经不住诱惑,辗转50余公里来办卡。工作人员听完老人讲述,告知老人遇到了诈骗,提示不要上当。在工作人员的劝说下,老人放弃办卡。
提示: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为名,通过向老年金融消费者推荐不合理的低价旅游、投资老年公寓、入股养生基地、推销保健品等方式,以承诺高额回报、免费体检、赠送礼品等为诱饵,向老年金融消费者非法吸收资金,此类“套路”属于非法集资行为。
老年人群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不轻信任何陌生可疑电话,不随意跟陌生人聊天,不贪图小恩小惠,防范泄露个人信息。要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不轻信“低风险高回报”的理财项目,“理财非存款、投资有风险”,要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和渠道购买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理财产品。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