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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殡葬服务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日期: 2024-12-10 来源: 保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殡葬服务经营主体:
  为维护殡葬服务、殡葬用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我局对全辖区各殡葬服务经营主体、各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各殡葬服务、殡葬用品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落实主体责任,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一、殡葬服务经营主体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计费单位、收费依据、减免政策、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公示时要将殡葬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内容及收费予以明显区分。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发生变动时,经营者应当及时调整相应标价。
  二、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各殡葬服务经营主体应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改变收费频次和计费方式收费。
  三、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各类收费项目。应合理制定殡葬服务及殡葬用品价格,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捆绑、分拆、搭售、强制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实施价格串通、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不得以推销延伸服务项目为目的,隐瞒殡葬基本服务。不得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谎称为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严格执行当地惠民殡葬减免、优惠政策。
  四、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规范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罚。其中: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千元以下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
  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若发现违法线索可拨打12315热线、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保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6日